夫妻人身关系的4项权利、3项义务

星哥杂说 2018-03-22 11:04:06

​夫妻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男女双方关系的称谓,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的身份、人格、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4项权利、3种义务。

一、夫妻人身关系中的4项权利

地位平等独立权。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各方面均享有平等的权利,互不隶属、互不支配。

姓名权。古代社会,女性结婚后就不再留名,只保留姓氏,现代社会夫妻双方完整、独立地享有姓名权,不受他人干涉、不受婚姻影响。

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均有学习、工作和参加社会活动等人身自由,任何一方都不得干涉或限制。

住所选定权。夫妻双方有权协商决定住所,可选择男方原住所、可选择女方原住所、也可以重新购置或租住新的住所。

二、夫妻人身关系中的3种义务

互相忠实的义务。夫妻双方应互相忠诚,不重婚、不与第三方以夫妻名义同居、不通奸、不姘居、不从事性交易。

互相帮扶义务。夫妻双方应互相扶养、帮助,禁止家暴、虐待、遗弃。

计划生育义务。计划生育义务是在现代中国,中国特色的夫妻人身关系中的义务,夫妻双方都应计划生育政策、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1 阅读:22
星哥杂说

星哥杂说

星戈杂说,说财经、说法律、说职场、说科技,说您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