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务中,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控制他人财物,检察院通常会以抢劫罪控诉,但到底是否可以认定为抢劫罪呢,需要结合案情实际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若行为人只是为了一时使用,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控制他人财物,不宜认定为抢劫罪,但如果行为人以借钱为由行抢劫之实并无归还的意思,则应认定为抢劫罪。
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判断:(1)行为人实施非法取得财物行为动机和背景,比如是否因一时之需、是否有归还的意思和能力。(2)行为人实施非法取得财物行为的具体情节,比如是不是熟人、数额是否确定、有无出具借条等。(3)行为人控制财物前后的表现,比如是否携款潜逃、是否将款项挥霍或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