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区,72岁老大爷张某在小区楼道里捡了个纸箱卖了9块钱,结果被索赔18475元。大爷一脸懵:我就捡个破纸箱,哪知道里面装的是化妆品啊!这下可好,卖废品的钱没了不说,还得倒贴一大笔。这事到底谁对谁错?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张大爷今年72岁,住在北京西城区的一个小区里。平日里除了接送孙女上下学,闲暇时还喜欢捡些废品卖钱补贴家用。
这天早上,张大爷像往常一样出门溜达。走到11号楼楼道时,他眼尖地发现角落里放着一个纸箱。张大爷走近一看,这箱子上既没有写字,也没有贴封条。他轻轻提了提,感觉挺沉。
“这么好的箱子怎么就扔这儿了?看来是别人不要的。”张大爷自言自语道。于是,他就把箱子拎回了家。
回到家后,张大爷也没多想,就把箱子放在了墙角。过了几天,他才想起这事。打开一看,里面全是五颜六色的瓶瓶罐罐,还有些刷子之类的东西。
“这些东西我也用不上,留着也是占地方。”张大爷嘀咕着,就把箱子里的东西全倒进了楼下的垃圾桶,只留下纸箱子。后来,他把纸箱子和其他废品一起卖了,一共卖了9块钱。
谁知没过几天,警察找上门来。原来,那个纸箱里装的是一批价值不菲的化妆品,是附近一家美容公司的货物。公司发现货物丢失后报了警,通过监控发现是张大爷拿走了箱子。
美容公司一看货物全没了,气得不行,直接把张大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18475元。
“我哪知道那箱子里装的是这么贵重的东西啊!”张大爷一脸委屈,“要是知道,我肯定不会动它的。这么多钱,我上哪儿赔去?”
2.
法律分析
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主要有:
1、张大爷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2、美容公司是否也有责任?
3、如何确定赔偿金额?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1、张大爷虽然主观上没有故意侵权的想法,但客观上确实侵犯了美容公司的财产权。他没有确认纸箱的所有权就擅自处理,这属于过错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美容公司将贵重物品随意放置在公共区域,未尽到合理的保管义务,也存在一定过错。根据过错责任原则,美容公司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3、关于赔偿金额,应当按照化妆品的实际价值计算。美容公司提供了采购发票作为证据,可以作为确定损失的依据。
最终,法院判决:张大爷承担60%的赔偿责任,需赔偿美容公司11085元。
这个案子给我们的启示是:捡到东西要谨慎,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随意处理。
即便是看起来像废弃物的东西,也最好先确认一下是否真的无主,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贵重物品的主人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财产,不要随意放置在公共场所,以免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