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穷人娶不起媳妇,如何延续香火?靠一个恶习“典妻婚”来完成。历史的巨轮总是不停地转动着,然而一直以来古时候未曾改变过的就是早年间的帝制,而这其中当然还包括了三千年之多的奴隶制社会,以及两千年之久的封建朝代。不过相对来说除了上述几点制度以外,还有一些男尊女卑的规定也是存在的!
我们都很清楚一个现实的问题,当时由于天下贫富差距较为明显和不公平,所以就导致了富人一般家中都是三妻四妾,而反观那些穷人则很可怜的为了生存而努力。
同样也正是因为这种差别,因此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陋习,就比如说早期最让人觉得尴尬的典妻婚,依然都已经成为了明末清初最为变态的风俗,那么说到这里相信你们都很好奇,这类习俗到底代表着什么呢?
不得不说单就字面理解就明显的能看出来了,其实就是交易的目的,一般平民在生活所逼之下就会将自己的老婆送出去典当换钱。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古时候并非所有人都能娶到妻室的缘故,所以贫苦百姓为了解决娶妻问题,就会从别的地方买。尤其是在大清时期,这种状况是很常见的,是贫穷人家唯一传宗接代的办法。
典妻婚实际上和抵卖物品产生不多,也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如果有哪家人把妻子典卖出去的话,那暂时被卖的女子就要听从买家的要求,为买者延续香火,等到时限期满了,妇人就会重新回去原本的家里。而此风俗肯定会造成社会整体呈现混乱的局面,要明白汉代朝廷实验禁此类交易的,可没想到了清朝陋习又卷土重来了。
清代末期在曾国藩阵营下做事的猛将鲍超年幼时生活贫苦,后来为了生存没有办法也只能把老婆典当给别人。不得不说晚清政府却是处于一种内忧外患的境地,尤其是太平天国运动以后,朝中更是丢失了南部地区的资产来源,国库一度亏缺,平民也过的很不堪,更不要说娶妻的事情了,更是让人犯难了,于是典妻才开始盛行起来。
不过典卖也是有具体的流程的,首先需要媒人在中间传话,然后双方进行签订之后再下聘礼,而协议之中也会明确的对时间和钱做出要求的,基本上都是三到五年,价钱是根据女子的容貌以及年纪还有服务时限来规定的。这在当时社会已然都成为了正常的生意交易了。
但实际上大清时也有一段期限曾严禁百姓私自进行典卖事宜,如果被朝廷发现有这种不良的经济交换情况发生的话,那么政府一定会将农户的家产全部都没收了的。可清末后期又不再对这类卖妻事情有什么禁止的举措了,此制度才成了穷人们传宗接代的方式。
不过小编想说,典妻这一交易明显就是变态的,现在人们听到此事也会感到非常的搞笑,虽然说这样的现象很不正常,可在当时清朝社会状态下,平民也是没办法了才会那样做的,所以即使我们不太理解但也要尽量尊重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