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往今来,有一个经典的说法:“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尽管在现实社会,这只不过是一种理想社会的呼声,真正不可能做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至少在明面上,老百姓还是认这个理,有这种认知。
但是,在号称“民主灯塔”的美国,总统的儿子犯罪,总统父亲可以名正言顺地赦免其罪, 而且这种行为还不违宪违法,甚至连批评的声音都寥寥无几,这不得不震碎中国人的三观。
最近,美国总统拜登,在即将卸任美国总统前,完成了一件在他看来,最重要的事,赦免他涉嫌重大犯罪的儿子。
西方一向标榜他们的政治制度如何自由、民主、公正,原来,他们所谓自由、明主、公正,是堂而皇之地建立在特权阶层可以享受种种不公正的特权之上的。
普通老百姓违法了、犯罪了,依照西方的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言必称我们是法治国家,怎么会放过一个违法犯罪的坏人呢?
但是总统的儿子违法了、犯罪了,总统父亲居然可以赦免,普通老百姓到哪里去讲理?真是没想到,美西方的政治,居然还可以这么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