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言闲策 三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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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为13天。
全年的工作日:365—104(休息日)—13(法定节假日)=248天。
而对军人来说,实际工作日,可远不止248天。
文|剑言闲策
图|大唐
编辑|剑客17
军人,特别是师旅团以下部队的军人,没有真正的双休日,也不能实行8小时工作制,甚至可以说是24小时工作制。只能在探亲、休假时离开部队,与家人团聚。
假如,军官和军士每年平均假期为35天,工作天数则是365—35=330天。与地方公职人员相比,军人每年的工作天数,大约是330/248=1.33倍,每天的工作小时大约是24/8=3倍,军人每年的工作小时约为公职人员的1.33*3≈4倍。
然而,与地方同等职级、学历的公务员相比,军官所得到的报酬,远远达不到4倍,甚至不如一线城市的公务员收入高。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过程中,人们的物质利益问题始终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首要问题;个人基本物质生活资料的获得,个人利益的满足,是人们行为的一个基本动力。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革命是在物质利益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
军事职业是社会中的一个特殊行业,军人虽然有很大的忍耐性和牺牲精神,但他们不是苦行僧,也食“人间烟火”,也有七情六欲。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大部分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时间不行。
国家在改革分配制度的同时,为了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于1985年确定了军队干部工资应高于地方干部工资20%的原则。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一原则未能很好地坚持。
军事劳动的性质与补偿原则决定军事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必然需要得到应有回报。
除了工作时间长之外,自然环境艰苦、工作任务繁重,他们的劳动消耗是超常支出,战场上的牺牲更是军事劳动区别于其它劳动的根本特点。军事劳动具有家庭分居性,未婚军人婚恋困难,已婚军人两地分居,远离家乡和亲人,既承受思念亲人的痛苦,还支撑维持家庭经济负担。因此,军事劳动者应当受到全社会尊重,应该给予军人最高的经济待遇,以补偿军事劳动所付出的巨大代价。
自然环境艰苦、工作任务繁重、两地分居等问题,用金钱不好解决或无法解决,能解决的只有增涨军人工资待遇,补偿军人的特殊劳动,提高军人职业的吸引力。为此,笔者建议:
首先要提高少尉和下士的工资起点,大幅度提升少尉军官的工资待遇,在3年以内使工资增长3倍。
为补偿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的军人,应大幅度提高艰苦边远和高山海岛补贴,根据等级,提高现行标准的3至5倍。
为补偿两地分居的军人,应提高分居费的标准,基本分居费每月2000元/月,根据距离增加附加分居费,500公里至1000公里的,500元/月;1000至2000公里的,800元/月;2000公里以上的1500元/月。
为激励军人长期服役,要鼓励引导军人配偶随军,可将随军未就业补贴增长为3000元至5000元,以防止军人配偶随军后收入断崖式下降。
此外,为补偿营连主官的特殊劳动,可提高营连主官的岗位津贴,提高到现有的4倍以上。同时,在转业安置工作时,要为营连主官加分,每个月0.2分以上。
而师旅级以下作战部队工作任务繁重、管理严格,5加2、白加黑,官兵身心压力大,为补偿此类军人,可增加师旅以下战斗部队和战斗保障部队津贴:义务兵800元/月、军士2000元/月、军官4000元/月。
当前,无论清北,还是国防科大,还是大专院校毕业的,只要军官的职级一样的,工资待遇差别不大,此类政策不宜吸引、保留高学历人员。为此,可增设军官、军士学历津贴,以高等教育以上学历为准,全日制大专400元/月,全日制本科8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00元/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800元/月,非全日制学历按全日制学历的0.8倍计算,其中“双一流”院校和专业,按3倍计算。
近年来,随着军事人力资源政策的调整,义务兵、军士选取晋升军士的热度很高,而军官晋升速度变慢,不少初级军官想达龄退役,如同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我们无须甘当鸵鸟或避而不谈。
对现役军官来说,工资涨到现有工资的几倍?才愿意长期服役。
对转业军官来说,部队工资涨到什么标准?才愿意再回部队服役。
笔者认为,只有军人成为全社会的高收入群体时,而且当大部分的退役军官愿意再次回部队服役时,工资可能就达到比较理想的水平了。
谈感情伤钱,谈钱不伤感情。最可爱的人,应该成为最高薪的人。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天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