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具备新冠“乙类乙管”的条件吗?国务院回应!

童宜棠 2022-12-30 14:09:36

新冠病毒感染将自2023年1月8日起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

政策调整具备了哪些条件?疫情防控措施有哪些主要变化?医疗资源储备能否满足救治需求?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相关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说,密切跟踪病毒特点,研判疫情形势,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和药物供给、加强医疗救治和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因素,都为我国调整新冠病毒感染的法律归类创造了条件。

依法将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是疫情防控策略的重大调整,体现了实事求是、主动作为、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政策。调整后,绝不是放任不管,绝不意味着所有防控措施退出,而是要继续强化管理、强化服务、强化保障。应该将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移到医疗救治上来,确保防控措施调整转段的平稳有序。

针对公众关注的实施“乙类乙管”后给疫情防控措施带来的主要变化,国家疾控局副局长常继乐介绍,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在传染源发现方面,主要通过医疗机构就诊、居民自我健康监测、重点人群检测等方式来发现感染者,不再采用全员核酸筛查等方式。

二是在传染源管理方面,对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例采取居家健康管理,不再实行隔离治疗措施或隔离观察。

三是在社会面防控方面,防控措施更多集中在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取消或减少对其他场所机构和人员活动的限制,尽量减少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四是在国境卫生检疫方面,对入境人员不再实施闭环转运、集中隔离等措施。来华人员按照海关要求,填写健康申明卡,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人员可直接进入到社会面。

当前,随着疫情发展进入不同阶段,各地医疗救治需求不同。有的发热门诊诊疗需求比较突出,有的急诊和重症救治压力较大。

在重症患者救治方面,主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扩容全国重症医疗资源,各地按要求扩容和改造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

二是关口前移,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实施分级健康管理;

三是三级医院发挥重症救治兜底保障作用,急诊留观的重症患者要实现24小时清零收治,更快速循环和周转急诊资源,收治更多重症患者。

调整后的工作目标确立为“保健康、防重症”。

当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流行,还存在不确定性。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主任医师殷文武提醒,在实施“乙类乙管”之后,社会面传染源不确定,更要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包括勤洗手、规范佩戴口罩、积极接种疫苗等。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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