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中的《道德经》

杨章林文化 2024-04-12 02:26:37
三十六、运动规律不是物质,但是TA创造了物质。 第十四章(原文)视而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徼,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看它看不见,把它叫做“夷”;听它听不到,把它叫做“希”;摸它摸不到,把它叫做“微”。这三者的形状无从追究,它们原本就浑然而为一。它的上面既不显得光明亮堂;它的下面也不显得阴暗晦涩,无头无绪、延绵不绝却又不可称名,一切运动都又回复到无形无象的状态。这就是没有形状的形状,不见物体的形象,这就是“惚恍”。迎着它,看不见它的前头,跟着它,也看不见它的后头。把握着早已存在的“道”,来驾驭现实存在的具体事物。能认识、了解宇宙的初始,这就叫做认识“道”的规律”。(译文引自出版的“经典”) 这一章,智者是通过对自然的观察,加以自己的想象得出一个结论:运动规律不是物质,但是TA创造了物质。 道——运动规律是看不见,也是听不到,更是摸不着的。这三个特点不容怀疑,因为TA们都集中在“道”的身上。往上找不到TA高贵的影子,往下寻不到TA出生的痕迹,太奇妙了无可名状,最后还是只能判定TA不是物质。这就是人们所谓的有形象,但TA又不是具体的物质,像是又不是。前面看不到头,后面看不到尾。理解掌握了历史悠久的道,用TA来解释现有的物质,就能知道物质是怎样产生的,这就是道创造物质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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