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明初,由于河南处于长期战争的中心地带,战争创伤尤为惨重许多地方人烟断绝,良田荒芜,社会经济千疮百孔。在此情况下郑州知州苏琦给朱元璋奏章说:河南耕田以为草芥,若不设法招徕农民垦荒,必然招致财政虚竭。
同时有个叫刘九皋的官员也上奏说:黄河以北地区地荒人稀,应该把山西山东两省的居民迁往那里一部分耕种,这样对各省都有利。朱元璋认为山东土地广阔,不必再迁出居民。山西平地少,山地多,居民更多,应迁出来一部分到黄河南北的闲旷之地发展农业。
明朝洪武二十二年明政府实施移民工程下令准许每户分出人丁前往河南山东北平开荒种地。凡愿前往河南彰德、卫辉,归德等地的居民可立即验丁给田并发给钱钞,20锭作为安家费。
明初由陕西迁往河南的农民,大多来自济南穷乡僻壤的州县,如洪桐县。据洪桐县大槐树志记载。明洪武永乐年间曾七次在该县大槐树下说有丁无田和丁多田少的贫苦农民迁居河南彰德、卫辉,归德等地。即将远走他乡的移民在这里告别故乡之前都恋恋不舍得看上几眼大槐树和树上的老鸹窝,把他们作为故乡永远的标志。许多人在离开时都痛不欲生,场面非常感人。
到了永乐年间,明政府继续组织山西农民向河南迁移。明代仁宗宣宗以后由政府组织的自山西迁往河南的大规模移民活动已基本停止。但受移民惯性影响,仍有不少山西穷苦居民为生计所迫,陆续自发的前往河南。如明英宗年间山西山东两省20多万灾民流入河南。当时任河南陕西两省巡抚的名臣于谦曾发动各级官员进行招抚,给这些灾民田地、给他们耕牛和种子,对这些灾民进行妥善处理。
大规模的迁移农民到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尤其是为河南输出了大量的劳动力,直接影响到人口和良田的增加。如洪武24年河南省只有250多万人,到了嘉靖21年人口增加了一倍,达到500多万。洪武时期河南有良田27万余顷到万,历年间达到了95万余顷,增加了两倍以上。明初移民对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之大,由此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