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不完全避坑指南

文文大保贝 2024-03-26 07:01:26

首发:文文大保贝儿

大家好,我是文文大保贝儿,你的脚后跟部保险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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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保险骗人”,可能你也有说不完的话——谁谁谁买保险被坑了!保险都是骗人的!

从心理层面上讲,大家在购买保险的时候,肯定都是会带有一定的赔付心理预期的。

特别是一些长期人身险,支付了很多保费,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却不能赔付,或赔付金额达不到预期时,在情感与金钱双重打击下,只会令人越发对保险反感,直接吐槽“我再也不相信保险了”。

另外,保险销售误导事件、理赔纠纷事件、远低预期的保单分红等消极事件只要一发生,就极容易传播并引起社会的深度反响,都进一步削弱了大家对保险的信任。

对于这些保险乱象,文文大保贝儿可以毫不避讳的说,不是保险的错,是卖保险的人的锅!

诚然,中国大陆地区的保险代理人制度,确实还是不够成熟的。

保险公司过分追求保费、唯业绩论的经营思路,很容易造成对某些问题的相对“短视”。

而这种乱象也是保险市场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成熟如美国、香港、日本的保险市场,也曾经遭遇过代理人乱象的问题。

在这种“短期获利”的思路引导下,保险公司的培训往往只是应付式、快速化,往往希望通过短期培训让代理人快速产生销售绩效,所以培训一般以产品讲解、销售话术和业务促成为主。

至于从业过程的合规要求、产品保障范围、责任免除、健康告知、理赔流程等细节的培训非常至少,甚至是完全忽略了保障功能的解读、健康告知的解读、投保后各种保全理赔服务的解读。

所以不难发现,“骗人”的往往不是保险本身,而是促成消费者购买的渠道,渠道出现问题,那消费者接受的讯息和服务自然变了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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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比皆是的血泪史中,文文大保贝儿总结了几个“保险骗人”的现象:

(1)买错了保险:保障型、储蓄型,傻傻分不清楚

你可能在日常生活中,也面临过这样的情况——想在银行办理一笔定期存款,结果“稀里糊涂”的就被推荐了一份看起来收益不错的“理财产品”。

以为像存款一样随时都可以取钱出来,结果发现自己买了一份红利分配不确定的分红保险,提前退保还有损失,你说气不气!

(2)买了难理赔:保险就是“这也不赔、那也不赔”

很多朋友纠结要不要买保险,其实主要就是在担心“购买容易理赔难”。

保险条款太专业,普通消费者很难完全理解,一旦代理人不够专业和称职,无法准确解释合同内容,很有可能使消费者对产品的理解出现偏差,造成理赔时的麻烦。

另外,在投保时健康告知环节,如果消费者没有得到正确引导,甚至被一些居心不良的销售误导了,自然会影响日后的理赔。

(3)买完不赚钱:分红险成“夸大销售”的重灾区

分红险作为“保险骗人”说法下的另一个重灾区,多年来一直是“销售误导”类型投诉中的常客。

只关注销售时的分红演示,不谈实际风险的情况,文文大保贝儿实在是见太多了。

最后当实际保单分红收益低于预期,就会落得“保险都是骗人”的下场。

保险其实也是一种投资行为,不过这种投资的核心在于减损,而不是盈利;在于保障,而不在于理财。

在分红险的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大家一定要牢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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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保险作为抵御风险的工具,并没有大家认为的那么“可恶“。

保险本身不会骗人,更多是保险销售过程或者理赔过程中产生的诸多问题,让大家买不对、告知不对、理赔申请不对,从而产生“保险骗人”的认知和误读。

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由于代理人员和保险公司的执业不规范,以及消费者本身对保险认识不够透彻造成的误解。

关于如何买对保险,减少“被骗”风险,文文大保贝儿也有几个小建议:

(1)明确自己的保障需求,理性消费

我们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家庭的不同时期,对保险保障的需求也是有所不同的。

年轻时候偏重家庭经济责任,如意外伤残和身故、重大疾病的保障;

中年时候偏重子女教育储备和养老储备,同时对于健康保障的需求也逐步增加;

老年时候则偏重养老、健康护理保障等。

但说到底,买保险,一定要理性消费。

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风险,我们提倡个人和家庭通过购买保险的手段来规避风险,但是不主张超出个人和家庭能力范围之外的保险消费。

一般来说,保险消费支出在年收入的10%~15%之间是比较合适的。

(2)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详细阅读保险条款

明确了保险需求以后,我们就可以更有针对性地了解适合自身的保险产品。

不同的保险产品,风险保障、储蓄或投资功能侧重不同。

通常来说, 健康保险、定期寿险和意外险等产品的保障成分相对较高;

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等产品则相对偏重于投资储蓄。

在购买选中的保险产品之前,大家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了解各个细节,包括保障内容、缴费期限、保障期限、免责条款等,不能片面听信销售人员的介绍或口头承诺。

收到保险合同后,要详细看保险条款和现金价值表,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3)做好如实告知,避免被销售误导

如实的健康告知是保险消费者的法定义务,《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监管部门也曾发文提示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人身保险产品时,请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不轻信销售误导,避免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出现理赔纠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一下

写了这么多,其实文文大保贝儿想说的,就两个点:

从业人员们,卖保险要专业诚信。

不自私、不误导,不做“保险贩子”,用挑剔的眼光审视客户的保险方案,用客观的立场优选产品,用平台优势帮非标体客户寻找最佳核保结果,以及理赔服务。

客户朋友们,买保险要冷静理性。

保险事关我们未来很多年所拥有的保障,签订保险合同要谨慎,要认真了解自己的保障内容,详细了解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这也是对我们自己和家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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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大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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