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莫干山别墅群(一期)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1141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莫干山别墅群(一期)修缮工程予以立项的请示》(浙文物发〔2016〕8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莫干山别墅群(一期)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属于文物修缮工程,不包括绿化等环境整治内容。
(二)该工程实施范围为莫干山别墅群文物建筑。
(三)深化文物现场勘察,并对以往开展的修缮工程效果进行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修缮措施。
(四)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对保存状况较好的将军楼应以维护保养为主。
(五)修缮设计应充分考虑文物建筑今后的展示利用需求。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评估意见进行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