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秦会馆修缮工程立项的意见办保函〔2016〕773号
四川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西秦会馆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川文物〔2016〕2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工程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述不足,保护措施不明,文本深度不够,我局暂不同意西秦会馆修缮工程立项。
二、对该立项文本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说明2004年至2005年西秦会馆维修工程情况和维修效果,充分论证再次开展木结构、石质文物、彩绘修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加强现状勘察和研究,明确文物保存现状、主要病害类型、残损情况等,说明正殿、中殿基础下沉的原因和发展趋势,评估文物建筑的结构安全。
(三)根据现状勘察结论,科学确定工程量、工程范围和具体修缮措施。石质文物应慎重采取化学保护措施,建议先行开展前期实验室和现场试验,客观评估保护效果,再论证措施的可行性和安全性。补充建筑精细测绘的具体内容。
(四)根据工程量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确定取费项目,补充取费标准。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立项报告规范文本(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我局所提意见,认真修改完善立项报告,并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