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凌霄塔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聊聊新条 2024-09-23 00:11:03
关于凌霄塔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1367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凌霄塔文物保护工程立项的请示》(冀文物字〔2016〕14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凌霄塔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属文物修缮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范围为凌霄塔文物建筑本体。暂不同意重门、前殿基址、院落地面、围墙修缮项目。 (三)加强现状勘察,梳理凌霄塔的历史沿革,进一步核实文物构成和保护对象。同时,明确文物保存现状、主要病害类型、残损情况等,分析屋面瓦件破损、木基槽糟朽等病害原因,客观评估历次修缮工程效果,在此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修缮措施。补充凌霄塔台明基础结构稳定性评估和《凌霄塔文物保护规划》相关内容,进一步说明重门、前殿基址、院落地面、围墙的建造年代、与凌霄塔的历史关系等。 (四)应深入研究和分析地方建造工艺、传统做法、建筑材料和构造特征等,注意在维修中使用原工艺和原材料。 (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以现状整修为主,严格控制工程量和工程范围。明确瓦件、塔砖的更换标准,尽可能减少更换量;缺失构件补配应注意科学性和可识别性。同时,应综合考虑凌霄塔的整体排水问题,明确散水修复具体要求和做法。 (六)根据工程量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补充取费标准。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并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依据评估意见进行审批。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凌霄塔文物保护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文物保护、环境整治、展示利用工作与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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