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府州城北门城楼陈列展示工程立项的意见

聊聊新条 2024-09-26 00:37:41
关于府州城北门城楼陈列展示工程立项的意见办保函〔2016〕860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府州城北门城楼陈列展示工程立项的请示》(陕文物字〔2016〕12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工程立项的展示思路和展示内容不明确,文本深度不够,我局暂不同意府州城北门城楼陈列展示工程立项。 二、对该立项文本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系统收集历史资料,梳理、研究文物的价值内涵,根据府州城北门城楼的保存现状和府州城的整体展示设计思路,科学确定北门城楼展示定位,妥善处理北门城楼与府州城各展示节点之间的关系。 (二)进一步明确北门城楼的展示主题和内容,研提具体展示手段和措施、建筑内部空间使用方式等,充分考虑文物建筑的承载力和用电安全问题,说明新增展示设施设备的数量、规模、安装位置等,确保文物安全。 (三)应明确水电管网整改与展示工程之间的关系,说明项目的具体范围、内容和工程措施。 (四)安防工程应单独编制立项报告,并按程序另行报批。 (五)根据工程量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确定取费项目,补充取费标准。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立项报告规范文本(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我局所提意见,认真修改完善立项报告,并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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