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山近代建筑群——顺昌商行旧址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1282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烟台山近代建筑群——顺昌商行旧址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鲁文发〔2016〕4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烟台山近代建筑群——顺昌商行旧址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属于文物修缮工程。
(二)该工程实施范围为烟台山近代建筑群——顺昌商行旧址文物建筑本体。
(三)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量和工程范围,最大限度地保留文物建筑特征和历史信息。
(四)加强现状勘察,查明病害类型、原因、分布范围和残损程度,在深入研究原有建筑风格、工艺和材料特征的基础上,制定针对性的修缮措施。
(五)加强对文物建筑形式特点和历次修缮改建情况的研究,为拆除近年来开展的不当改造维修提供依据。
(六)明确拟修缮文物建筑的功能和展示利用方式,并在方案设计中予以体现。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工程技术方案;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评审结论进行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