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公开招标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采购方式。采购人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不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就像是在一个广阔的市场中广撒网,只要符合基本条件的供应商都能来竞争。例如,在建设大型公共设施时,所需的建筑材料采购通常采用公开招标。它的特点是公平、公正、公开,所有潜在供应商机会均等。竞争充分使得价格往往能达到合理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发现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过,这种方式程序较为复杂,花费时间较长,从发布公告、接受投标到开标、评标等环节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邀请招标
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信誉、业绩等情况,选择特定的几家(不少于 3 家)供应商,向他们发出投标邀请书。这就好比在熟悉的、有良好口碑的供应商中进行挑选。比如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设备采购中,采购人知道行业内有几家技术精湛的企业,便邀请他们来投标。这种方式针对性强,因为缩小了潜在投标人范围,所以招标周期可能会缩短,招标成本也能降低。但它的适用范围有限,主要用于采购项目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比过高的情况。
三、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和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谈判内容包括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格、价格、售后服务等多个方面。这种方式灵活性很高,比如在定制化的软件采购中,通过谈判可以使软件的功能更好地满足政府部门的特殊要求。然而,它也存在谈判过程复杂、对采购人员要求较高的情况。适用于招标后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技术复杂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时间紧急或者不能事先计算价格总额等情况。
四、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人直接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这可能是因为货物或服务来源唯一,如专利产品或独家代理的情况。例如特殊药品的采购,只有一家企业生产这种药品,就只能从这家企业购买。这种方式程序简单,但由于缺乏竞争,容易出现价格和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所以适用范围严格受限。
五、询价
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让供应商报价,然后比较报价确定最优供应商。常用于采购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小的项目,如办公用品采购。操作简便,主要关注价格,采购金额一般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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