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米族是中国具有悠久历史和古老文化的民族之一,民族语言为普米语,有南、北方言之分,没有本民族的文字,通用汉文。
云南省怒江州的兰坪县、丽江市的宁蒗县、玉龙县和迪庆州的维西县是主要聚居地。其余分布在云县、凤庆、中甸以及四川省的木里、盐源、九龙等县。
普米族信仰苯教,韩归教,藏传佛教。
普米一词是普米语音译,本意为“白人”,是民族自称。各地普米族还有不同的自称,如兰坪、丽江、永胜的普米族自称“普英米”;宁蒗的普米族自称“普日米”或“培米”,“米”在普米语中的意思是人,“培”、“普英”、“普日”等是一音之转,都是“白”的意思,所以,普米的意思就是“白人”。普米族自称“白人”,与其自古崇尚白色、以白色象征吉利有关。
其他民族对普米族则有不同的称呼,如藏族和纳西族称其为“巴”或“博”,彝族称其为“窝珠”,傈僳族称其为“流流帕”。汉文历史文献上称其为“巴苴”或“西番”。
在普米族的他称中,“西番”一词在晋代已经出现。晋初张华《博物志》卷3《异兽》中载:“蜀中南高山上,有猕猴,长七尺,能人行健走,……西番部落辄畏之。”可知在蜀郡附近当时已有西番部落族群在活动。唐代以来,西番一名亦用于称吐蕃,或说是吐蕃系西番的别称。
宋代《文献通考》中,“西番”与“吐蕃”则分别记载。文献记载中的西番,包括了几个族源、语言均相近的自称族群,普米族仅是其中人数较多的一支。其所包括的成分除普米族之外,还包括藏族的一部分。
1960年10月,国务院根据本民族人民的意愿,正式定名为普米族。
从汉文史籍和本民族传说及民族学资料来看,普米族源于我国古代游牧民族氐羌族群。
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普米族旧称“西番”,源出古代氐羌族群。普米族先民原居于甘肃省南部和青海省东部,后来进入青藏高原的东部地区,并逐渐沿着金沙江、雅砻江南下。约在公元7世纪以前,他们已分布在今四川越西、冕宁、汉源、九龙及石棉等地,是当时西昌地区的主要民族之一。“白狼”羌是南迁诸羌中的一支,“白狼”是自称,即“布朗”,汉文古籍中称“笮”,宋明以后固定称西番。以“白狼”部落为首的部落联盟,是普米族形成的基础。本民族传说可以从另一个层面对普米族的族源作出印证。据普米族的传说,他们的祖先原来聚居在青藏高原,最早生活在昆仑山脉白雪皑皑的“崩崩木里瓦”的地方,是青海和甘肃、四川边沿一带的游牧民族,后来从高原地带沿横断山脉逐渐向温暖和水草丰茂的地区迁徙,南迁到四川邛崃山以西的大渡河畔。
现在谙熟历史的普米老人,每逢节庆,总爱唱《贡嘎岭歌》,以表达对祖先的崇敬和对祖先生活故地的怀念。在送葬时所念的“开路经”里,普米人常把四川巴塘、理塘和贡嘎山作为祖先的居地和魂魄的归宿处。宁蒗县永宁拖支西番的送魂路线是沿西北方向通过四川境内,一直送到北方祖先发源地。而宁蒗新营盘的送魂路线则从南到北,绕泸沽湖,经四川到达青海境内。
唐宋时期,史籍中有关“西番”的记载很多。《宋史》记载,时人“如西番求良马以中市”,说明宋代时期,普米族和汉族以及其他民族有了密切往来。元朝是普米族形成的重要时期,元军征调大批“西番”随军征战云南。元灭之后,留居在滇西北地区的“西番”各部,就是今普米族的主要组成部分。13世纪以来,普米族陆续迁入宁蒗、丽江、维西、兰坪一带定居下来。普米族迁入云南后,结束了迁徙的游牧生活,主要从事农耕,兼及畜牧、狩猎和手工业生产。明朝时期,曾有普米族人被委任为土司之职,以后,逐渐被纳西族土司取而代之,普米族转变为纳西族土司的隶属百姓。
普米族源于古代氐羌,还可以从民族学和语言学角度得到证明。古羌人有尚白习俗,行火葬,普米族亦如此。东汉时期,白狼等部落曾向汉王朝进献《白狼歌》,是传世最古的羌族语言记录。
氏族组织是普米族传统的社会组织方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氏族为单位组织宗教活动;二是在丧葬活动中,把现存的氏族组织与祖先发源地紧密联系起来,将死者的亡灵送回本氏族祖先的发源地。每个村寨都由几个氏族组成,各氏族有共同的山神、树神和龙潭神,要举行共同的祭祀活动。氏族内有共同的墓地、山林、荒地以及牧场,供本氏族成员使用。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和平协商民主改革,氏族的公共财产已划归集体所有,氏族所有制随之消失,但仍保留了氏族公共墓地。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相继解放了丽江、兰坪、宁蒗等县,普米族从此获得新生,进入了社会主义新时期。在党的领导下,普米族地区进行了清匪反霸、土地改革等运动,彻底推翻了封建统治阶级,分配了土地牲畜,广大普米族群众当家作主,焕发出极大的劳动热情,生活水平得到了初步改善,普米族地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为了保障普米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使普米族人民享有民族自治的权利,国家自1954年开始在普米族地区建立民族乡,1987年11月又正式批准建立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普米族的宗教信仰主要是原始宗教,少数普米族也信仰道教或藏传佛教。“丁巴教”是普米族原始宗教的主要形式。普米族的巫师过去又称“丁巴”,故他们信奉的原始宗教称为“丁巴教”。但后来“丁巴”改称“韩规”或“师毕”,“丁巴教”也改称为“韩规教”。“丁”是指土地,“巴”是指普米土地上的宗教。“丁巴教“信仰的最高神是“巴丁剌木”,意为“普米土地上的母虎神”,她是“白额虎”的化身,是普米族崇拜的母系氏族的始祖。“巴丁剌木女神”是一尊天然的石像,位于木里县屋角区刺孜山腰的岩洞里。普米人认为她是万能的女神,人们成群结队的去朝拜她,祈求保佑人丁平安,万事大吉。
“韩规”只能由普米中的某些姓氏担任,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因为他们掌握着神权。“韩规”实行父子相传,每个普米家庭都有固定的“韩规”,每个“韩规”都有自己的信徒。信徒家要从事宗教活动时,只能请自己的“韩规”主持。“韩规”必须熟悉各家信徒的族谱和送魂路线等情况,以担当有关信徒通神的桥梁。
其他的原始宗教信仰主要表现为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和多神信仰。主要的宗教活动有祭山神、祭龙潭神、祭灶神、祭祖先。在普米族的观念中,凡自然界发生灾害变化、人畜生死病痛,都认为是神灵主宰所为。因此,凡遇到这类事情,都要请巫师杀牲献祭,诵经祈祷,以便消灾祛难,保佑平安。
祭山神是普米族最隆重的祭祀活动之一。每个村寨、氏族都有一个公共山神,每个家庭有自家的山神树。祭祀分全村寨或全氏族集体的公祭山神仪式和各家各户自行的私祭山神仪式。公祭山神每年举行一次,需用一头牛或羊做牺牲。祭时,全村或全氏族的人员都去参加。仪式的主要内容是由巫师主持诵经、祈祷、敬献祭品,宁蒗等地还要举行“射杀山鬼”的表演仪式,有的地方当晚还要露宿于神林,饮酒欢歌,次日始回。
祭龙潭神也是普米族最隆重的祭祀活动之一。龙潭就是山泉水,祭祀同样分公祭和私祭,除了诵经等仪式外,晚上还要举行集体活动,人们燃起篝火,听老人说唱普米族创世纪古歌,饮酒吃肉,跳舞唱歌,成为宗教与民间娱乐合一的一项活动。
祭灶神则是普米家庭日常进行的一项祭祀祖先神灵仪式。代表祖先神灵的是正屋中央的“擎天柱”和火塘中的铁三角架,加之与火塘后方供奉的“藏巴拉”神共同作为祭祀对象。每日用餐之前,要将少许食物置于火塘的三脚架上,并洒几滴茶水,表示敬献祖先。凡遇节庆、婚娶、小孩命名等家庭生活大事,都要向藏巴拉、三脚架及火塘祭祀行礼。
普米族的宗教经典主要有指引灵魂归宗的指路经、治病驱邪的招魂歌、祭三脚歌、祭藏巴拉歌、祭山神歌、祭龙神歌等等,多数经典以歌唱为载体,在仪式活动中口头传承下来。
普米语属汉藏语系的藏缅语族羌语支。普米语有南、北方言之分。四川省木里、盐源等地区的普米语属北部方言,云南省宁蒗、兰坪及丽江、维西等地区的普米语属南部方言。方言之间差别较大,通话困难。一个方言区内,在词汇和语音上也有区别。
普米语的使用分三种类型:一种是单纯使用普米语区,包括兰坪县河西乡箐花、玉狮、三界、大羊四个行政村和宁蒗县永宁区温泉乡和翠依乡,这里的普米族都熟练使用本民族语言。一种是以汉语或其他民族语言为主,本民族语言为辅。还有一种是藏族使用普米语,主要是四川木里、盐源县的部分地区,普米语曾是这里主要的交流语言。普米族生活在一个多民族的环境之中,男子大多兼通彝族、白族、纳西族、汉族等几个民族的语言。如今,年轻一代多用汉语作为日常交流语言。
普米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历史上,木里和宁蒗一带的普米族,曾经使用一种简单的图画文字。另外,这里的普米族还使用一种用藏文字母拼写的文字,用来拼写普米族读音的原始宗教经典,用以记载本民族的历史传说、诗歌故事等,但主要是巫师(“韩规”)用于宗教活动,有学者称之为“韩规文”经典。近代以来,普米族地区已普遍使用汉文。
普米族人的住房,除了少数汉式瓦盖楼房外,多数都是板屋土墙结构的楼房或木楞子楼房。
“木楞房”是纯木结构,木版盖顶,四墙用木料重叠垛成,当地又称“木垒子”。各户住宅围一院落,院门正对的称正房,呈长方形或正方形,四角立柱,中央竖一方形大柱,称为“擎天柱”,认为是神灵所在之处。厢房和门楼都是两层,上层住人,下层关牲畜或堆放杂物。大门外悬挂牛羊及野生动物的头骨,以示辟邪和祝愿牲畜兴旺。房内挂猪下骸骨象征财富,挂猪尿泡认为有防火之效。尚未分居的已婚子女住侧房,房内不设火塘,有小孩后另建居所。
据明清史料的记载,普米族历史上的服饰男子编辫子,头戴藏式帽,佩刀披毡子,戴耳环,左手穿袖子,赤足。妇女肩披细缕发辫,多首饰,穿裙子,赤足;普米族的服饰以宁蒗地区保持传统较多,一般在13岁以前不分性别,都穿有一件右襟麻布长衫,男不着裤,女不穿裙。女孩发饰前留一辫,上栓红绿料珠。男孩则在头部的前边和左右各留一辫,不佩珠;成年男子的服装各地大致相同,主要是上穿麻布短衣。下穿宽大长裤。外罩长衫,束羊毛制的绣花腰带。
富裕人家穿氆氇长衫。膝以下用布或毡裹腿,腰间佩刀,赤足,或夏穿草鞋,冬穿粗工牛皮鞋;老年男子蓄长发,用丝线把头发包缠于顶。或剃光头,于头顶留一撮发,缠盘于顶。头包帕或戴毡帽,晚近流行盆沿礼帽,有的还镶饰金边。
妇女服饰最为丰富多彩,宁蒗、永胜的普米妇女留长发,以辫子粗大为美,外包黑布大包头。上衣窄袖高领,穿大襟短衣,着百褶长裙。春秋穿夹衣,用灯芯绒缝制,领和衣边镶嵌金银边,称为“金边衣服”,是妇女最华贵的衣装。喜用羊毛彩带束腰,背披羊皮,胸前佩带银链,戴手镯、戒指、项链、耳环、玉坠和串珠头饰等。兰坪普米妇女服饰受当地白族影响较深,普遍穿麻布或毛线裙子,未婚女子头饰正面压贴多层绣花边方巾,发辫中掺入丝线,自左向右绾住布帕,上戴黑色瓜皮帽。有的头扎两股发辫,婚前用双层刺花的天蓝色布包头,外栓有根红头绳。婚后改用黑色布包头。少数讲究装饰的妇女,将发辫编成12股,缀以红、白料珠12双,耳缀银环,项挂珊瑚、玛瑙串珠,胸前佩带“三须”或“五须”银链,节日和婚礼穿花鞋或自制猪皮鞋。
新中国建立后,普米族也和其他各民族一道,在服饰上受汉族的服饰文化影响较多,服饰趋向简单。女子头饰普遍只用花帕,穿领口、襟边、袖口镶边的大襟长衣,外套红、黑、绿色领褂,腰系彩色镶边的黑色或白色方型围腰,戴一些简单的饰品。各地男子除仪式、节庆外,大部分都着汉族服装。
普米族的家庭和婚姻经历了由母系制到父权制、由群婚到一夫一妻制的发展过程。新中国成立前,普米族的大部分地区都建立了父权制家庭,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在宁蒗和永胜地区盛行大家庭,其中多数是父系大家庭,其他地区多系小家庭。只有居住在泸沽湖附近宁蒗县永宁地区四、五个村的普米族,在当地纳西族的影响下,实行走婚和母系制。
父系大家庭的家长并不独断专行,男性家长除主持日常事务外,重大问题由全家聚会商讨决定。家长由父亲和长兄担任,受到全家成员的敬重。
现在普米族的父系制地区多是小家庭。家庭由男子传宗接代,女子是外姓之人。年长男子为家长,在家长领导下,家庭成员按性别和年龄实行分工。家庭财产实行男性直系亲属继承制,家产诸子均分,幼子得主房,父母留一份养老产业与幼子共同生活。
普米族家庭中的舅权很突出。舅权与父母等同,每年外甥要去舅父家拜年,甥儿女13岁行穿裤子、穿裙子礼后也要去拜见舅父,舅父要赠给衣服、饰物以至大牲畜。舅父对甥儿女的婚姻有权干预,特别是甥女,舅家有迎娶的优先权。出嫁的妇女死后要先向舅家报丧,舅父披着白毡来吊,婿方要屈意奉承。普米族的母系家庭只存在于实行走婚的几个村寨,是由同一始祖的后裔组成的。亲兄弟姐妹属于同一个家庭,如果没有分开居住,姐妹的子女仍然是属于同一个家庭。由于是走婚,母系家庭中不包括本户男女成员的配偶,他(她)们的配偶都住在各自的母亲家。姐妹所生的子女是这个家庭的继承人,而兄弟与其阿注所生的子女不属于这个家庭的成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母亲和家庭,而生身父亲却是“局外人”。
母系家庭的家长一般是由母亲或长姐担任。她是家庭的核心,受到全家的敬重。在母系制下,阿注婚所生的子女,只属于母亲。按传统习俗,男子无抚养儿女的义务,但有抚养甥儿女的责任。在母系制下,儿童并不属于母亲个人,而是属于母亲的整个家庭,他(她)们都是家庭的继承人,将来也要赡养所有的长者。舅舅则把甥儿女都看成是自己的亲骨肉。
普米族亲属称谓中的直系亲属部分,与汉族、白族的称谓完全相同。不同的是旁系亲属和姑表亲的称谓区分不太够明显。如旁系亲属中伯祖父与叔祖父、伯祖母与叔祖母、姊与嫂同称,姑姨表亲中姑父与伯父、姨夫与叔父、姨姑表兄弟姐妹同称等。这些称谓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普米族历史上,曾经盛行过氏族内婚和姨姑表优先婚的婚姻制度。
重视儿童教育是每个普米家庭和整个村社的优良传统。而为少年举行成年礼仪是一次重要的社会教育。儿童年满13岁举行成年仪式,时间在除夕之夜,届时将入社的儿童按性别团聚在一起,通宵欢乐。待雄鸡报晓,立即返家,参加传统的成年仪式。如是男孩,由舅父带他到火塘左前方,双脚踩在粮袋和猪膘上,右手握尖刀,左手拿银元,象征勇敢和财富。巫师祭祀毕,舅父为其换上短衣长裤,系腰带。如是女孩,则由母亲带到火塘的右前方,脚踩猪膘和粮食,左右手分别握麻线、耳环等饰物,母亲为其换上麻布上衣和白褶裙。换装后要向灶神、长辈叩头,亲友赠与牛、羊、饰物,表示祝福。成年礼结束后的少男、少女成为家庭正式成员,有权参与社交,有的开始参加主要的生产劳动。
普米族有自己的节日。主要是大过年、大十五节、绕岩洞、转山会、尝新节等,有些地方也过清明节、端午节等节日。
大过年是普米族最隆重的节日,一般过三天至半月。在宁蒗,以腊月初七为岁首,而兰坪和维西则在正月过春节。兰坪一带有杀年猪宴亲的习俗,不论来客多少,总要馈赠每人一份火烤肘肉和一碗骨头汤,以示“亲如骨肉”、“情同手足”之意。腊月三十晚上,由男家长主祭“门神”,敬“锅庄”,然后全家老小围拢火塘吃团圆年饭。大年初一清晨,各家以供品祭锅庄,祭龙潭。所念祷词,提及同氏族内各家族祖先亡灵和自家三代列祖以及各路名山大川的名字,表示迎新年祈丰收。
宁蒗普米族在除夕之夜,先要放火炮三响、吹海螺,在锅庄上供猪头。次日,上屋顶祭房头,取新水。家中如有年满13岁的男女儿童,则要举行隆重的“穿裤子”和“穿裙子”仪式。春节期间,普米族同一氏族的人邀约集体上山放牧,共同聚餐,各家带去丰盛的菜肴。青年男女要举行赛马、打靶、赛跑、摔跤等多种娱乐活动。
大十五节是宁蒗普米人过的一个节日。时间在腊月十四日,届时,人们穿着鲜艳的新装,上山露营,举行篝火晚会。次日绕“嘛呢堆”祈祷求福,青年男女尽情的唱歌、跳舞,谈情说爱。
宁蒗永宁地区的普米族,端午节要举行“绕岩洞”活动,并到洞中烧香驱邪,祈求多子多孙。中元节时去参加“转狮子山会”,去祭祀“干木”女神。这种节日既是宗教性的节日,也是青年男女进行社交和娱乐的节日。在大小春节收获的时节,要过“尝新节”,家家户户都酿酒做新米饭,有时还把第一餐新米饭中的饭团先给狗吃,以示对狗的尊敬。
普米族的婚姻以一夫一妻制为主。新中国成立前,普米族实行氏族外婚。选择配偶由父母作主,盛行姑舅表婚优先婚配。结婚年龄较早,女子15岁、男子18岁多已完婚,或者在男女13岁举行成丁礼后结婚。普米族通婚的双方,有三代续娶的风俗,称为“亲三代”。指腹为婚、幼年定婚较普遍。各地普米族的非姑舅表婚一般要经过求亲、敬锅庄、择日、行婚礼等几个步骤。选定对象后,男方向女方家说明意图,如征得女方家族同意,男方家长便请媒人携带礼物去女方家说亲。女方召集家族长辈与男方见面,由女方打开男方带来的定亲酒祭锅庄,敬长辈,畅饮后确定亲事。订婚后,经议聘、过小礼、逢年过节双方互赠礼品,双方家庭来往密切。男方到预定完婚的年份到女方家求婚,对方同意后,多在冬闲的双月择良辰吉日举行婚礼。
兰坪、维西一带的普米族,婚礼之日盛行“对歌”。当男方迎亲队伍抵达时,女方仍紧闭大门,于是媒人唱起喜歌,叙说双方结亲符合天意人意。女方听到中意处,才开门迎入,并接受迎亲者送来的礼品和礼钱——“开门钱”。迎亲人见到女方老少,都要磕头致意,感谢他们将新娘许配新郎。第二天破晓,将新娘打扮一新,由新娘的弟弟背出扶上马背,饮“出村酒”。到了新郎家,迎候的家人唱起“开门调”,新娘由两个中年妇女扶入洞房。随后,一对新人拜堂,男方设酒席宴客,对唱古歌,跳锅庄舞,通宵达旦。
在盛大的婚礼后,新娘要开始“不落夫家”的生活。兰坪地区新娘不落夫家的时间一般是数年,宁蒗地区则从若干年至一二十年不等,往往要到新娘怀孕后才真正到男方家生活。可见,普米族女子虽然订婚、结婚较早,但真正到夫家坐家往往都很晚,普遍是25岁以后,少数到30、40岁才坐家。在此期间,男方要迎娶新娘四次,举办四次婚礼仪式。按照旧的习惯,姑娘婚后起码要三回三转,设法逃回娘家。若在一迎二迎后就坐夫家,会被认为是一件不光彩的事。
宁蒗地区的普米族还保留着古老的“抢婚”习俗。到议定的婚期时,女方会把新娘藏匿他家,女方亲友则准备对男方迎亲人进行掳掠。待迎亲人抵达,女方蜂拥而上,将其所携带的礼品一抢而光,男方不得反抗,事后用茶叶将礼品赎回。到出嫁之日,女方父母不事先通知新娘,仍让她外出劳动,男方派人将其强掳回家。新娘到达男方家,要先由“韩规”为她举行除秽仪式,目的是把尾随新娘的女方亡灵撵走,使她从此归属于新的家庭。这天,男方要大宴宾客,以示庆祝。普米族婚后不能离异,若丈夫亡故,女子一般由夫家作主转房给夫弟。如无转房对象,则在族内转嫁,族内无对象,则由婆家决断,招婿或留下其子女后再嫁外人,再嫁彩礼由婆家收纳。
新中国成立后,普米族的旧婚姻制度有了改变。青年男女们走上了婚姻自由的道路,父母包办婚姻的现象少了,门当户对的婚姻观念被打破了,“不落夫家”的现象没有了。青年人的通婚范围,也从本民族扩大到其他汉、白、藏、纳西、傈僳等民族,传统的婚姻习俗有了很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