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南印占区之门巴族:祖国“门隅”的开拓者和守卫者!

稷下学史来明志 2024-11-08 01:26:10

门巴族是中国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民族之一,民族语言为门巴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方言差别较大,无本民族文字,通用藏文。

门巴族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东南部的门隅和墨脱地区,错那县的勒布是门巴族的主要聚居区,门巴族和藏族长期友好往来,互通婚姻,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信仰、生活习俗等方面都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1964年,门巴族被正式确认为单一民族。

“门巴”意思是“生活在门隅的人”。

“门巴”既是自称,也是藏族和其他民族对他们的称呼。

由于居住地域的差异以及历史上的民族迁徙,各地门巴族还有一些其它称呼,如自称“主巴”、“勒波”等。

根据神话传说、藏文文献记载和考古材料可知,门巴族族源是门隅的土著群体与来自于西藏高原北部的群体互相融合而来的。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大约在吐蕃王朝统一西藏诸部以前,门巴族已经形成。

公元7世纪,门隅地区归入吐蕃地方政权治下,门巴族成为吐蕃的属民。823年立于拉萨大昭寺前的《唐蕃会盟碑》记载:“此威德无比雍仲之王威严煊赫,是故,南若门巴……等虽可争胜于疆场,然对圣神赞普之强盛威势及公正法令,莫不畏服俯首,彼此欢忭而听命差遣也。”元至正六年(1346)的藏文史籍《红史》记载,早在松赞干布时代“南自珞与门……等均置于吐蕃统治之下”。成书于1564年的藏文史籍《贤者喜宴》载:“如是……南方之珞与门……等,均被收为属民。”

13世纪中叶,门隅被纳入西藏萨迦地方政权的治理之下,成为元朝的一个行政区域。14世纪至16世纪,西藏噶举派势力帕木主巴政权和藏巴汗政权统治西藏,门隅成为噶举派的领地。西藏地方政权在门隅委派官员,设驿站、税官、关卡和集市,以及传播佛教和兴建寺院,这一切,对门巴族的部落社会和村社组织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原始村社组织在继续维持原有性质和职能的同时,又增加了担负向西藏地方政权和领主缴纳贡物、差役和赋税的任务,门巴族人民开始逐渐沦为农奴。

17世纪中叶,藏传佛教格鲁派取得了西藏地方政权。五世达赖喇嘛为加强对门隅的治理,派他的弟子和密友、出生于门隅梅惹萨顶地方的门巴族高僧梅惹·洛珠嘉措到门隅传教和执政。洛珠嘉措积极采取措施治理门隅,改宁玛派寺院达旺寺为格鲁派寺院,并进行了大规模扩建,使达旺寺成为门隅的第一大寺,成为格鲁派在门隅地区的政教中心。1656年,五世达赖喇嘛令西藏地方政府委派两名“拉涅”(总管),协助梅惹喇嘛管理门隅的行政事务。达旺寺建成后,五世达赖喇嘛和西藏地方政府赋予了达旺寺很多特权,如委派下级官员,征收赋税,实行“僧差制度”,会同政府官员管理门隅等。为了扩大达旺寺的影响,加强对门隅的政教统治,五世达赖喇嘛于1680年亲自给梅惹喇嘛颁封了封文。

18世纪初,西藏地方政府在原管理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门隅地区的行政管理体制,在门隅建立地方行政机构,清查户口,颁布封文律令。在行政区划和建制上,按照不同地域和传统习惯,参照西藏其它地方实行的行政区划制度,将门隅地区划分为32个“措”或“定”(相当于乡一级行政机构,大的“措”与区一级机构相当)的地方行政组织。在“措”或“定”的基础上设有四个“宗”,即江噶尔、森格、德让和达隆宗。“宗”的建制相当于现在的县一级政权,有的小“宗”相当于区一级政权。

为了管理“措”或“定”以及“宗”的行政事务,西藏地方政府在达旺设立了“达旺细哲”(意为“四联”)的行政管理机构。“细哲”指由四个方面的代表组成的联合管理委员会,即西藏地方政府委派的拉涅,一僧一俗各代表一方,哲蚌寺洛色林扎仓所派的达旺寺堪布,达旺寺扎仓代表。“达旺细哲”是管理日常行政事务的常设机构。

19世纪中叶,西藏地方政府强化“达旺细哲”的管理职能,于1853年,授予错那宗僧俗宗本参与管辖门隅的权力,组成“达旺住哲”(意为“六联”)的更高一级的行政管理委员会。在“达旺住哲”的基础上,加上西藏地方政府拉恰勒空委派的错那宗“哲珠”(购米官),组成“达旺顿哲”(意为“七联”)的会议。“达旺顿哲”不是常设机构,通常只解决通商贸易问题,只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才召开会议。

18世纪时,封建农奴制在门隅的统治已较为完备。一方面,西藏地方政权加强对门隅的治理,保障了西南边陲的稳定,巩固了祖国版图的完整与统一。另一方面,西藏三大领主——官家、寺院和贵族也加紧了在门隅的巧取豪夺,使曾长期生活在这里的门巴族人民不堪忍受。沉重的乌拉差役(乌拉差役是指赋税、差役、地租等内容的统称,“乌拉”一词是无偿劳役的意思,种类繁多,包括各种劳役、捐税、地租等。),加上连年的地震水灾和层层压榨,致使许多人户家破人亡、流离失所,他们渴望着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的好去处。这时,传来了东部的白玛岗是一个“不种青稞有糌粑,不养牦牛有酥油,不修房屋有房住”的佛乐胜境的美丽传说,给绝望中的门巴人带来了希望,引来了门巴族千里迢迢的长途迁徙。

门巴族的迁徙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最早迁往墨脱的已有10代人,最晚的距今有6代人,他们定居在白玛岗地区雅鲁藏布江沿岸。在墨脱,今天还能看到与他们东迁历史有关的许多遗迹,一些村庄也沿用了原籍时的地名和村名,如德尔工、地东等。部分门巴族迁居白玛岗,形成了门巴族东西分布的居住格局,给门巴族的社会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1844年,英印总督派驻印东北边境代办詹金斯少校压服6名门巴族头人,强行租借门隅的吉惹巴惹地方,迫使门巴族放弃对概里巴拉山口以南的管辖,引起门巴族群众的强烈不满,埋下了反抗斗争的火种。1872年冬,英占达让区副专员郭惹亨少校,趁英方与不丹划界之机,也向当地门巴族头人提出划清达旺与英方的边界,当即遭到门巴族头人的坚决拒绝,表现出门巴族人民决不妥协的坚定爱国精神。

1913—1914年,英国政府代表享利·麦克马洪在西姆拉会议上,以讹诈和欺骗手段诱使当时的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夏扎·边觉多吉与其进行秘密交易,将门隅、珞瑜和下察隅9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划入英印版图,这就是臭名昭著的“麦克马洪线”。“麦克马洪线”一出笼就遭到中国政府和西藏的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等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中国中央政府始终不承认所谓的“麦克马洪线”。

1944年初,侵略者武装侵入门隅德让宗,当即遭到错那宗政府、“达旺住哲”和门巴族广大群众的激烈反对。

1947年之后,脱离英国而独立的印度政府,继承了英国政府对中国西藏的领土占领,企图把英国政府未实现的侵占计划加以实现。1947年,控制门隅色拉山以南的印军,下令不准色拉山以北的门巴族群众向西藏地方政府支差纳税,立刻遭到该地区群众的强烈反对。1951年2月7日,印军进占门隅中心达旺。达旺僧俗群众自动集会,要求印军退出达旺,要求错那宗宗本收回门隅失地。错那宗政府当即向西藏地方政府报告了印军的侵占情况。根据西藏地方政府的指示,错那宗政府和达旺寺堪布坚持向门巴族百姓征收赋税,直至1953年才被迫中断。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1959年西藏进行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封建农奴制度,门巴族人民和西藏各族人民一道,实现了社会发展的历史性飞跃,获得了民族新生。1959年7月,墨脱县人民政府宣布成立;同年,错那县原勒布四措撤销,成立了勒布区,下设麻玛乡、基巴乡、贡日乡和勒乡4个乡。

门巴族以村落为单位聚居,在一个村落内包含有若干父系家庭。早期的氏族血缘纽带已经破裂,地缘关系代替了血缘关系成为政治和经济基础,门巴族的村社公有制就是在地缘关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门巴族村社有明确的地域界限,村社与村社之间通常是以山脊、河流、溪涧为标志,彼此不可随意侵越。村社占据的地域称“基萨”,意为“公地”,在村社基萨范围内的土地、草场、山林和荒地归村社公有,村社内的个体家庭只有使用权和使用继承权,没有买卖权。绝嗣者的土地仍归还村社公有。

每一个村社组织都有一个村社长,门隅门巴族称之为“格琼”,墨脱门巴族称之为“学本”。村社长由全体成员民主推举产生,一般是推举办事公道、能说善辩、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人担任,任期一年。格琼和学本没有特权,没有薪俸,平时同村社成员一样地参加劳动,一样地交纳差赋劳役,是村社平等的一员。在门巴族地区实施封建农奴制统治以前,村社长替代了氏族头人而行使地缘公社头人的职责,主要任务是组织和主持村社的生产、分配,协调村社内部事务,执行习惯法,代表村社对外联络与谈判等。待到实施封建农奴制统治以后,复合的社会形态,又使村社长增加了负责传达官家领主等指令,组织交纳差赋劳役等任务。

新中国成立后,门巴族地区各级人民政权的建立,广大门巴族农奴在政治上翻身得解放,当家作主成了国家的主人。林芝地区墨脱县是以门巴族为主体的边境县,县的历届主要领导都由门巴族担任。林芝县排龙乡是门巴族在林芝县的集中聚居区,根据该地的实际情况,专门成立了林芝排龙门巴民族乡。山南地区错那县勒布区是最早建立门巴族自治政权的地区,为了加强该地区的管理和扶持力度,撤销了勒布区的建制,成立了勒布办事处,仍下设麻玛等4个门巴民族乡。

在门巴族的传统宗教信仰中,原始宗教信仰、本教信仰和藏传佛教信仰的互融共生、杂糅并存,是门巴族宗教信仰的显著特征。

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和本教是门巴族的古老信仰。门巴族认为,山有山神,树有树精,水有水怪,风雨雷电、地震水灾、乃至人的生老病死都有超自然的神灵在左右驱使。为免灾祈福,人们敬奉鬼灵,供献牺牲,举行各种繁缛的巫术活动。

在门巴族的宗教观念中,把宇宙分为3层境界,即天上、地上和地下。与此相应的神鬼是“拉”、“赞”和“鲁”。宇宙的最高层是“天”,是天神“拉”的住地。天界的“拉”们为保护人类可以离开天界来到人间,住于山巅,称作“格拉”。宇宙的中间层是空间和大地,是“赞”居住的地方。“赞”是对游神厉鬼和精怪的总称。在门巴族的信仰观念中,空间充斥着“赞”。山川、峡谷、草木等也都附着“赞”。“赞”有善、恶之分。地下是宇宙的最底层,是“鲁”神居住的地方。人们认为,江河、泉水、湖泊等是“鲁”神栖身的处所,在水中生活的鱼类、地下穴居的动物如蛇、蛙、虫等都是“鲁”神的化身。

门巴族的巫师种类繁多,根据职能的不同,可分为驱鬼巫师和请神巫师。驱鬼巫师有“顿龙肯”和“巴窝”,由男性充任;请神巫师有“巴莫”和“觉母”,由女性充任。

门巴族在信仰原始宗教和本教的同时,还信仰藏传佛教。藏传佛教的宁玛派、噶举派和格鲁派在门巴族地区都有影响,现在以格鲁派影响为最大,是门巴族信奉的主要教派。

随着藏传佛教各教派的传入,一座座佛教寺院在门巴族地区相继建立,一批批僧人应时而生。至20世纪50年代,门隅地区已有佛教寺院及经堂40余座,僧人近千人,墨脱有寺院和经堂近40座,僧人300多人。门隅影响较大的寺院有达旺寺、工巴则寺等。

门巴族日常生活中饮料有酒和茶两大类别。酒有“邦羌”、米酒和青稞酒,茶有酥油茶和清茶。石锅是门巴族特有的煮饭做菜的炊具。石锅传热慢,炖肉做饭可保持食物的原味,十分鲜美,深受人们喜爱。门巴族居住地区多竹木,餐具主要是用竹木制作。其中最有名的是门巴木碗。木碗以桔红色为主调,明亮、华丽,造型丰富,线条流畅。

门巴族善饮酒,大至婚丧嫁娶、宗教礼仪,小到日常杂活、谈天说地,均离不开酒。

门巴女性服饰绚丽多彩。门隅达旺一带的妇女穿称为“堆通江坚”的花上衣,衣服上绣缀有人、牛、太阳和各种花卉的彩色图案,色彩用白、蓝、黄、红四色搭配。妇女穿白短内衣,下体穿筒裙,筒裙由条纹花布做成。勒布、邦金等地妇女穿内衣和外罩衣,围白色氆氇裙。外罩衣服长及小腿,质料系羊毛织成的氆氇呢,色彩为红色和黑色,斜襟右衽,衣角开口,用孔雀蓝布压边,无领、无扣、无衣袋,穿者腰部围一条称为“金玛”的白氆氇做的围裙。墨脱门巴族妇女喜欢穿白色的无领、圆口、搭襟小上衣,一般不穿外罩衣服,下身喜欢穿有竖条花纹、下边带飘穗的筒裙。妇女系腰带,腰间佩挂小腰刀。墨脱门巴族崇尚白色,反映在服饰穿戴上男女上衣均以白色为主。

在勒布地区,妇女有一件不同于其他地区门巴族妇女的特殊装束,这就是披挂在她们后背上的那张完整的小牛皮。披挂时,小牛犊皮毛向内而皮板朝外,头部向上直抵披挂者颈项,牛尾朝下,四肢向两侧伸展。

门巴族男子的服装有外套、内衣和长裤等。长外套用羊毛纺织的氆氇作料,衣长达膝,斜襟右衽,立领长袖,无扣和衣袋,镶蓝色滚边,外套以红色为主,穿衣时系红氆氇腰带。内衣一般用白土绸作料,斜襟右衽,无领。

达旺一带的门巴族妇女戴一种称为“古奥洛木”的帽子。这种帽子由牦牛毛编织而成,圆顶,帽沿有五角,垂吊5根缨穗,戴时,1根穗子对准鼻梁正中,另4根在侧面和脑后,芒果一带的妇女帽形似达旺帽,前后缨穗有18条之多。邦金妇女的帽形亦似达旺帽,虽没有飘逸的穗子,但在帽沿上插一支孔雀翎或雉鸡尾,鲜艳夺目,别致美观。勒布一带的门巴族男女戴一顶别具特色的小帽,门巴语叫“巴尔霞”。“巴尔霞”的圆顶用黑氆氇呢制成,帽围是用红色氆氇或红色毡绒缝制的二寸高的筒状,翻沿部分用的是桔黄色毡绒,镶以孔雀蓝沿边,并留一楔形缺口。戴时,习惯将缺口对着右眼的上方。过去女帽色料全用黄色,帽沿缀有垂至眉际的五彩色线穗子。

门巴族妇女的饰品有耳环、项饰、腰带、手镯、戒指等。男子蓄长发,佩戴耳饰,胸前喜戴一菱形“嘎乌”,腰佩长刀,挽弓挎箭。

门巴族民居主要有碉房式石楼和干栏式木屋两类。石楼的屋顶用木板苫盖,有苫檐伸出楼壁,楼顶两面坡倾成人家形。石楼基座大多为长方形,楼壁垂直高耸。基座和楼壁全用石块砌成,不用挂梁。楼屋之间铺排木板。门巴石楼一般分作3层,底层供圈养牲畜使用,中层是住人的居室,上层堆放粮食和杂物。

干栏式木屋,是墨脱门巴族的房屋建筑。门巴木屋的建筑为竹木结构,一般为三层。底层无围墙,供拴养牲畜用,第二层为人居住的住室。住室的外侧有宽大的外走廊,兼作晒台,是人们编竹器、做木活的场所。底层与外走廊相连接的是一架用粗大的圆木砍凿成的木梯。第三层存放杂物。屋顶为两面坡人字型。门巴族粮仓与木屋是分开建的,一般相距数米或十几米。

门巴族传统的交通工具十分简单,无代步工具。

运输时,门隅门巴族有时使用畜力,墨脱门巴族则完全靠人背运。人力、藤筐和竹筐,外加一根“丁”字形手杖,是门巴族外出时常用的交通工具和运输工具。

在门隅和墨脱地区,河网密布,桥梁纵横,既有溜索桥和藤网桥,也有竹索桥和木桥,最具特色的是藤网桥 。

门巴族的文学主要门类有神话、传说、故事和诗歌等。

人类诞生神话有《猴子变人》和《三兄弟和扎深木》。《三兄弟和扎深木》讲,很早以前,雅鲁藏布江江水漫了出来,淹没了整个世界,只有南迦巴瓦峰还矗立在汪洋的中央,只有一个男孩侥幸活了下来。天神授意扎深木女神同男孩结为夫妻,生下了许多浑身长毛的孩子。他们没有饭吃,没有衣穿,住在山洞里。天神见此情景,送给男孩荞麦种和小刀。男孩学会了种庄稼,用“窝麻”药草的嫩根煮水给孩子洗澡,洗去了孩子身上的毛。因为孩子怕热水烫,把头伸进洞里,身子露在外面,所以留下了头发。从那以后,世上有了人,并且成了今天这个模样。

在门巴族民间诗歌中,“萨玛酒歌”是一个主要的诗体。萨玛酒歌分独段体和多段体两种,以多段体居多。在结构上,一般一首完整的多段体诗为3段。每段由3行或5行诗行构成。每诗行有6音节或9音节,也有7音节或8音节构成一诗行的。顿律通常为3顿。萨玛酒歌题材广泛,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歌颂和赞美家乡的诗歌《萨玛·家乡》和《萨玛·白鹤歌》,热情讴歌了家乡的富饶、美丽与神奇。

情歌也是门巴族诗歌的重要诗体。门巴族情歌多为独段体,基本结构为每首诗4句诗行(偶而有6句诗行),每句6个音节,分3顿,每顿均为两个音节。门巴族情歌结构短小,易唱易诵,音韵铿锵,节奏鲜明,善用比兴手法,有很强的艺术表现力。门巴族情歌主要以爱情和婚姻作为基本主题,有的表达男女双方互相倾慕、爱恋的炽烈情感,有的表现对爱情的忠贞不渝,有的表达对情侣的痴痴思念,有的抒发由于爱情悲剧引起的忧伤与哀怨。在门巴族民间诗歌创作中,叙事长诗《太波嘎列》是一部规模较大、流传广泛的作品。门巴族的作家文学以《仓央嘉措情歌》为其代表。

门巴族的音乐歌体有萨玛体、卓鲁体、加鲁体和喜歌体等。

萨玛歌体多用于节庆、婚礼、亲朋欢聚等场合。在敬酒时演唱,故又称为萨玛酒歌。

卓鲁意为牧歌,相传是由门巴族的牧业始祖太波嘎列创作的,流行于门隅地区。卓鲁体曲调舒缓宽广、高亢而绵长,除牧人在生产劳作时歌唱外,还用于叙事诗的演唱。加鲁意为情歌,曲调细腻而流畅。

喜歌体以卡萨喜扎为代表,曲调活泼欢快。门巴族的传统乐器有“里令”(双音笛)、“塔阿让布龙”(五音笛)、“基斯岗”(竹口琴)和牛角琴。

门巴族的舞蹈最有特点的是“巴羌”、“颇章拉堆巴”和牦牛舞等。

“巴羌”意为跳神舞。舞蹈多模拟鸟兽形象,有牛舞、猪舞、鸟舞、犬舞、大鹏舞等,主要在宗教祭典和仪式上表演。

“颇章拉堆巴”意为贺新房,这是门隅门巴族在新房竣工时跳的一种欢快的舞蹈,表演者边舞边歌,表达对新房的赞美,对房主家的祝福。

牦牛舞表演时模拟牦牛的各种动作,形象逼真,富于情趣。人们在农闲、节日和喜庆时节还跳圆圈舞、嬉戏舞以娱乐。

门巴族戏剧俗称门巴戏,是在门巴族丰厚的民族文化土壤中孕育、萌生、成长起来的民族艺术之花。

门巴戏保留了戏剧的早期形态。表演时,戴不同的动物形象假面具,还要身披不同的饰品,多以动物的皮革、羽毛披挂在身,表演中模拟各种动物的姿态和动作,人物道白很少,跳时不唱,唱时不跳。使用的乐器是巫师跳神时的鼓和钹,只有一人击打乐器,没有固定的戏班和专职演员。戏剧的表演形式十分粗犷和古朴,保留着早期戏剧的古老面貌。

2006年5月20日,山南门巴戏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墨脱门巴族以十二月为岁首。从藏历11月开始,人们就做过年的准备。大年初一早上鸡鸣第一遍时,全家人就起床,穿新衣,互致问候祝福,每人喝一碗用酥油、奶酪、“邦羌”和鸡蛋煮制的饮料。从初二开始,门巴族以村寨为单位,全村人集中一起,轮流去各家聚餐。这期间,人们除载歌载舞欢度佳节,举行射箭、抱石、跳高、拔河等体育竞技和游戏活动。

门隅门巴族过新年是从藏历元月初一至十五日为节庆日子。新年前夕,家家户户大扫除,用面粉调成糊状,在门、墙和椽条上面涂各种吉祥图案。12月29日除夕之夜,各家均要喝一种用面团、肉块等9种食物煮的粥,以示生活富足。许多人家还准备一个叫“切玛”的五谷斗,内装炒青稞、糌粑面等物,预祝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大年初一清晨,各家主妇争相早起,抢先到平常汲水的地方背回第一桶水,认为新年最早背回的水是雪山顶上狮子流下来的奶汁,象征财富,谁背到第一桶水最吉利。初一合家欢聚,不走亲串户。从年初二开始,人们走村串户,探亲访友,相互道喜。到别人家串门时,妇女必须走在前面先进屋,切忌男子先串门进屋。门巴人认为,新年时来客是妇女,预示着家中猪牛会多生母畜,是六畜兴旺的好兆头。节日期间,人们欢聚一堂,唱歌跳舞,还开展人们喜闻乐见的游艺活动。

门巴族青年婚前社交比较自由,一般女子在十六七岁,男子在十八岁左右,男女之间便可自由交往。青年男女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双方有了感情后,征得双方父母的同意,便可请媒人或由父母亲自去对方家提亲。一般是找与自家关系好、能说会道、有一定威信的人充当媒人。去时带上几竹筒酒和数条哈达,给对方家倒“喜尔羌“(求婚酒)和敬献哈达,对方同意这门亲事就会喝酒并收下哈达,然后择期举行订婚仪式,订婚后一般要半年或一年以上才能结婚。

结婚之日,迎亲人着节日盛装,带着哈达和青稞酒到女方家迎接新娘。娘家送亲人有舅、姑、兄弟等亲戚,新娘父母不随队伍前往,由男家派专人来迎接。迎亲途中男方家要敬女家3道酒,有专门安排的敬酒人在路旁恭候。新娘到男家后即被带入内室,脱去从娘家穿来的衣服首饰,里里外外换上婆家准备的一套东西,表明新娘从此属于婆家人。换好衣后新娘和新郎入座,乡亲们向一对新人和娘家客人献哈达、敬酒,唱诵颂词和吉祥歌。

婚礼第二天,娘家以舅父为主的客人借口酒不香浓、敬酒女无笑颜为由开始发难,挥舞拳头捶打桌子,掀翻酒碗杯盘,责骂男家,婚礼出现戏剧性的场面。男家会急忙端上好酒好菜,向娘家人赔罪,请求原谅,闹剧最后以舅父接受男家的“赔罪酒”而平息。婚礼第三天,新郎家要为新娘的父母及亲属在一个专门的房间设丰盛的酒宴,一边喝酒吃饭,一边商量新娘何时落户夫家。娘家客人在酒宴上要给新娘送些钱物,舅父及父母依次劝慰女儿,教训女婿。临近傍晚时,酒女和歌女手捧大碗酒,边歌边舞给娘家人敬“杂羌”(送行酒),这时新娘的亲属们挥舞着哈达,唱起急促的短调“回去歌”,蜂拥而上,将新娘从婚宴上抢走。新郎的亲属们也挥舞着哈达,唱着“归来歌”,急忙追出门外去抢夺,最后由媒人出面才能平息“风波”。婚礼期间,人们饮酒狂歌,欢跃舞蹈,通宵达旦。

妇女怀孕后,仍从事劳作和家务。门隅妇女过去必须回娘家生第一胎,现在仍以在娘家生孩子居多。墨脱门巴族在哪里生第一胎由生育妇女决定。妇女生产时,由老阿妈或家人接生。孩子出生后,乡里四邻、亲朋好友携带蛋、肉、黄酒等前来祝贺,但来人不能进产妇的屋子。

孩子的命名仪式一般在出生3日后举行,多请喇嘛或扎巴取名,也可由家中的长者取名。请喇嘛或扎巴取名,孩子的名字大都与宗教有关。家人取名,名字表现的是长辈对孩子未来寄予的美好期望与意愿 。

门巴族的葬式有土葬、水葬、火葬和天葬,还有少量的屋顶葬和屋底葬。有一次葬,也有二次或三次葬型的复合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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