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印第安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种?起源哪里?西方如何对待他们?

稷下学史来明志 2024-11-08 01:22:31

印第安人(英语:American Indian;西班牙语:Indio Americano),是对除因纽特人外的所有的美洲原住民的统称,并非单指某一个民族或种族,印第安人分布于南美洲和北美洲各国。在拉丁美洲,印第安人与欧洲人混血。

美国联邦法律称呼这些少数族裔时,将不再使用“印第安人”等具有“歧视性”的词汇,而由“美洲原住民”取代

“印第安人”这一称呼本是欧洲人对美洲原住民的统称,后来通行于世界。他们所说的语言有上百种,一般统称为印第安语或美洲原住民语言。印第安人的族群及其语言的划分情况均没有公认的分类。

玛雅人

玛雅人是古代印第安人的一支,是美洲唯一留下文字记录的民族。他们构成了多样的美洲土著人民族,生活在墨西哥南部和中美洲北部。“玛雅”是为了方便而起的他们的一个集体的称号,这包括为该地区贡献某种程度的文化和语言遗产的人。

21世纪初,玛雅人约有七百万。墨西哥南部和尤卡坦半岛、危地马拉、伯利兹、萨尔瓦多和洪都拉斯还存在着大量遗留的古代文化遗产。一些玛雅人已经相当地融入了现代文化,另一些人还在继续着更传统的习俗,这些人以玛雅语作为主要语言。

当代玛雅人大多数生活在墨西哥的尤卡坦州、坎佩切州、金塔纳罗奥州、塔巴斯科州和恰帕斯,和中美洲国家伯利兹,危地马拉,洪都拉斯的西部和萨尔瓦多。

土地公有,分配给每个家庭使用,每3年重新分配一次土地。西元后,出现了自由人和奴隶的划分,统治者称为“大人”,职位世袭,掌握军政大权。

阿兹特克人

阿兹特克人又称阿兹台克人或阿兹特卡人,是墨西哥人数最多的一支印第安人。中心在墨西哥的特诺奇,故又称墨西哥人或特诺奇人。主要分布在韦拉克鲁斯、莫雷洛斯、格雷罗等州。属蒙古人种美洲支。使用纳瓦特尔语。

阿兹台克人最先居住在墨西哥西部的海岛上,11世纪开始迁移。1325年,他们在首领特诺克带领下,在特斯科科湖的两个岛上建立了特诺奇提特兰城(今墨西哥城)。

印加人

印加人(Inca),或译印卡人,南美洲古代印第安人,使用克丘亚语。“印加”(Inca)的意思是“太阳的子孙”。主要生活在安第斯山脉中段,中心在秘鲁的库斯科城。

印加人是南美洲安第斯山区克丘亚族的一支,讲克丘亚语,他们的“王”称为“印加”,早期西班牙殖民者与其接触时,错误的把他们“王”的称号来称呼这个部族,因此,印加人这个名字就延续了下来。与阿兹特克人一样,印加人也是一支相当年轻的部族,他们在13世纪起开始向外扩张,并建立起历史上习称的“印加帝国”。

婚俗

酋长印第安人的婚礼带有浓厚的民族色彩。

婚礼地点多选择在印第安人聚居区公共建筑物里举行,一般是一幢较大的木头房屋。举行婚礼时,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村中居民纷纷来到木房里,众人席地而坐,互致问候。男女老幼身穿民族服装,款式新颖,色泽艳丽。虽然印第安人性情开朗,但婚礼场合却显得非常安静,即使说话也是轻言细语。

印第安人的婚姻很简单,当需要结合的时候,只需要征得父母的同意即可。

印第安人的贫富不是以财产来衡量,最富有的男人是能力最强的猎手,女人的嫁妆则是健康的身体和心甘情愿地协助丈夫料理家务。当他们性情不合不愿意再在一起生活时,只要举行一个和结婚一样简单的仪式既可以分手,也没有什么财产分割之类的问题。

印第安人中未婚和已婚夫妇并无明显界限,贞洁也不被视为是基本的道德标准。此外,在非常友好的朋友之间,还互相交换妻子过夜,这被看成是一种最坚固的友谊。

有些家庭的男主人或者女主人亡故后,他们的子女有时候认父母生前的好友为父母,就像基督教徒认教父或者教母一样。

在印第安人部落中,男人们总是通过婚姻来加强“家主”的政治地位和威望。比如,辛古部落允许一夫多妻制,因为多一个妻子就多一个“联盟代表”,就多一份劳动力。男人可以娶一家的姐妹俩或者姐妹多人,也可以娶其他部落的女子为妻,多妻家庭中的妻子们也为扩大丈夫的权威和地位进行努力,并由此感到骄傲和自豪。

有时为了家庭的和睦,妻子可以建议丈夫娶某某女子,充当“丈夫”的“红娘”。

印第安人的节日特别多,这与古代印第安人宗教仪式特别纷繁复杂有关。印第安人崇奉万物有灵的图腾信仰,各部落每年都要举行各种图腾崇拜的宗教仪式,一些仪式流传演化下来就成为魅力犹存的非常独特奇异的节日。印第安人的节庆多与宗教节日融合在一起,如墨西哥的亡灵节、秘鲁印第安人的太阳祭等,同时印第安人还保留了一些自己独特的节日,如巴西印第安人的穿耳节、玻利维亚印第安人的降魔节等。许多印第安人的节日仍只是本民族自己的节日,但是有一些节日如今已成了当地人民共同的节日。

丧葬不仅能够体现人类对自身的认识程度,同时也能反映人类不同的生活观念、生命观念和灵魂观念等。印第安人的丧葬习俗多与其宗教信仰有直接的关系,反映出了印第安人在不同世界观的支配下,对于现实社会人生的态度和对未来的憧憬。

土著人日

土著人日是美国印第安人的传统节日。在每年5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和9月的第四个星期五举行。在节日里,美国各地都要举行富有印第安民族传统和文化特色的庆祝活动。

亡灵节

亡灵节乃墨西哥印第安人向逝者致敬的祭典。该节定于每年11月的首两天,首日为悼念幼灵,次日则为感恩成灵。此间,全国公务场所上午停工。民众纷纷购买死者生前喜嗜之物,如骷髅形状的玩具、糖果、糕点等,在家中搭建祭坛,供奉亡灵。部分家庭还会整理死者用过的床铺,以便亡灵归来。此外,人们还会前往公墓扫墓,在举行仪式的墓地戴上面具,跳起狂欢之舞,唤醒地下的亡灵共舞。其中,墨西哥城东南密斯基克镇的“纪念亡人之夜”最为独特。夜幕降临时,全镇灯火通明。家家户户门前燃起篝火,为亡灵指引归途。古老的墓地上,每座墓碑前都点燃蜡烛,摆放鲜花,亡灵的家人在此守候。11月1日,教堂钟声敲响12下,宣告孩童亡灵归来;11月2日,教堂钟声再次敲响12下,宣告孩童亡灵离去,成人亡灵接踵而至。如今,亡灵节已成为墨西哥全民共庆的盛事。

克拉克萨节

克拉克萨节是墨西哥人民热爱的传统节日之一,每年七月最后一个星期一,瓦哈卡市的市民便汇聚在弗尔蒂小山脚下,以载歌载舞的方式欢庆节日。相传古时的阿斯特克人会在这天举行、庄重的祭祀仪式,以献礼和祈求丰收。如今,这项祭祀活动逐渐演变为“克拉克萨”节。每日清晨,祭坛上便会响起美妙的钟声。随之而来的是民间乐队的街头游行,他们手执六弦吉他弹奏出节日的序曲。身着盛装的男女老少纷至沓来,舞动着身躯与旋律共鸣。人们如痴如醉地歌唱舞蹈,不时地抛洒自制的小礼物。傍晚时分,庆祝活动达到巅峰,人们身着华丽服饰,尽兴舞蹈。

民俗节

普诺民俗节,是秘鲁普诺族印第安人最具特色的节日,最为丰满地展示了这一民族的风情。这个节日不仅是普诺人民生动地展现印加古风的庆祝活动,更是纪念印加古国创建者曼科·卡帕克建立普诺城的日子。普诺城坐落于的的喀喀湖的西北端,据传,印加古国家的开创者曼科·卡帕克生于此,并以普诺城为远征的起点。普诺作为印第安人长久聚居地,其建筑特色及生活方式深深烙印着印第安文化气息,被誉为“印第安民俗之都”。为了向曼科·卡帕克致敬,普诺人选择每年11月的首周作为民俗节的重头戏。当节日来临,普诺人换上印加古装,遵循印加习俗,彼此问候,应对问题。对曼科·卡帕克的怀念与颂扬成为节日的主旋律,所有家庭长者都得以向家人诉说这位英雄的壮举。同时,戏院和街头的文艺节目也将这位伟人的传奇故事娓娓道来。

太阳节

太阳节也是秘鲁印第安人的民间传统节日。在秘鲁东南部古印加帝国的故都库斯科附近的萨克萨伊瓦曼,每年6月24日都要举行一次别开生面的太阳节,历时9天。这个节日源自古印加人对太阳神的崇拜。在南半球,6月24日是太阳北偏后开始南移的日子。

雅瓦尔节

雅瓦尔节乃秘鲁印第安人的民俗节日,于每年七月底盛大揭幕。其寓义为"血的节日"或"血的狂欢"。14世纪,西班牙殖民者的残暴统治激起印第安人的强烈反抗,但均遭血腥镇压。印第安人以兀鹰为象征,将复仇之愿与兀鹰的勇猛相结合,由此诞生了兀鹰斗牛的"雅瓦尔节"。兀鹰为安第斯山麓的百鸟之王,翼展长达3米,重约10~12公斤,性烈好斗。

印第安人用兀鹰象征顽强不屈的人民,而牛则象征殖民主义。每次的兀鹰对牛的战局总以兀鹰的胜利告终,彰显印第安人坚韧不拔的斗争精神和必胜信念。节日期间,斗牛场人潮涌动。人们为兀鹰和壮牛灌满白酒,然后将兀鹰系在壮牛身上,驱使它们进入斗牛场。兀鹰骑在牛背上,将牛咬得狂奔不止。最终,牛体力不支,哀嚎倒地。此时,捕鹰者进场,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解脱缚鹰的绳索。兀鹰展翅高飞,以胜利者的姿态翱翔天际。人们欢呼雀跃,共舞狂欢。夜幕降临后,人们还将举办宴会以示庆贺。按照当地习俗,此节日象征人生新篇章,故常被青年男女视为良辰吉日,举行婚礼。

阿拉西塔斯节

阿拉西塔斯节是玻利维亚阿伊玛拉印第安人的传统节日,在每年1月24日~30日举行。在阿伊玛拉语中,“阿拉西塔斯”是“请买我的东西”的意思。因此,节日期间,玻利维亚的大街小巷到处是叫卖商品的小贩。人们选购各种各样的礼品,献给心目中的“幸福之神——埃克科”,期望神保佑他们来年生活安定,五谷丰登,吉庆有余,幸福美满。节日期间要举行盛大的民间庆祝活动,最后以舞蹈结束,一向是妇女们穿着宽大的裙子跳圆圈舞,男子们则戴假面具,穿化装服跳各种舞蹈。如今阿拉西塔斯节不仅仅是阿伊玛拉印第安人的节日,已经逐渐变成全玻利维亚人民的传统节日。

降魔节

降魔节是玻利维亚奥鲁罗省的印第安人每年举办的节日,是周围许多地区的矿工都愿意赶去参加的节日。因为这是印第安矿工祈求平安的重大节日。印第安人认为,人们寻找矿源,挖掘矿井,触犯了地下的阿乌阿里魔王,故魔王要用“鬼咳”(就是矽肺病)、爆炸、塌顶等残酷的灾难来惩罚矿工,这种迷信和本能的自卫心理逐步演变成一个固定的节日。节日来临前,矿区城市的商店中到处都出售各种各样的面具和服饰。矿工们为了参加这一天的化装节庆活动,往往不惜工本,耗费一年的积蓄去买一套自己最理想的面具和服装。节庆时,化装成各式各样的人物团结一致地与“魔王”斗争,最后降服魔王。

穿耳节

穿耳节乃巴西印第安人盛大喜庆的民间祭典,每隔七年上演一次,为期约半个月,具体时间则根据“瓦普特”的训练进度而定。相传这一庆典源于巴西沙万特人的古老习俗。

玛雅人素以建筑雕刻艺术闻名于世。在诸多令人叹为观止的庙宇、陵墓和纪念碑上,玛雅人留下了丰富多样的图案和生动逼真的雕刻。博南帕克壁画便是其杰作之一,生动描绘了贵族仪仗、战争胜利、献俘审俘、庆祝游行及呈缴贡物等场景,人物栩栩如生。壁画色彩斑斓,线条清晰,人像精细,构图严谨,堪称世界壁画艺术珍品。

人类的居住形态随改造自然的能力而演变。起初,人类依赖天然屏障栖身,随着进化繁衍,天然洞穴等无法满足居住需求。于是,人类利用自然材料建房。然在古代,房屋建造受自然环境制约,由此形成了各式各样的居住形态。此现尤其在美洲印第安人身上体现突出:生活在美洲平原的印第安人使用草木泥土建小屋;山区印第安人则用石块土坯修建房屋;以狩猎为生的印第安人多以兽皮为屋顶材料;从事农业的印第安人则用庄稼秆覆盖屋顶;农业人民建造永久性住宅,游猎人民则搭建便于搬迁的帐篷。印第安人创造出了草棚、茅屋、帐篷、土木结构房屋等居住形态,无一例外地无拱顶,因印第安人对拱顶知识一无所知。

历史原因(主要是殖民者压迫)使印第安人仍生活在偏远农村。与玛雅人相似,其他印第安民族大多保留了传统生活习俗。许多印第安人仍居住在原始房屋内。在尤卡坦半岛,勤劳的印第安人在林间开辟土地,将粗树枝一一固定成圈,再搭上棕榈叶,便完成了简陋而实用的房屋搭建。

谈及印第安人服饰,尤以独特的鹰羽冠引人注目,这无疑是印第安人服装一大特点。印第安人衣装饰简朴至极,甚至部分人不穿衣服,但衣服的色彩、款式、装饰品的材质、样式却五花八门,充满民族特色,堪称丰富多彩。

随着社会的进步,印第安人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愈加发达的经济和较多的人口使部分印第安支系保留了自身的民俗和文化传统。而那些居住在偏远林区的印第安部落,仍然坚守独特的风俗和传统文化。许多地区的印第安人呈现出古代印第安人的装扮习俗,他们依然钟爱本民族特色的传统服饰,佩戴本民族特色的传统饰品。

羽毛在印第安人心中是勇敢和荣誉的象征,常常被插在帽子上,以展示自我。拥有鸟羽被视为勇敢、美丽和财富的象征。

不同颜色及佩戴方式的鸟羽象征着不同的社会地位和感情状态。在卡希纳华部落,男子在心仪的女人面前佩戴鸟羽装饰,以此表达热情真挚的情感,有效地避免了对方的敌意。神鹰的黑羽象征权威和死亡,南美大鹦鹉的红羽则象征友善、优越和富饶。若当地人都有权佩戴红羽,黑羽便突显其高贵。

他们喜好穿着富有本民族特色的传统服装。尤卡坦半岛的玛雅妇女无论年长年幼,皆身着宽松的白色绣花裙,头戴色彩斑斓的鲜花;男士则身着白色宽松衣裤,头戴草帽,脚穿草编凉鞋。而中部高原的印第安妇女则喜爱穿绣花罩衫和竖条纹的宽大长裙,上身披一种名为“雷博索”的多功能披巾,既可遮阳保暖,又可背负孩子、携带物品。这些极具民族特色的服饰成为了印第安人的显著标志。

印第安人深信“万物有灵论”,他们敬畏自然,对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石都怀有敬畏之心。尽管大部分印第安人已被欧洲基督教信仰所同化,但印第安的原始信仰依然存在,与基督教交织,形成了一种奇特的宗教体验。卡耶特指出,宗教在印第安人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部落首领同时也是宗教领袖,拥有最高的宗教权力。在大多数部落中,对外事务由首长打理,主要与联邦或地方政府协调关系,代表部落。但部落首长的任命权属宗教领袖,他在内部事务上需听从宗教领袖的决定。 玛雅人的宗教信仰:

宗教早期以崇拜自然神为主,后期逐渐演变为多神崇拜,涵盖雨神(查克)、五谷神、死神、战神、北方星神、风神以及四方神等。最高神为太阳神伊察纳——他是诸神之皇,上帝的化身,是“白昼”和“黑夜”的主宰以及文字和书籍的创造者。

玛雅人亦有“天堂”和“地狱”之说。在天上,住着天堂之神王伊斯塔;在地下,有地狱(米特),由魔鬼和死神乌豪统治。玛雅人死后的命运,主要取决于生前的社会地位,部分取决于死的方式。

阿兹特克人的宗教信仰:

相信灵魂永生和一种由至高无上的主宰统治一切的观念。他们崇拜自然神,如太阳神、月神、云神、雨神、花神、玉米神等。阿兹特克人用“十字架”作为宗教的象征,祭神时以战俘做牺牲,“国王”为神的化身。

阿兹特克人认为,世界已经过四个发展阶段,每个阶段都由不同的神灵所统治。宇宙形如十字,中心为一火炉,由九至十三层天覆盖着分成层次的地下世界。整个宇宙被水所包围,由高位神俄默德库特利(意为双主)双手托住。此神男女合体,具备生命和生殖的双重秉性。

他们的宗教情绪极为的强烈,仅仅在首都,就修建了50座大型坛庙,供养着5000个以上的僧侣。

印加人的宗教信仰:

印加人特别崇拜太阳,具有典型的太阳崇拜的特点。他们自称为太阳神的儿女们。

首都的太阳庙是最大的宗教礼拜中心。

黄金,作为太阳神的象征,被广泛开采,用于统治者和杰出人物,它们并不是用于交换,而主要用于装饰或者举办仪式的目的。

印加族的祖先被认为起源于太阳,印加王更是太阳的化身。

印第安人拥有奇怪的语言。翻译成英文经常要连续使用同一个字母。例如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州名叫Massachusetts,就是从印第安人里翻译过来的。还有,印第安语说“我自己”大多说“doo”。其中,美国首都华盛顿有个印第安人博物馆,内有许多关于印第安文化的讲解。印第安人的语言是世界上最有趣、最难懂的语言之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太平洋战场,在同盟国的军队中服役的纳瓦霍人,专门负责打电话,他们彼此用语言传达部队“命令”,然后翻译成英文或其他文字)。这个方法是最可靠、最保密的,因为除了他们以外,谁也不懂其中的秘密。

印第安人在天文学上有很高的造诣,他们创造了相当准确的历法,把一年分为18个20天的月,外加五天作为禁忌日,他们知道月亮、金星和其他行星运行的周期。

玛雅数学是一套最独特的数学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最先进的部分便是“0”这个符号的使用,它的发明和使用比欧洲大约早了800年。

玛雅的数学体系的适用性和科学性使他们能在许多科学和技术活动中解决了各种难题。在世界各古代文明中,除了起源于印度的阿拉伯数字之外,玛雅数字要算是最先进的了。玛雅文明的另一独特创造是象形文字体系,其文字由复杂的图形组成,一般刻在石头建筑物如祭台、梯道、石柱等之上,刻、写需经长期训练。现已知字符约800余个,但除年代符号及少数人名、器物名外多未释读成功。

玛雅,印加,阿兹特克等发展程度最高的印第安人的社会形态,虽然出现上述现象,但社会结构的基层组织仍然是公社和氏族,生产资料属于公有。集体生产劳动和平均分配产品依然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整个社会的生产主力是社会成员的自觉劳动。奴隶数目虽然多,但主要作为家庭奴仆或者其它公益事业的奴隶来使用,并非作为物质资料生产的主要劳动力来使用的——这同奴隶制社会中由奴隶承担物质生产重担有着根本区别。

而且,其社会主要由部落的议事会来统治。“国王”和酋长虽然权力比较大,但他是有议事会军事首领和首要僧侣选出的,可以被他们罢免——这与奴隶制社会形态完全由奴隶主实行绝对统治,奴隶只是说话的工具,奴隶主对之拥有杀伐与夺之权,奴隶制社会的国王靠世袭或者暴力获得权力,地位至高无上是本质上不同的。

印第安人的社会属于部落联盟性质,是处于部落公社向奴隶制社会过渡的阶段,即恩格斯所说的军事民主制阶段。它并未超越部落公社制度的范围。有些书籍中所谓的“王国”、“帝国”,也只是一种部落联盟性质的社会形态,与阶级社会中的国家有所不同。

16世纪后来到美洲的欧洲殖民者带给当地印第安人是毁灭性的灾难。

华盛顿说:“用印第安人的皮可做出优质的长筒靴。”

杰斐逊说:“美国必须灭绝印第安人。”

林肯说:“美国应每10分钟屠杀一名印第安人。”

罗斯福说:“只有死掉的印第安人才是最好的印第安人。”

“美国四大国父”关于人权的最精辟论述。

在19世纪的近百年时间里,美国军队通过西进运动侵占了印第安人几百万平方公里土地。到了1900年,全美印第安人从白人殖民者到来前的500万陡降至25万人。

截至2018年底,全美印第安人约占总人口的2%,他们中的22%居住在印第安人保留地。这些保留地主要位于贫瘠的中西部地区,最小的仅有0.5平方公里。印第安人中有21.9%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一些部落的失业率高达85%,人均预期寿命比美国人均寿命低5.5岁。

《世界通史全编》有这样的文字:“在当时世界‘文明’的国度美国(这里指美国独立前的十三个殖民地),这种种族灭绝政策,来得更加凶残。他们一再提高屠杀印第安人的赏格。那些谨严的新教大师,新英格兰的清教徒,1703年在他们的立法会议上决定,每剥一张印第安人的头盖皮和每俘获一个红种人都给赏金40镑;1720年,每张头盖皮的赏金提高到100镑;1744年马萨诸塞湾的一个部落被宣布为叛匪以后,规定了这样的赏格:‘每剥一个12岁以上男子的头盖皮得新币一百镑;……每剥一个妇女或儿童的头盖皮得五十镑!’”

1783年,美国独立以后,对印第安人的屠杀和虐待并没有丝毫收敛。随着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为了开拓疆土,美国政府把印第安人驱逐出祖居地。1830年,美国政府通过《印第安人迁移法案》,规定东部的印第安人要全部迁往密西西比河以西的为他们划定的保留地中去,实行种族隔离和迫害。这些“印第安人保留地”绝大部分是偏僻贫瘠的山地或沙漠地带。

一个叫切罗基的部族,在被迫迁往“印第安准州”(即今奥克拉何马州)的迁徙中,历时3—5个月,约4000人丧生,占该部族的人口的25%。这一惨剧后来被称为“血泪的审判”。印第安人长期遭到屠杀、围攻、驱赶、被迫迁徙等迫害,人数急剧减少。到20世纪初期,只剩下30多万人。直到1924年,美国国会才通过了《印第安人公民资格法》,宣布凡在美国境内出生的人均为美国公民。1934年,美国又根据罗斯福总统的“新政”通过了《印第安人重新组织法》,允许印第安人建立自己的政府,不再分配保留地的土地,停止强迫印第安人放弃传统文化和宗教的政策,印第安人的境况才有所改善。才没有遭到灭族。

为掠夺土地和资源对印第安人实施种族灭绝,是美国罄竹难书的殖民罪行之一。“住在联邦地区的美国人,用贪婪的目光注视着那些仍然被印第安人占据的土地。”19世纪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在其名著《论美国的民主》中精辟刻画了当时的美国觊觎印第安人资源的丑陋嘴脸。美国在建国后的上百年中,系统性、大规模地驱逐和屠杀这些世世代代居住于北美大陆的原住民。

多届美国政府曾发布政策鼓励对印第安人的屠杀。1814年,美国总统詹姆斯·麦迪逊颁布法令,规定每上缴一个印第安人的头盖皮,美国政府将奖励50美元至100美元。从19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林肯颁布的《宅地法》把屠杀印第安人的活动推向高潮。该法规定,每个年满21岁的美国公民只需缴纳10美元登记费,就能在西部获得不超过160英亩(约合64.75公顷)的土地。在土地和赏金的诱惑下,白人纷纷跑到印第安人所在区域展开大肆屠杀。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将军谢尔曼甚至留下一句“名言”:“只有死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印第安人。”

在美国政府武力威胁下,19世纪30年代,居住在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被强迫迁移至密西西比河以西地区,成千上万的人因为饥寒交迫或疾病死在路上。这条上演无数惨剧的迁徙之路,被后人称为“血泪之路”。

史料记载,美国政府当年为驱逐印第安人还使用了很多损招、阴招。从19世纪70年代起,美国政府雇佣大批猎手疯狂猎杀印第安人赖以为生的北美野牛,野牛数量锐减使得印第安部落衣食难以为继;一些官员常常利用印第安人的淳朴,对其进行恫吓,令其迫于恐惧自行搬走。

1887年至1933年,全美印第安人被夺走大约9000万英亩土地;从15世纪末到20世纪初,美国印第安人人口从500万骤减至25万。这是人类历史上真正的“种族灭绝”。美国印第安部落立岩苏族主席戴夫·阿尔尚博愤怒地说:“美国发展史就是一部印第安人血泪史。我们的人民已经遭遇这种待遇几百年,实在是受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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