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讲课费违规”处罚

姚销通 2024-07-11 11:41:05
近期微博某财经大V爆出江苏某知名医药销售公司,因为组织医生开学术会议支持讲课费违规,被湖北恩施市监局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品价格和广告”中第八十八条规定,而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38万,并处罚款60万的处罚。医药行业不合规支持讲课费的问题,自去年医疗反腐以来,尤其是今年卫健委发出“学术讲课取酬的六个应当六个严禁”后,已经频繁被爆出。 我们通过处罚决定书所描述的违法事实中了解到,当事人组织学术活动,邀请医生参加科室会和线上会议,给医生支付劳务费,主要存在:(1)活动过程中向讲课医生提供课件;(2)课件的主要内容是介绍药品的适应症及与其他竞品的比较优势;(3)部分会议当事人无法证明真实召开;(4)当事人组织医生参加学术活动未经医生所在医院同意;(5)没有真正达到学术推广的意义和价值,主要目的是推介当事人销售的药品,达到销售药品的目的。通过处罚决定书中所判定的五种情况,相信我们医药从业人员都非常清楚,普遍的学术会议及医生讲课费支付的实际操作手法。 市监局以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禁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做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十万以上三百万以下的罚款,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38.885万元;2、罚款人民币60万元。 这是市监局做出的行政处罚,相信涉及到的医疗工作人员自然也会受到所在医疗机构的内部处理,同时被行政处罚的医药企业,随后会接到税务机构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调整的处理。 通过以上违规事实,我们结合《学术讲课取酬的六个应当六个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等政策文件中涉及医药企业与医疗工作人员学术交流及讲课取酬相关的规定要求,再结合化药协会《医药行业合规管理规范》中所罗列的规范,我们医药企业真的应该系统梳理规划,在医疗机构开展学术互动交流活动中的“行为规范”,而不仅仅是关注如何处理讲课费如何支付如何规避涉税的问题了。有关学术会议和讲课费支付涉及到的行为规范和财税处理,冯老师近期会专门组织一次线上直播会议,对此有咨询需求的企业也可以咨询药销通团队或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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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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