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惨案遗址纪念馆设施维修提升设计方案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922号
辽宁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抚顺平顶山惨案纪念馆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建设保护项目设计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辽文物〔2016〕1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平顶山惨案遗址保护范围内平顶山惨案纪念馆抗战纪念设施维修提升项目设计方案。
二、建议进一步深化方案,补充必要的设计图纸,以体现各项目内容涉及范围及规模。
三、木质长凳设计图标注条面拟采用香樟木,建议改用适合室外环境的其他经济型常规木料。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