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147条解析:对重大误解导致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问题

守正律师 2025-04-18 21:08:53

今天继续深入《民法典》,一起来看看第一百四十七条,它和我们生活中的一些行为效力密切相关哦,赶紧来学习一下~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那什么是重大误解呢?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在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以及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方面,出现了错误认识,导致行为的后果和自己原本的意思完全相悖,还造成了较大损失。举个例子,甲去古董店,本以为自己买的是一件普通仿制品古董摆件,价格也符合仿制品的价位,结果回家后发现这竟然是一件价值连城的真品古董,而古董店老板也以为是仿制品才按低价出售。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甲还是古董店老板,都可能构成重大误解。因为对标的物(古董)的价值和品质产生了严重错误认识,这一行为就符合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再比如,乙和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以为租的房子是位于小区安静一侧,采光通风都很好的那套,而丙在介绍时也没说清楚,结果乙入住后发现是小区嘈杂一侧,采光通风都不佳的另一套房子。乙对租赁房屋的具体情况产生了重大误解,导致签订的租赁合同并非自己原本期望的,这种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乙就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一般有这几点:一是基于自己过失的错误认识,这里的错误认识必须是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内容和主体等关键方面,像前面古董和房屋租赁的例子,对物品价值、房屋具体情况的错误认识就符合这一点;二是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因为这个错误认识,才实施了与自己真实意愿相悖的民事法律行为;三是误解要达到重大程度,因为误解实施的行为已经或者将会给自己造成较大损失,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构成可撤销的重大误解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要行使撤销权,如果在这个时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就消灭啦。另外,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同样消灭。

了解《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能让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类似基于重大误解的情况时,清楚自己的权利,知道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去维护自身权益哦!多学法律知识,生活更安心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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