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知识点:虚假意思表示行为无效啦

守正律师 2025-04-23 21:33:21

今天又来和大家一起学习《民法典》啦,这次要探讨的是第一百四十六条,它和我们生活中的一些行为效力密切相关哦,快来一探究竟!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先来说说第一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讲,就是双方都清楚自己表达出来的意思不是真的,还一起配合着做出这个假的意思表示,这种行为是无效的。比如说,甲和乙为了逃避债务,商量好把甲的房子 “假赠与” 给乙,他们心里都明白不是真的要赠与,只是想通过这个手段让债权人拿不到房子抵债。这种情况下,这个 “赠与” 行为就是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它是无效的。在现实生活中,还有为了规避房屋限购政策而 “假离婚” 的情况,夫妻双方并非真的想离婚,只是想利用离婚来获取购房资格,这种虚假的离婚行为在法律上也是不被认可的,同样属于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哦。

再看看第二款,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这里的隐藏行为,就是在虚假意思表示背后,双方真实想达成的那个行为。举个例子,甲和乙签订了一份 “房屋赠与合同”,表面上看是甲把房子赠与乙,但实际上他们私下约定乙要给甲一笔钱,本质是房屋买卖,只不过用赠与合同来掩盖买卖行为。在这个例子里,“房屋赠与合同” 就是虚假的意思表示,无效;而隐藏在后面的房屋买卖行为,它的效力就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啦。如果这个房屋买卖行为本身符合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比如双方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抛开前面虚假赠与那层,就买卖这件事双方是真心想做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隐藏的房屋买卖行为就是有效的;反之,如果存在不符合生效条件的情况,比如房子本身产权有问题,或者交易价格明显不合理损害了第三方利益等,那这个隐藏的买卖行为就可能无效。还有一种常见的 “黑白合同” 情况,比如在工程建设中,双方为了逃避监管或者少交税,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是给监管部门看的 “白合同”,价格、条款等都是合规的,但实际履行的是另一份私下的 “黑合同”,这里 “白合同” 就是虚假的意思表示,无效,而 “黑合同” 作为隐藏行为,它的效力要依据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了解《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能让我们在生活中更好地辨别一些行为的效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哦!多学法律知识,生活更有保障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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