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光旦:散漫、放纵与“自由”

考古研史赏人物 2024-09-10 20:53:37
人是一种会设词的动物。他会自圆其说,会“从而为之辞”;每逢有一种行动的时候,他总要有个说法。说他为什么有此行动的必要,不过所说的十有九个是好的理由,而不是真的理由,这就叫做设词。 任何社会里,总有一部分的人在行为上很放纵,很私心自用;但这种人决不自承为放纵,为私心自用;他们一定有许多掩饰自己的设词或饰词,其中很普通的一个,特别是晚近两三百年来最流行的一个,就是“自由”。 中国民族的习性里有许多人都承认的几个缺点,无组织,不守法,既不能令,又不受命,这些缺点,就其在团体方面的表现说,大概不会有人加以辩护;不过一到个人自己,说不定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说出不少文饰的话来,而这种话里最现成的一个名词恐怕也就是“自由”。这“自由”事实上就等于上文所说的放纵与私心自用。 散漫与放纵都不是自由,而都极容易被假借为自由。然而我们是不是就因此准备废弃自由的名词与概念呢?近年以来,很有人表示过意见,认为应当废弃。我却以为不然。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我们也不能因为世上有假仁假义的乡愿、政客、伪君子而弃绝仁义。贪官污吏,假民生之名,行自肥之实,我们就得闭口不讲民生主义么?这一类伪善的行为越多,我们对于真善究竟是什么,便越应当多说,越应当说一个清楚,到一般人都能够明了,而一部分人势不能再事假托为止。 然而自由究竟是什么?我们姑且不说自由是什么,替任何比较抽象的东西下界说是不容易的。我们先说自由的两种先决条件,一个人能先具备这两个条件,则不求自由而自由自至,别人在外表上不容许他自由,在实际上自由还是他的,剥夺不了;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第一个条件是自我认识。一个人如果对世间事物真有一种智识上的义务而不得不尽的话,第一个应当效忠的对象就是他自己,他自己是怎样来的,一般的强弱如何,智愚如何,有些什么特别的长处,可以发展,特别的缺陷,须加补救,如果不能补救,又如何才可以知止,可以自克,可以相安,可以不希图非分?能切实解答这些问题,一个人就可以有自知之明,古书上一个德字,一个诚字,其实就是自我,就是我之所以为我,而明德、明诚、度德量力一类的话,指的就是这自我认识的功夫。 第二个条件是自我的控制,在科学与技术发达的今日,人人都喜欢谈控制,社会的控制,环境的控制,自然的控制,甚至于自然的征服。在科学技术很不发展的中国古代,我们却早就在讲求自我的控制与自我的征服。自我应该是第一个受控制与征服的对象。我认为中国人生哲学的一大精华,就是这个。中外历史上的一切扰攘,特别是西洋近代式的大战争,可以说是控制了环境,控制了自然,而没有能控制自我的必然的结果。以前所称格物的一部分,诚意、正心、修身的大部分,所谓自胜者强,所谓无欲则刚,指的就是这一些功夫。 自我认识是第一步,自我控制是第二步。控制的过程中虽也可以增加认识,但两者大体上有个先后;知行难易,虽可容辩论,知行先后,却不容怀疑。所以一个人完成他的人格的过程中,学问的努力比较在前,而涵养与历练的功夫比较在后。教育的根本,教育的核心,应该就是这些;他如一般知识的灌输、技能的训练、职业的准备、专家的造就,有如近代学校教育所能供给的种切,都是末节,都是边际,有时候还不大着边际。 从这种学校教育出身的人,既没有认识自己,更不能控制自己,自由两字,当然是无从谈起。因为不认识自己,不能度德量力,不知诚中形外之理,便不免妄自尊大,希图非分;因为不能控制自己,便不免情欲横流,肆无忌惮。他们根本不配讲自由,不配讲而偏要讲,则末流之弊,以个人言之,势必至于放纵不羁,流连忘返,以团体言之,势必至于散漫凌乱,争嚷不休。自由本不易言,在比较良好的教育之下,已自不易,何况在目前支离灭裂的学校教育之下呢?孔子自己说他“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从心所欲不逾矩”就是自由,就是自由最好的注脚,最好的界说。孔子到七十岁才做到自由的境界,也可见自由之难了。白刃可蹈,而中庸不可能,我对于自由,也几乎用同样的话来说,我甚至可以说,中庸的难能,实就是自由的难能,可立可权的道理,事实上就等于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道理,这在对儒家思想有心得的人自知之,在此毋庸多说。 唯难能者弥可贵。中庸虽不可能,而在三千多年的中国文化里,特别是儒家所代表的那一股主流里,不特从未放弃过,并且是一贯的被认为至精至当。在西洋文化史里,特别是最近三四百年来,自由也占一个相似的地位。我们知道我们中间事实上没有几个真正做到过中庸。我们见到的只是许多骑墙的人,模棱两可的人,与更多的平凡庸碌的大众,即,全都是假冒中庸的人,西洋史上又有过几个真正自由的人呢?也没有几个。我们见到的是许多各走极端的思想家与行动家,与更多的放纵、流浪、侵夺、争斗的大众,即,全都是假冒自由的人。中庸与自由,一个健全理想的两个方面,都做过不健全的人的护身符。在这种理想的双重掩护之下,正也不知发生过多少龌龊卑鄙与放僻邪侈的行为,但我们能因此而绝圣弃知似的把这理想放逐到文化以外么?我们断乎不能。 上文所说的也许陈义过高,不切实际。自由如此其难,岂不是谈了也等于不谈?那又不然。天下事是比较的。谈总比不谈好。按照上文的说法而加以谈论的结果,纵不能教人从心所欲不逾矩,至少可以教人对自己多认识几分,多控制几分,而其必然的趋势是,在个人可以取得比较有分寸有裁节的生活,在团体可以取得比较有组织而更协调的秩序。我们厌恶放纵,欢迎节制,应知只有讲求自由后的节制才是真节制,是内发的节制,而不是外缘的遏止。我们厌恶散漫,欢迎组织,也应知只有讲求自由后的组织才是真组织,真秩序,是自动发生而有机的秩序,而不是外铄与强制的机械的秩序。我们为促进个人生活的节制与团体生活的整饬计,近年来也下过不少的功夫,只可惜这种功夫全都是外铄的而不是内发的,强制的而不是自动的,所以各式各样的规条、法制、运动、集训,尽管一天多似一天,究有几分成效,即身历其境的人也还不能断定。 最近我们都读到当轴颁布下来的一本极端重要的新书:《中国之命运》。这本书也讨论到本文所讨论的问题,就是自由的问题。似乎书中先讨论到的那一种自由,就是我们所说的假自由,就是散漫与放纵,而后来讨论到的哪一种是真自由。我对于这两节讨论都极赞同。不过有不关文字的一点我们竭诚希望当轴能于再版时加以更正,就是后一节讨论里的自由两字上所用的引号(“”)应当移到前一节讨论里的自由两字之上。我认为真的自由无须引号,而假的自由非纳入引号之中不可。这样,真假可以划分得更清楚,黑白可以表见得更分明,而读这本书的国民得以更进一步地知所适从了。 (选自《自由之路》,1946年9月,商务印书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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