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怎样做到比明朝皇帝更集权

向雪评国际 2024-02-20 03:41:48

首先,清朝的皇帝自身素质高,比明朝的皇帝更勤政。明代自明太祖朱元璋取消中书省及宰相,皇权达到了极端专制的地步。但明中期以后,由于大多数皇帝荒怠朝政。素质相对较差,从制度上集中的皇权,实际上并没有由皇帝真正地完全行使。而是落到了太监、大学士手中。

清代则不然,由于清皇室严格的皇子教育制度,清代皇帝的素质相对而言比较高。更重要 的是勤政。清朝的皇帝事无钜细乾纲独揽,是清代皇帝行使皇权的严厉“家法”。在题本的处理上,件件过目,亲自裁决、批示,从不假手他人。从这点而言,清代皇帝是废除了宰相制后,皇帝从制度到实际行使皇权上的真正专权。

其次,清代皇帝还实行奏折制度,奏折制的实行,

乾隆皇帝

是清代皇权扩大、强化的又一重要体现。具有使用奏折权的官员,比用题本的高级官员范围要广,扩大到中级官员,它是皇帝扩大信息、亲自了解政情,直接对官员之政务作批示的公文。

题本要先经内阁,地方官的题本还要经通政司,第一知情者不是皇帝,经内阁票拟的题本,皇帝要虑或尊重票拟的处理意见,这两方面,都使皇帝对题本之政务的处理有某种被动性。而奏折,则是直接上达奏报皇帝,第一拆封者也即第一知情者是皇帝,对每份奏折,皇帝都可主动处理,有的直接以红笔批示于折上,完全由皇帝作指示,密封后直发折奏人。有的是皇帝交军机大臣帮助他处理,最后的批示即谕旨由皇帝审定,决定者仍是皇帝。另外,由于皇帝与折奏官员单线联系,具有保密性,政情扩散范围也很小,避免了官员之间的某些横向联系与串通,既保证了皇帝意志的实现、皇权的贯彻实行,也强化了皇帝对官员的控驭。

所以,奏折之使用,皇帝扩大了解信息及官员行政情况,在这方面抛开内阁,对政务作主动、独断性处理,加强对官员的控驭,使清代皇权比明代进一步扩大、强化。

第三,在官员的选任方面。

明代,选任官员有会推制,吏部尚书、大学士对官员之被推选起很大作用,某些权臣结成帮派党羽与此有关,皇帝也不好轻易否决这所谓众人“会推”之意见。清代则废除会推制,高级官员出缺,由吏部 (后来军机处也参与)开列众多由制度限定的有资格之候选人,皇帝从中圈定,某官之选定,主要在于皇帝。被选之官感戴的是君主的皇恩,也杜绝了权臣结党在这方面的途径。

第四,清代君臣关系具有主奴性。

这既是清代皇权专制极端化的原因,也是它的一种表 现。清代的旗人官员,对皇帝都要自称奴才,源于满族的奴隶制遗制,爱新觉罗家族对于八旗具有私领性,皇帝领上三旗,宗室王公领下五旗,旗人对皇室及皇帝、宗室王公之家有私隶性的人身隶属关系,也即主奴关系,皇族领主是主子,旗人是奴才。

清入关后,随着八旗的进一步纳入中原王朝的中央集权体制,下五旗旗人不仅是王公领 主的奴才,而且成为皇帝的奴才,所以,无论是皇帝之上三旗旗人,还是下五旗旗人,都是皇帝的奴才,因而旗人官员,对主上皇帝要毕恭毕敬。

满人如此,低于满人的汉官员也必须随之,因而在清代的君臣之礼上,官员面见皇帝,奏事,都要跪在皇帝御座之下,常常是一跪就是一两个小时,即便是大学士、军机大臣也是 如此。这种君臣之礼,在汉族王朝中是没有的,汉族王朝 “古有三公坐论之礼”,说的是三公即宰相级高官与皇帝共坐议政。

乾隆初年以前,官员与皇帝议政是跪在砖地上,乾隆五年冬,乾隆帝见年老大臣长时问就地长跪,浑身抖悚,才蒙生了点恻隐之心,命加个毡垫“以示优礼”,加垫而跪,就算是皇帝优礼臣下了。

满族皇帝,正是以主奴性的 臣观念要求臣下,身为奴才的官员,也必须以奴仆自持,匍匐在皇帝脚下,谨听圣旨,绝对服从,而不敢触忤皇权,所以往代王朝官员那种大胆指摘 皇帝过失的诤谏之举,在清代绝少见到。更兼残酷的文字狱,更令官员士人胆寒。君主臣奴,是清代皇权极端强化的特殊体现。

军机处

第五,是军机处的设立。军机大臣都由其他机关官员兼职,也没有法定的职掌规定,其职掌由皇帝视政务需要而“交办”,每天事情办完,回本单位办理本职政务,就是说,其职掌及由此体现的权力,掌握皇帝手中,所以,军机大臣虽经办国家机要大政,属宰相级人物,但却只是充当皇帝的“秘书”、顾问,没有明以前宰相那种有法定的、独立行使的相权。从这点而言,将军机处行政也视为皇权专制的一个体现,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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