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6份,票面额累计498.40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8.0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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