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台湾一女子残忍杀害丈夫,却引来无数人的同情,最后还催生出了亚洲第一部家暴法,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1993年,台湾媒体报道了一则消息,台北县一位名叫邓如雯的女子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丈夫,她先是用锤子猛击丈夫的头部,几锤下去后她还是觉得不解气,又到厨房拿起了水果刀连刺丈夫几十刀。
起初,这个消息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但随着案情的公开,这个原本无人在意的事情突然爆火,大批的妇女走上街头,围在法院门口,手持横幅为邓如雯求情,并抗议当时的警方和社会对家暴的放任,那么这个案件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呢?
1986年,那时的邓如雯只有16岁,父母在板桥市开了一家槟榔摊,有一天一个名叫林阿棋的人盯上了这个小摊。
林阿棋时年38岁,是个小混混的,在当地颇有些势力,他一眼就相中了邓如雯的母亲,并强行羞辱了她。
事后,邓母从身到心都无比痛苦,迫于当时的思想,人们认为失去了贞操是难以启齿的事情,所以邓母一开始决定隐瞒,可最后邓如雯的父亲还是知道了此事。
他愤怒地去找林阿棋讨要说法,却被林阿棋带着小弟暴打了一顿,这简直是欺人太甚,于是邓父决定立即报警。
当天,林阿棋就被拘留了,但邓家终究是低估了林阿棋的势力,没过几天他就被完好无损地放了出来,甚至连案底都没留。
林阿棋是自由了,可这邓家就要倒霉了,林阿棋出狱的第一件事就是报复邓家,他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硫酸泼向了邓母,导致邓母大面积毁容,同时右眼失明,这一次邓家不敢再报警,只能忍气吞声将此事压了下来,但邓家的噩梦却远没有结束。
这天,16岁的邓如雯去医院照顾母亲,恰巧碰到了林阿棋,林阿棋被邓如雯的美貌深深吸引,很快邓如雯也被羞辱了。
有了母亲的前车之鉴,邓如雯选择了隐瞒,但这无疑给了林阿棋更加肆无忌惮的勇气,终于有一天这件事瞒不住了,因为邓如雯怀孕了。
自从发现自己怀孕后,邓如雯悲痛欲绝,差点从楼上跳下去,每天哭得死去活来,而林阿棋却跟没事人一样,甚至沾沾自喜。
经过警方和社区的人员调解,所有人包括邓如雯的父母都觉得两人结婚是此事最好的解决办法,无奈之下邓如雯只能含泪嫁给了比自己大二十几岁的强奸犯,还生下了他的孩子。
但此时邓如雯的心中还是存了一丝希望,她觉得既然结婚了,那就有了合法关系,林阿棋或许会对自己好一点,起码让自己有个依靠,但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结婚后,邓如雯就算是住进了监狱,林阿棋每天都会打她,清醒时打,喝醉了更要打,晚上睡觉也从来不会征求她的意见,兴致来了就一扑而上,搞得邓如雯长期遍体鳞伤、身心俱疲。
一段时间后,邓如雯在痛苦中生下了她和林阿棋的第二个孩子,从此遭受虐待的就不止邓如雯自己了。
平日里,只要稍有不顺心,林阿棋就会对母子三人拳脚相加,甚至还研究出了花样,他曾经将孩子扔进洗衣机里帮他们洗澡,机器都开动了,是邓如雯拼死才把孩子抱了出来。
后来,林阿棋又将孩子放在车顶,没有任何安全措施,自己坐在车里突然启动,又突然紧急刹车,想用惯性把孩子甩飞出去。
这一幕别说孩子的母亲了,就是左邻右舍都被吓得魂飞魄散,一群人自发地冲了上去围住林阿棋,车一停立马把孩子抱下来,这才让孩子幸免于难。
在这段暗无天日的日子里,邓如雯不是没想过逃跑,只是她一走两个孩子就要承担林阿棋的全部怒火,带走孩子林阿棋又会去找邓家的麻烦,进门先是一通砸,砸够了又去殴打邓如雯的父母,有一次甚至把邓父用绳子吊起来打。
邓家几次搬家都无法摆脱林阿棋,他靠着本地的势力总能轻松地找到邓家,至于报警对于邓家来说简直就是个笑话。
在警方看来,林阿棋打自己的老婆、孩子和老丈人,这些都是家事,警察不好插手,因此每次报警,邓如雯都没有得到帮助,不被警方训一顿就算好的了。
更可笑的是,有一次警方上门,正在发疯的林阿棋从屋子里抱出一个煤气罐,作势要往楼下扔,这些本该保护百姓的警察,一瞬间作鸟兽散,跑得比围观的群众还要快。
这样几次下来,邓如雯便对警方失望透顶,只能继续忍受,直到有一天她的两个妹妹告诉她,林阿棋也侮辱了她们,这个消息瞬间崩断了邓如雯大脑中最后的一根弦。
成年累月的忍辱负重,换来的却是全家五六口无一幸免,邓如雯再也忍不下去了,既然谁也靠不住,那就只能靠自己了。
案发那天,林阿棋喝了酒,正在沙发上睡觉,邓如雯想着这些年遭受的痛苦,心中的恨意开始层层累积,最终超越了她对杀人的恐惧。
她拿了一把铁锤,对着林阿棋的头就是一顿猛砸,起初林阿棋还能挥手抵抗,但杀疯了的邓如雯此时是力大无穷,几下后林阿棋便没有了动静。
但邓如雯并没有停手,她又拿来水果刀,对着林阿棋的头部、颈部、背部一连捅了十几刀,当她清醒过来后,她用沾满鲜血的手给妹妹打去了电话。
在电话里,她告诉家人以后你们出门不必再害怕了,你们自由了,随后让妹妹帮她报警自首,家人虽然自由了,可这邓如雯却被警方带走了。
案件一开始并没有引起多大的注意,只有一家媒体在报纸上发了一篇小报道,可随着调查的深入,越来越多关心妇女权益的人注意到了此事,并对邓如雯报以极大的同情。
这些人组织起来,到法院的门口拉横幅示威抗议,要求从轻处理邓如雯,更要求执法人员转变观念,不再信奉约定俗成的法不入家门,要重视女性权益,拯救那些因家暴而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妇女和儿童,最后她们还呼吁社会摒弃封建的贞洁观,正视那些侮辱妇女的案件,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在一片的请愿声中,邓如雯杀夫案一审开庭,一位支持妇女运动的律师主动为她辩护。
在法庭上,律师提出邓如雯因长期遭受家暴,可能会存在精神问题,无法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申请做精神鉴定,可法官却驳回了这个请求,只是简单的询问邓如雯之前是否存在精神病史,有没有去看过医生,邓如雯自然是否认的,法官便以此为依据,断定邓如雯身心健康。
最后,法官迫于舆论压力,只按照故意杀人罪的最低刑期判处了邓如雯,再加上自首可以减免一半,这使得邓如雯只需要坐牢五年零六个月。
但妇女权益会的成员还是极为不满,律师也认为法官不应该只凭两个问题就断定邓如雯没有精神问题,她遭受了那么多年的虐待,心理逐步扭曲,自己很有可能察觉不到,因此邓如雯一方提起了上诉,这次法官同意了做精神鉴定。
医院诊断邓如雯患有精神耗弱,改判为三年有期徒刑,一年半后邓如雯由于在狱中表现特别良好,被准许假释出狱。
时年24岁的邓如雯,如今终于能呼吸上一口自由的空气了,她改了名字,带着孩子离开了家乡,从此隐入人群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邓如雯的案子结束了,可她带来的影响却远没有消失,案发时正值妇女权益运动的萌芽期,女性维权意识开始觉醒,人们终于开始正式家暴的问题。
经过此案推动和无数人的努力,1999年台湾通过了家庭暴力防治法,成为了全亚洲第一个实行保护令的地区。
随着全球各地的法律完善,希望未来不再有女性遭受家暴,邓如雯的悲剧能不再上演,此案至此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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