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老话叫“不见棺材不落泪”,都知道这句话啥意思。
现实中,这句话可引用到安全管理工作中,在有的小区个别业主就特别不在意安全方面的事情,甚至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说白了就是不把安全当回事,非得等出事了、出人命了才在意。
比如说,电动自行车不准进入楼内,这是最基本的安全常识,而且社区、物业还经常督促,广告提醒语也不少,包括一些案例也经常发布,是重大潜在的安全隐患。
可有的业主不管怎么说,就是满不在乎,天天把电动自行车推入楼内,而且还选择在影响通行的地方,有时把楼道口挤得满满当当,人员来回出入都费劲。这种现象本身就是安全隐患,人员正常出行都要受到影响。不说别的就本小区个人住的单元楼,一楼上楼口每天都停放四五台电动自行车,想想都后怕,这点小空间停这么多电动车,这是多么危险的信号,简直就是一颗“定时炸弹”,说不定哪天就会出事。
对于这种情况作为业主,一定是知道不应该停放在这里的,也一定知道这是安全隐患,可不管社区、物业怎么发通知、督促就是无动于衷,仍然陶声依旧,该怎么地还怎么地,况且不是一天两天了,最起码有一年多,并且成为习惯了。
没出事不等于没有事。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问题,就不是小事,尤其是在这狭小的空间里,类似的案例教训非常多,对此真的马虎不得,这是关乎人的生命安全问题。这不是你听不听招呼的问题,也不是不尽人情不让你停放的问题,这是非常重要的安全问题,真要是出了事、引发了火灾、发生了人员伤亡情况,你负得了责吗?
安全工作重在预防,谁也不希望发生事故,特别是出现伤亡。既然都知道这些,为什么不注意,为什么还侥幸、还麻痹呢?像这种刚性要求,本应没商量,出于对本人和他人安全负责的态度,也要严格遵守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这不是开玩笑的,也不是和谁过意不去,更不是有意难为谁。只要大家都在意,都强化安全意识才能确保安全。
特别是一些见怪不怪的安全现象更要引起业主的注意,比如楼内乱放杂物、把车辆停在消防道出入口等影响公共安全的事情都要当回事,从自己做起,为大家负责。都生活在一个小区,只有营造好安全的生活环境,才能谈得上提升幸福感、快乐感,否则的话连安全都不能保证,经常“拉警报”、出险情何谈幸福!
都注意点吧,确保自己的安全实际就是为他人安全负责,别等见到棺材再落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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