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0 月那个潮湿的傍晚,景德镇昌江大道的监控记录下揪心一幕:黑色轿车如脱缰野马冲过斑马线,时速表定格在 128 公里 —— 是该路段限速的 3 倍多。胡女士的儿子、儿媳和不满周岁的孙子,就在那道白色闪光中永远倒下了。急救车的鸣笛撕裂暮色时,婴儿车的轮子还在空转,车里散落着未拆封的婴儿湿巾,包装上的卡通小熊还带着体温的余温。
胡女士至今不敢走进儿子的房间。衣柜里挂着他新买的工装,口袋里还装着给孙子买的磨牙饼干;床头柜上摆着家庭合照,儿媳的手搭在婴儿肩上,三人笑出的梨涡在玻璃相框里格外清晰。"他们每周都会来吃饭," 胡女士摩挲着围裙上的油斑,"那天说好了要教我用智能手机拍短视频,给孙子记录成长。" 如今,手机相册里还存着未发出的邀约微信,发送时间永远停留在事故发生前 15 分钟。
肇事者父亲廖先生的言论让胡女士心寒。在她偷偷录制的通话里,对方反复强调 "这是天灾,谁能想到会撞上人",甚至说出 "我儿子不是故意的,你们再闹就是人祸"。这段带着瓷土口音的辩解,在司法鉴定报告前显得异常刺耳 —— 碰撞前两秒,车辆仍在全油门加速,刹车痕迹仅出现 0.3 米,副驾驶座的女友事后证实,廖某某曾因争吵大喊 "今天谁也别想活"。
医院诊断书上,胡女士和丈夫的病情触目惊心:重度抑郁症、创伤性应激障碍,每晚靠药物才能勉强入睡两小时。丈夫总在凌晨三点走进孙子的婴儿房,对着空摇篮哼唱童谣;胡女士则守着厨房的炖锅发呆,那是儿媳生前最爱喝的莲藕排骨汤,汤勺还保持着最后搅拌的倾斜角度。
案件的法律定性引发广泛关注。交警部门指出,事发路段限速 40 公里,廖某某的持续超速已构成危险驾驶,而其在城市主干道故意高速行驶、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符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构成要件。这与 2009 年震惊全国的孙伟铭醉驾案具有相似情节,但此次受害者包含婴幼儿,社会危害性更甚。
开庭前一周,胡女士收到儿子单位送来的慰问品,其中有本未写完的笔记本,最后一页记着给孩子的早教计划:"11 个月大时教认动物卡片,1 岁生日带他去看景德镇陶瓷展。" 字迹在泪痕处晕开,像被雨水打湿的春泥。而此时的肇事方,仍在试图用 "家庭贫困"" 初犯过失 " 为廖某某开脱,仿佛忘记那个在撞击中飞出十米远的婴儿车,曾承载着一个家庭对未来的全部期待。
景德镇的秋雨中,胡女士常去事故现场发呆。新安装的护栏在路面投下整齐的阴影,却挡不住记忆里那声巨响。她摸着口袋里孙子的胎发,轻声说:"法律不会把人命说成天灾。" 这句话,既是说给逝去的亲人,也是说给所有期待正义的人 —— 当有人将情绪化作凶器,当速度成为死神的镰刀,每个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终将在法律的天平上,称出生命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