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靖江一老人被未拴绳金毛犬扑倒身亡,犬主被判赔偿40余万元。

纪百事 2025-04-15 16:07:42

2025 年 1 月的靖江裹着湿冷的雾气,80 岁的王某像往常一样在巷子里散步。上午九点,当他走到侯某家青砖墙边时,虚掩的木门突然 “吱呀” 一声被撞开,一团金黄的影子窜出来,60 斤重的金毛犬前爪重重搭在老人肩上。王某本能地伸手去撑,却被撞得向后仰倒,后脑勺磕在青石板上,发出 “咚” 的闷响。侯某从屋里跑出来,扶起满脸苍白的老人时,只说 “小心点,地上滑”,却没提犬只冲撞的事 —— 这个瞬间的沉默,让老人错过了黄金抢救时间,次日在医院永远闭上了眼睛。

监控录像还原了令人窒息的细节:金毛犬冲出时,脖子上没有拴绳,侯家的木门常年不关,连门闩都生了锈。王某倒地后,犬只仍在旁边摇尾巴,侯某蹲下身查看,却只是用袖口擦了擦老人额角的血,扶他靠在墙边,既没打 120,也没联系家属。三个小时后,老人的儿子回家发现父亲昏迷,送到医院时,CT 片上的颅内出血已经像片暗色的云,笼罩着脆弱的脑组织。

法庭上,王某的女儿捧着监控截图哽咽:“我爸走了一辈子的巷子,怎么会想到路过邻居家门口就没了?” 法院查明,老人行走时双手背在身后,步伐平稳,没有任何激怒犬只的行为。而侯某夫妇饲养的金毛犬属于中大型犬,按《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应采取束犬链、戴嘴套等措施,可他们却任由犬只在院门敞开时自由出入。更关键的是,侯某在事发后隐瞒真相,导致家属误以为老人只是普通摔倒,延误了最佳救治时机。

“这不是简单的意外,是对公共安全的漠视。” 主审法官敲响法槌,声音在安静的法庭里回荡,“民法典第 1245 条明确,动物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除非能证明被侵权人故意挑逗。本案中,老人正常行走,没有任何过错,而被告不仅没管好狗,还在事故发生后隐瞒,让伤害雪上加霜。” 最终,侯某夫妇被判赔偿 40 余万元,这个数字,是对一条生命的敬畏,也是对所有养宠人的警示。

在王某常坐的老槐树下,社区贴出了新的《文明养犬公约》,红纸黑字格外醒目:“拴好狗绳,就是拴住责任”“院门常开,风险常来”。侯某家的木门如今上了新锁,门口多了块警示牌:“内有犬只,出入请小心”。路过的居民看着牌子,总会想起那个再也回不来的身影 —— 他用生命为代价,让大家明白:在居民区里,每只宠物的自由,都该有一条隐形的 “文明之绳”,那是对他人安全的尊重,也是法律划下的底线。

这起案件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养宠人常有的侥幸:“我的狗不咬人”“就一会儿没拴绳”。可他们忘了,60 斤的犬只冲力有多大,忘了老年人的骨骼有多脆弱,更忘了法律对动物饲养人的严格要求。当侯某夫妇在判决书上签字时,想必终于明白:牵好狗绳,关上院门,不是限制,而是对生命的守护。毕竟,在人与人、人与动物共处的社区里,只有每个人都扛起责任,才能让每一次相遇都充满善意,而不是暗藏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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