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村振兴的提出,以及相关措施的不断落地,现在很多人,对农村抱有很大热情,市民想要去农村短暂放空或者田园养老,而对农民而言,则是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回村建房热情。
不过,近期国家召开会议,提出了全新一轮城镇化计划,与以往城镇化相比,很多条款被“扭转”,而所涉及人群,不仅包括城市常住农村人口,还包括普通农村居民,而且是全国性质。
其实,作为国家迈向发达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城镇化所带来的影响,不仅仅是城市和农村人口均衡问题,更重要的是,会涉及农民日常居住,以及日后生活走向,宅基地也是农民重视的要点。因此,城镇化的新变化,会影响大量农民利益。
为何以往农民对城镇化有顾虑?
农民在农村,往往通过自给自足,能够实现低成本生活和养老。但农民进城后,与之前相比,收入在无明显提高的情况下,物业费、水费、停车费等生活支出,会明显增加,甚至个别人或出现收入和支出倒挂情况。尤其是人均100多元的养老金,让农民老年生活,无法与城市消费相匹配,如果与市民同等养老金,他们才无后顾之忧。
与此同时,随着乡村规划进程的逐步加快,宅基地价值正水涨船高,不过,受法律法规要求,宅基地资源只能在村集体内部使用和流通,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人员,禁止购买宅基地建房。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担心进城后,自己因失去翻建房屋权利,而最终失去宅基地,这不仅是一种家庭损失,而且也会让他们进得了城,回不了村。
总的来说,正是由于担心进城之后,自己开销有所增大,无法匹配城市生活和养老,同时,农民担心失去宅基地,这一重要家庭资产,而让他们进得了城,回不了村。因此,以往农民对城镇化有所顾虑。值得一提的是,权利和义务对等,新市民身份和市民待遇,两者同时出现,才叫真正城镇化。
新政《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扭转”城镇化,养老金或同等于市民。
上述《决定》明确表示,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从这一措施可以看出,除了先保障住房外,随迁子女和社会保险,享受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的措施,不仅能保障农民子女受教育权,更重要的是,农民有望获得同等于市民的养老金,从而解决养老问题。
除此以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从这一措施可以看出,宅基地使用权等重要权益,会在接下来的城镇化中,得到更好保护,这是另一个“扭转”。结合明年5月1日将会实行的《集体经济组织法》,户口迁出的“原农民”,也将重拾建房权,保住宅基地。
面对新政“扭转”城镇化,农民应该注意什么?
一个是宅基地价值,未来会越来越凸显,无论是为了子女回村、或备着拆迁,还是应对特殊情况,建议农民都要保护好自家宅基地。另一个是城镇化或市民化与否,除整体规划因素外,由农民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