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引关注两会代表委员建议“以法治引导职业打假走上规范之路”

清扬君 2024-03-07 22:34:20

3月4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正式进入“两会时间”。部分代表委员关于职业打假的建议引发热议,一起来看——

1、全国人大代表刘小蓉:引导职业打假规范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兴海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小蓉认为,随着法治的进步,我们应该用更加科学、理性的眼光来衡量职业打假的正负面效应,用良善法治积极引导职业打假规范健康发展。

刘小蓉代表表示,部分“职业打假人”利用法律规定中的惩罚性赔偿规则,对商家进行高额索赔甚至恶意诉讼,其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可能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但对于那些索赔数额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内,且采取的举报、起诉等索赔手段属于法律规定的维权途径的“职业打假人”和职业打假行为,应当予以鼓励和支持。

2、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推动全民打假融入社会治理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合伙人周世虹认为,商家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消费者还是“职业打假人”,其发现、揭露假冒伪劣产品和消费欺诈的行为都值得认可。

周世虹认为,“职业打假人”是“市场清道夫”,是一种市场监督补充机制,也是一种群众参与机制,面对假冒伪劣产品和消费欺诈的严峻形势,只有营造对假冒伪劣产品人人喊打的局面和氛围,形成群众参与打假的社会共治,才能对造假和欺诈构成全面打击和震慑。

周世虹委员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对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是否属于消费者,存在不同的认识,对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也存在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希望对“职业打假人”的法律定性能够更加明确,清晰划定职业打假的边界,期待国家能从立法、执法和司法层面,对“职业打假人”规范合法的职业打假行为予以支持和鼓励,坚持对假冒伪劣产品严格实行惩罚性赔偿。

周世虹提出,依靠假冒伪劣产品形成的经济繁荣是虚假繁荣,更不是高质量发展。相反,假冒伪劣产品和消费欺诈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营商环境和国家形象,对其生产者和销售者不存在平等保护问题。调动群众参与监督,实行惩罚性赔偿,将假冒伪劣产品逐出市场是优化和推动市场优胜劣汰的正当措施。真正反对“职业打假”的只是利用舆论和影响维护自身不当利益的少数人,不值得支持。

“在立法、司法和执法中支持公民打假、职业打假是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司法成果的维护。”周世虹如是说。

对外,周世虹在今年还提交了一份关于在立法、司法和执法中明确支持“职业打假人”打假行为的建议。

参考文章:

1、检察日报·法治中国两会特刊:《刘小蓉、周世虹:以法治引导职业打假走上规范之路》

2、新京报:《两会声音|周世虹:建议明确支持“职业打假人”打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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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扬君

简介:日化财经资深评论员、媒体人、日化行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