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朋、苟仲文因何落马?
高朋、苟仲文落马,满座皆惊!两人都在北京任职,都担任过北京市副市长,两人落马原因也有一致命的共同爱好:“贪财好色”——“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先来看看两人的履历吧!
1.高朋的履历:
高朋,男,汉族,1972年7月生,辽宁凤城人,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10月被开除党籍 ),1996年8月参加工作,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专业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曾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曾任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规划部副部长。
2003.12-2005.02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融资建设部经理
2005.02-2007.10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融资建设部经理
2007.10-2009.12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09.12-2011.12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北京南站地区管委会主任(兼)
2011.12-2014.01 北京市丰台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2014.01-2015.12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5.12-2016.01 北京市顺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党组书记,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党组书记
2016.01-2018.04 北京市顺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党组书记
2018.04-2023.01 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
2023.01-2023.03 北京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顺义区委书记
2023.03-2024.04 北京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4.05免)
2.苟仲文的履历:
苟仲文,男,汉族,1957年6月生,甘肃镇原人,197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号、电路与系统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在职研究生毕业(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2000年10月,任信息产业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
2002年03月,任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08年04月起,历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关村管委会党组书记。
2013年07月,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教工委书记、中关村管委会党组书记。
2016年04月,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市委教工委书记。
2016年05月,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市委教工委书记、北京市委党校校长(兼)、北京行政学院院长(兼)。
2016年10月起,历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执行主席兼中国奥委会主席。
2022年08月,第十三届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2023年03月,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由此可见,从两人履历可以看出,两人都是高学历(博士)人士,都担任过北京市副市长。被查之前,高朋是副省部级干部,苟仲文却是正省部级干部,两人皆位高权重!何想曾到,这两人却是“贪财好色”的腐败分子!是典型的两面人!
(一)高朋落马原因
2024年10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北京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朋理想信念崩塌,背离初心使命,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组织意识淡漠,违规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搞权色交易;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法观念,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高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高朋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二)苟仲文落马原因
2024年12月1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苟仲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体育系统的政治生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签批大额资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搞权色交易;在体育项目建设或收购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随意决策,滥用职权,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苟仲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苟仲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二、有何启示?
“善恶到头终有报”!官员也逃不过因果律!如仕道君所言:做官也是一场修行,每个人能走多远的路,最终取决于他的修为抵达的深度!只有守得住初心,守得住欲望,管得住裤裆,方得始终,方保平安!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拥有权力,就拥有了一个更好地展示自己才能的舞台;拥有了权力,就拥有了一方更好地施展抱负的天地。
但同时,权力还是一个坏东西。权力之坏,坏就坏在对掌权者具有腐蚀性。正如英国勋爵阿克顿所言:“一切权力都使人腐化,绝对权力使人绝对腐化。”
一个人一旦掌握了权力,物欲、金钱、美色等诱惑便接踵而至,无孔不入地侵蚀着为官者的节操、定力。
好色者,败于色;好财者,亡于财。
对于为官从政者来说,既好财又贪色,鲜有善终之人。
打铁还需自身硬,哪里软了都不行!一失足成千古恨,回首已是百年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