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是中国历史上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也是军事发展最快的时期。士兵是宋代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与之相关的军事、政治、经济问题也一直是研究宋代历史的重要课题。本文从宋代士兵的来源、军职和待遇和构成等方面考察宋代士兵研究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引言士兵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其地位和作用在各个历史时期都有不同的表现。就中国古代社会而言,士兵与封建国家的关系极为密切。从军队的起源、军队的性质到军队的建设、军队的组织以及军队的训练,都是围绕着士兵而展开和进行的。因此,研究宋代士兵就不能不涉及到宋代士兵问题。
在古代中国,宋代是一个特殊历史时期,它继承了唐朝和五代的历史遗产,同时又有自己独特而丰富的历史内容和特点。通过对宋代士兵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不仅可以进一步了解宋代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发展变化,而且对于进一步认识中国古代社会也具有重要意义。
士兵的来源和数量宋代士兵的来源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国家直接征发,如宋太祖时规定,“禁军岁额凡十二万,自今皆听民自相调遣”;“每岁发官军十万人,自今镇守等官以次收之,所过州县不能禁止”。另一种是由地方武装征召,如宋太祖时规定:“禁军每岁六万人,皆听本镇兵自相调发”。
宋代士兵的来源还有两个途径:一是由政府招募,如宋太祖时规定:“诸将出征,择其才任者,得官其身。朝廷选诸将之才任将官,止于三品以上”;二是由军人自动招募。如宋太宗时规定:“诸军不依令而自募者,除斩罪外,并不治罪”。由政府招募士兵的人数一般较少,多数情况下是由地方武装征召而来。
宋代士兵的数量比较稳定。宋太祖时规定:“凡天下兵及民兵悉入本镇”;“天下之兵常六万人”;“天下之民有十人者皆听为本镇之民”;“不在本镇者皆为散户”。宋太宗时规定:“诸军各留万人于本镇以备外敌”;“兵不满三万,不计籍”。宋真宗时规定:“天下兵及民兵各五万人”;“百姓有二十人以上皆编入本镇兵数内”。其余三四万人,皆在本镇编管”。从这些统计数字可以看出,宋代士兵的数量基本稳定。
士兵的构成及素质宋代士兵的构成,是指包括军职军官在内的全体士兵,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军队中的军官,一般包括文官和武官两大类。文官有诸司官、太常寺官、枢密院官、宣徽院官等,武官有折冲都虞侯、步军都指挥使、都虞候等,此外还有监司、守司、备御等。军队中的文职官员,以太常寺官为例,包括正六品下的殿前司、正七品下的太仆寺及正八品下的鸿胪寺,这些人在宋代军事体制中充当着军事主官。
而武官中的一些重要官职则由中央直接任命,如武臣中的殿前司都指挥使、步军都指挥使、太仆寺副使等。因此,宋代士兵在构成上,主要是文官和武官两大类。
宋代士兵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宋代军队战斗力的强弱。宋代军队中的士兵主要由“五种人”构成,即军官、士兵和军士。在这五种人中,军官和士兵是军队中的骨干力量,他们对军队战斗力有着重要影响;而军士则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因此,要提高军队战斗力,必须首先提高军士的素质。这也是宋代军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士兵的管理和训练从士兵的来源来看,宋代士兵的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由军人充任;二是由地方的豪强地主以及其他社会下层人士充任。宋太祖时,规定:“凡天下兵,皆命将帅,不命兵士。” 宋太宗时,又规定:“诸州皆取民有材力、勇力者,若不应募者,令为军。”到了宋仁宗时,又规定:“诸州皆取良民为兵。”
此后,由于战乱频仍,加之兵额减少和征兵对象的提高等原因,士兵来源更多地依靠民间的力量。据统计,宋太祖至南宋末,每年入伍的士兵约有100万之多。由此可以看出,宋代士兵的来源主要还是来源于民间。
从军队的编制来看,宋代士兵实行募兵制。募兵制是一种既不同于府兵又不同于兵农合一的兵役制。它是一种将不相习的临时兵种与常备军结合起来的新型兵役制。“募”是指由政府出钱招募士兵;“募”又是指政府招募有特殊才能和能力的人为军队服务;“募兵制”是指由政府出钱招募士兵;而“募兵制”则是指将不相习的临时兵种与常备军结合起来。
士兵的待遇与出路宋代士兵待遇的问题,从性质上说,是军役制问题。所谓军役制,即通过募兵制度把一部分无地或少地农民组织起来组成军队的制度。由于军役制具有很大的强制性和被动性,所以又被称为兵役制。但是,由于宋代政府把实行募兵制度的目的当作加强军事力量,提高军队战斗力,所以又把募兵制称为募兵制。这两种名称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政治观念,也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政策倾向。不过在宋代,军役制和募兵制是并存的。
士兵的待遇问题在宋代主要表现为:一是军士的服役期限、条件及待遇问题。宋代规定了一些较为具体、详细的规定,如在不同的职业中服役年限和条件不同;二是军士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问题;三是军士退伍后的安置问题;四是军士子弟在军队中就业、发展问题等。 宋政府对军人待遇十分重视。
宋太宗时期就已建立了完备的军队管理机构,“凡诸军有将、副、知、护,皆置一人”。在军队中设立各种官职,如“将作监主簿”、“诸班直”、“诸军都监”等。这些官职既是军队长官,又是各级军官。所有这些官职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如“将作监主簿每五日一次巡阅其军”等。这些管理制度对保证军队战斗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宋政府对军人实行优恤政策,包括优恤军士和军户。《宋史·兵志一》记载:“(宋初)以元丰至道间为最富,每丁钱三十万贯为率,三丁得一钱,乃为三丁钱一甲。 三甲得钱各以率降之,如军士每三甲得钱四十五万贯”;“又有五丁、六丁、八丁分保及诸役人等,亦各有差”。这些优恤政策有助于提高军队战斗力和军队的稳定性。 军人待遇问题也是宋代军队建设中十分关注的问题之一。北宋初年规定:“诸军有将、副、知之官者,每甲子(一年)除军士钱粮外,其将副、知事下别为一色令一钱;其六品以下诸班直不得过百人”;“有杂色令一人”等。
结语宋代是中国历史上社会经济和文化空前繁荣的一个时期,而军队则是国家政治、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宋代士兵不仅在战争中承担了巨大的牺牲和危险,而且在平时也担负了繁重的生产任务和日常生活管理,同时还具有一定的教育职能,在提高士兵素质、稳定军心和提高军队战斗力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宋代士兵群体的整体素质却明显地下降了,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主要包括:人口减少,兵源不足;军事政策改变;封建经济发展缓慢等因素。但是,从总体上看,宋代士兵仍然是一支忠于朝廷、有较强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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