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置信,三任财务总监都没搞懂该怎么算账,稀里糊涂造假73亿

灰鸽观看 2024-04-05 19:28:46

总体来说,国企比民企要靠谱,毕竟是有背书的。

不过,在繁杂的股市里,很多东西都很容易就被资本侵蚀了,于是,国企也常犯错,随便网上查一查,因违规被证监会处罚的国企并不少。

比如江苏南通金通灵,连续6年造假,要不是东窗事发都还不能自拔,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罚款150万,对4个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420万。

比如江苏舜天,持续时间比金通灵更夸张,连续13年造假,估计自己都信以为真了,最终公司被罚款1000万,5个责任人被合计罚款430万。

江苏这两家以造假时间见长,而上海的上实发展则以规模“取胜”,虚增营收47亿,虚增利润6亿,相应的罚款也拔得头筹,公司加上个人总共被罚了2545万。

罚款金额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造假情节的轻重,看起来,造假总额比造假时长对处罚力度的影响要大得多。

而近日,又一家国企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其造假金额则大大超过了上市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中泰化学的公告,中泰化学自身以及控股股东中泰集团都先后双双收到了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立案缘由有两点,一是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关于占用资金,比较刚性,是与非的界面很清晰,灰鸽以为没什么可说的,查清楚了该怎么罚就怎么罚,但财务造假的说道就多了。

立案调查之前,中泰化学已经被执行了行政监管措施,要求责令改正,而证监会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关于中泰化学造假的定性是这样的:

“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未恰当选择贸易收入核算方式,导致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虚增营收73亿”。

这句话传递出的意思似乎是,并非故意,而是会计操作失误形成的会计差错,稀里糊涂就把假造了,或者可以称之为无意的“被动造假”。

这个定性很关键,一个是故意,一个是无意,对于行政处罚的力度可能会有决定性的影响。

不过,灰鸽以为,要证明是主观故意还是客观无意太难取证了,与其在这上面纠结,不如就当成客观无意来看待,八卦一下财务总监的“水平”。

八卦之前,我们需要先简单的了解一下,贸易收入的核算方式到底有多复杂,竟然会让中泰化学的2020-2022年三任财务总监都没搞懂该怎么算。

会计准则对贸易收入有两种算法,分别叫做总额法和净额法,专业术语看起来挺复杂,但举个例子就明白了。

京东自营的模式是自己先把商品买到自己仓库中,然后慢慢卖给用户,赚的是差价,京东自营的营收就是它卖出的所有商品的价格总和,这就是总额法。

阿里巴巴的模式是做中间代理人,把用户和卖家拉在一起自行交易,但钱得从阿里巴巴过,阿里巴巴不知道卖家挣了多少差价,自己的营收不是卖出商品的总价,而只是代理手续费,这就是净额法。

可见,按总额法计算的营收大大高于净额法,所以京东的交易额虽然没有阿里巴巴多,但营收却是阿里巴巴的好几倍。

当然,现实中的贸易业务可能并不像京东和阿里巴巴之间的区别这么泾渭分明,但灰鸽作为一个门外汉都能理解到这样的程度,更何况专业的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呢。

也许有人说,京东和阿里巴巴的例子不能准确反映两种核算方式,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例子体现了贸易两种核算方式的本质,一个多,一个少,这才是犯错的根源所在。

上市公司都希望规模越大越好,当有了能够在模糊中选择大小的机会,这个选择题,相信所有人都会做。

一个更直接的证明是,上市公司因贸易收入核算错误而形成财务造假的案例并不少,但99%都是多算了而不是少算了。

不过,正如前面所说,人的主观意愿没法证明,到底是真不懂还是假糊涂,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清楚。

接下来能做的就是,静静等待证监会的调查结果,我们相信,股市的一切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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