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男子中1000万奖金让女老板代领,结果被私吞600万

雪峰说法 2023-05-19 11:03:37

山东青岛,男子买彩票中一等奖,奖金高达1000多万元,因为不能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男子就请彩票店女老板帮自己领取奖金。可没想到,女老板领取奖金后,却只给男子300多万,男子一怒之下,将女老板告到法院,要求其返还剩下的700万元。

常先生在青岛市区经营一家便利店,生意一般,每日闲暇时间较多,无聊的时候,他喜欢购买彩票,偶尔会中一些小奖项,有时甚至能有几百元,因为他自认为运气挺不错。

便利店的隔壁就有一家彩票销售店,女老板柳女士年轻漂亮,热情好客,常先生与她交谈甚欢,因此两人交情不错,常先生也成为彩票店里的熟客。

一次,常先生买彩票中了20000元,由于店里生意太忙,他就委托柳女士替他领奖,柳女士拿到钱后,一分不少的如数奉上。

常先生很开心,大赞柳女士仁义,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良心商家。此后,他买彩票的次数也逐渐变多起来,有事没事,总爱到柳女士店里转悠,顺便买上几注福利彩票。

这天,天降横财,常先生购买的彩票中了特等奖,初步估算一下,奖金大约有1000多万元。

那一刻,常先生开心的不得了,索性连生意都不做了,赶紧关门歇业,之后邀请柳女士到一家酒店吃饭,两人举杯畅饮,共同喝酒庆祝。

可也许是中大奖太过兴奋,直到领奖的那一天,常先生才突然想起,自己的身份证还放在老家办理事情,没有带在身边,顿时一脸茫然。

然而,当他想起柳女士后,又立马露出灿烂的笑容,她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女人。于是,常先生将中了特等奖的彩票交给柳女士,委托她替自己去领奖。

柳女士乐意代劳,可领取奖金回来后,她却只交给常先生300万元,说彩票机构规定1000多万的奖金要分两次领取,三个月后才能领取剩下的700万元。

常先生对柳女士的话深信不疑,之后又拿出20万元犒劳对方,博得美人一笑。

有了钱后,常先生挥金如土,还在青岛购置了海景房,而对自家便利店的生意,似乎也不太上心,很快他的生意就面临亏损。

另外,由于常先生父亲病重,治病花费不少钱。三个月后,常先生竟变得身无分文,这时他想起还有700万奖金没有领取,于是找柳女士商议。

谁料,对方却说1000多万的奖金扣完税后,能拿到手的钱本来就不多,可关于具体还剩下多少钱没领,她又没一个明确的说法。

常先生来到彩票机构询问,才得知1000多万的奖金扣完税后,还能领900多万,但这笔钱早在三个月前就已经被柳女士一次性领取。

随后,常先生准备找柳女士讨要说法,谁知,对方竟然将彩票店关门,手机电话也处于关机状态。

对此,常先生非常愤怒,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位他自以为的红颜知己,竟然会这样欺骗自己,于是报警求助。

几天后,警方将柳女士抓获归案,可她却一反常态,声称那张中奖的彩票是她与常先生一起出资购买,奖金理应有她一份,拿走600万元不算违法。

明明是私吞他人财物,却还强词夺理,一张彩票才2元钱,用得着合伙购买吗?这明显不符合常理,柳女士的行为已涉及违法。

《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警方查明,中奖彩票系常先生独自购买,有彩票店内监控视频为证。在中奖后,常先生因为缺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是委托柳女士前去领取奖金。

可柳女士却故意捏造奖金分两次领取的事实,私吞近600万元,属于非法占有常先生的个人财产,并且数额巨大,不仅要如数归还财物,还将面临至少2年以上有期徒刑。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柳女士作为一名商家,理应诚信为本,常先生作为彩票店的忠实顾客,她本应对他坦诚相待。

没想到柳女士却见钱眼开,利用对方的信任,冒领奖金暂且不说,还欺骗和拉黑常先生,这种行为万万不可取。

一个人没钱不可怕,可怕的是为了钱不择手段。贪心,能让一个人落入欲望的深渊,甚至是触犯法律。

柳女士因小失大,实在是得不偿失。最后,她也将会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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