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2024年9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发布了《关于送达河南轩某物流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的公告》。河南轩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被所辖税务局稽查局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公布失信信息,对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违法失信信息如下:
河南轩某物流有限公司
1.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2.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22年03月14日至2023年05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3份,金额497.92万元,税额44.81万元;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7份,金额373.30万元,税额48.53万元。
3.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税与罚短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入罪标准为虚开税额10万元以上,上述河南轩某物流有限公司虚开的税额已经超过了此入罪标准,其责任人员将面临刑事处罚。
此外,河南轩某物流有限公司不仅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还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虚开税额应如何计算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虚开税额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额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如果仅以其中较大的税额计算的话,其虚开税额为48.53万元,适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档次,但是,如果两者合并计算的话,其虚开税额为93.34万元,属于数额较大,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档次。
根据《解释》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以同一购销业务名义,既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又虚开销项的,以其中较大的数额计算。”
因此,如果河南轩某物流有限公司是以同一购销业务名义虚开进项,又虚开销项的,则以其中较大的税额计算,也就是虚开税额为48.53万元,应适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档次。
但是,根据《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其他严重情节:(1)在提起公诉前,无法追回的税款数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2)五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档次。因此,需要避免导致法定刑升格的情形出现。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郑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