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信律师|马莉律师:“阴阳合同”的法律观点及效力认定解析

中恒信律师事务所 2024-06-20 14:27:24

购买同一套房屋,买卖双方先后签订了三份《房地产转让协议书》及一份补充协议法院,如何认定哪一份协议有效?我国对“阴阳合同”又有哪些法律规定呢?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马莉律师结合法律要旨及审判逻辑,重点解读了“阴阳合同”法律观点及效力认定解析,供大家参考。

一、什么是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也不会被实际地履行,它通常会被用于给有关行政机关进行备案或审查,当事人签订该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监管、降低税收等,一般称之为“阳合同”;而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是双方履行的合同,一般称为“阴合同”。

二、如何区分阴阳合同与合同变更?

从形式上看,“阴阳合同”与合同变更都表现为当事人就同一交易签订了多份合同,但两者不能等同。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就同一交易订立的多份合同均系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其他影响合同效力情形。此时不存在合同无效或未生效的问题。

第一,分析变更行为产生的阶段。

“阴阳合同”多出现于合同的订立阶段。正常的合同变更通常出现在履行过程中。

第二,分析变更合同是否基于客观情况的变化或实际履行的需要。

“阴阳合同”是为了规避政府监管,因此“阴阳合同”签订时的客观情况基本一致。而合同变更主要是基于履行合同时客观情况的变化,为保障交易能够顺利继续进行,根据实际需要作出。

第三,分析合同当事人主观是否存在恶意。

多数“阴阳合同”的签订存在明显的恶意,是通过规避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手段,实现不法获利的目的。而合同变更通常是双方迫于客观情事的变更和履行需要,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并不存有恶意。

第四,分析合同当事人的实际履行情况。

在“阴阳合同”中,“阳合同”用于登记备案,“阴合同”用于实际履行。而合同变更则以变更后的合同取代了原合同,当事人依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实际履行。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签“阴阳合同”逃避国家税收,依照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观点

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签订合同的时候绝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实事求是、遵纪守法才是保护自己权益最好的方式,“阴阳合同”表面上看似可以避税,实际上潜藏巨大法律风险,签订“阴阳合同”不仅要被处罚款,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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