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度嘉兴路(商州路至衡州路)建设工程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披露,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倪家沙戈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平征补公告〔2025〕2 号)、柴家沙戈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平征补公告〔2025〕3 号)、王家沙戈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平征补公告〔2025〕4 号)明确了征收土地范围和现状,补偿方式与标准。
倪家沙戈庄村
地块 1 四至范围:同和街道嘉兴路(商州路至衡州路)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面积:0.1211 公顷,其中:农用地 0.1211 公顷(水浇地 0.0785 公顷、农村道路 0.0069 公顷、沟渠 0.0357 公顷)。
地块 2 四至范围:同和街道嘉兴路(商州路至衡州路)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面积:0.3788 公顷,其中:农用地 0.3788 公顷(水浇地 0.1594 公顷、其他林地 0.0981 公顷、其他草地 0.0110 公顷、农村道路 0.0035 公顷、沟渠 0.1068 公顷)。
柴家沙戈庄村
地块 1 四至范围:同和街道嘉兴路(商州路至衡州路)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面积:0.9173 公顷,其中:农用地 0.1995 公顷(水浇地 0.0451 公顷、农村道路 0.0290 公顷、其他草地 0.1254 公顷)、建设用地 0.7178 公顷(农村宅基地 0.4591 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 0.2587 公顷)。
地块 2 四至范围:同和街道嘉兴路(商州路至衡州路)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面积:0.1819 公顷,其中:农用地 0.1737 公顷(水浇地 0.0578 公顷、其他林地 0.0203 公顷、果园 0.0180 公顷、农村道路 0.0740 公顷、设施农用地 0.0036 公顷)、建设用地 0.0082 公顷(农村宅基地 0.0082 公顷)。
王家沙戈庄
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同和街道嘉兴路(商州路至衡州路)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面积:0.6928公顷,其中:农用地 0.0552 公顷(其他林地 0.0552 公顷)、建设用地 0.6376 公顷(工业用地 0.0968公顷、农村宅基地 0.5175 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 0.0233 公顷)。
三处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补偿方式与标准均如下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 号)批复的平度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一级区片,补偿标准为 105 万元/公顷。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5〕2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3、农村村民住宅(或者工矿企业)补偿费标准。按照平度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