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唐纪六十七》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咸通十年(公元869年)六月,陕州(今属河南省三门峡市)民众发动叛乱,驱逐观察使崔荛。崔荛以气韵风度自负,不躬亲政务,农民申诉旱灾,崔荛指着庭院中的树说:“树上还长有树叶,哪来的旱灾!”即用棍杖打诉旱的农民。民众被激怒,于是驱逐崔荛。崔荛逃于民宅,口渴求水喝,老百姓给尿让他饮用。
晚唐之时,天下一片混乱。因为朝廷吏治腐败,加之各类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让老百姓忍无可忍。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当时担任陕州观察使的崔荛因此而遭了殃:不仅被“暴民”驱逐,而且在他逃跑过程中,因为口渴而求水喝的时候,居然拿尿给他喝,予以极度羞辱。对于老百姓这样的做法,我们或许可以说有些过分——不讲人情、不通人性,但是,如果我们回过头看崔荛此前的所作所为,那么,又不能不说他是自作自受。
崔荛于大中二年进士及第。因此,我们也可以说他是典型的文人出身的官员。这样的官员,有些清高有些自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既然担任了一州的观察使——地位仅仅乎低于节度使的地方行政官员,那么,你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来,为老百姓谋幸福。可我们现在看到的是什么?是他“器韵自矜,不亲政事”——还当自己是无羁无绊一身轻松的公子哥儿呢。更为荒唐的则是,老百姓向他回报灾情,他居然熟视无睹并杖打后者!因此,如果他治下的老百姓不爆发,那恐怕才奇怪呢!
或许崔荛真的是太过书生气了,“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对于农民所反映的自然灾害缺乏真切的了解与深刻的感受。但是,当情况不明的时候,你至少可以走出衙门,到乡间走一走看一看,了解一下真实情况吧?不懂农民的生活状态与面临的困难,还又不愿沉下去搞调查研究,只是根据自己在庭院里所看到的“想当然”,那必然会犯主观主义的错误,也会让你与农民产生隔阂乃至矛盾与冲突。所以,他后来的被驱逐、被报复可以说是咎由自取。
作为政府官员,首先你必须知民、爱民,与他们同呼吸共命运,然后你才能为他们做点什么,也为自己赢得好的名声。当然,我们尤其不该忘记的是,是老百姓养活了当官的,所以,当官的为他们努力工作是必须之事、应该之事。打个不一定很恰当的比喻:如果我们养的猫狗不抓老鼠、不看门,那我们还要养它们干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