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驻村日常感想

新三农 2024-08-27 18:24:30

在日常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的空余时间,我经常会与村支书和村干部聊天。今年年初有一家农业公司来村里面流转100亩耕地用于粮食生产,这在人均耕地1.6亩的陕西地区也算较大的土地流转项目,之所以称其为大,主要体现在涉及流转土地协调的农户数量上。100亩的连片耕地,至少需要协调10-20户农户的承包耕地,其中如果有不愿意流转耕地的农户,村委会则需要给相关的农户做工作,希望其将连片中的土地流转出来,通过村委会协调将村里面其他愿意流转耕地农户的土地供其耕作。看似简单的流转土地,村委会成员的工作任务却非常艰巨,整个协调过程从公司咨询到与农户签订合同持续了一个月之久。虽然每亩耕地的流转价格最终仅确定为530元,但是作为流转土地的重要参与方—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了每亩30元的管理费。我在倾听村支书讲述整个过程的时候也颇有同感,村里面的劳动力一直是如此廉价,哪怕是村干部的工作也逃离不了这个定律。村支书表明这次流转土地的农业公司应该是参与了粮食生产项目,在农业生产获益的同时也有项目补贴。这让我不由得想到目前基层政府项目支农的一般举措,通过项目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看似整个发展过程当中农业生产得到保障,但深入挖掘产业发展过程当中的受益者,最大的受益者竟然不是普通农户也不是在整个过程参与协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是农业经营主体。

在这些年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当中,我发现村集体的收益面向来很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村集体收入除了依靠土地基本别无他法。依托于村级自治的现状,开展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少不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协调帮助,这才让村集体收入有了来源。但是眼下这种方式并不能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收,微薄的土地管理费用甚至不能维持村委会全年的日常开销,这种状况使得村集体经济从成立至现在的运营一直举步维艰,依靠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户共同富裕的梦想更是难以实现。我由此想到为什么政府在项目支持的时候不能将项目的补助(只补给农业经营主体)分为三部分,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流转土地的农户都能从中获益。现在的农业生产不等同于以往农业生产看天吃饭,资本嗅到农业生产的利润便都蜂拥而至,单以流转土地用于小麦、玉米生产来看,即使在不享受项目补助的同时,其生产利润也会随着种植面积的扩大成正比上涨。通过多方面扩大村集体收入,只有集体富,才能带动农民富,这才是我们发展的根本目的。

遥想村级发展的未来,村级的食堂会从收费变为免费,从面向孤寡老人到全体村民,实现村民集体供养的宏伟目标。集体经济组织也逐步壮大,每家每户年底都能从集体当中收到分红,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共同富裕。但是整个发展过程必定是艰辛的,尤其是面对利益分配这个难题的时候,如果资本在三农发展当中不肯让利,使农民从中获得相对较大的利益,那利益分配不均引起的矛盾将会一直存在,这也将成为制约三农发展的枷锁;如何正确引导资本为三农服务,我感觉这将是未来三农发展当中较为突出的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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