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官司赚了十几套房产,包括一座60个房间的庞大建筑,她为何却戴假首饰?

紫荆斋 2025-01-09 16:49:34

在上世纪30年代的上海滩,知名律师的收入在普通人眼里绝对是望尘莫及的天文数字。

那时候,一个工人的月工资只有几块大洋,一个小学教员的工资只有几十块大洋,即便是鲁迅这样的大学教授,月工资也只有300多块大洋。

但一个普通律师能挣多少呢?至少是300大洋起步。如果是全国知名的大律师,月收入就会高达数千大洋,而且上不封顶。

比如曾担任过民国司法总长兼教育总长的章士钊,30年代在大上海挂牌当律师时,他的年收入能达到5至10万大洋。

即便以年收入的最低限5万计算,章士钊每月的收入也有4000多大洋。

再比如,原北京朝阳大学校长汪有龄,早年间曾在日本法政大学学习过法律,30年代也在上海从事律师职业,彼时他的年收入也在5万以上。

而同时期在上海做律师的史良,虽然达不到章士钊、汪有龄那样高的收入,但她每月的收入至少也有1000多大洋。

单是1935年,史良每月出庭四五十次,在经办案件中的收入就高达3万多元。而这样的出庭频率和收入,史良在30年代持续了好几年。

1948年,史良圆满完成上海地产大亨周纯卿的遗产案,因为委托人没有现金可以支付律师费,史良收到的是一大批房产。

其中分量最大的是位于上海南京西路的南海花园,这是一座有60多个房间的庞大建筑。除此之外,还有十几栋弄堂房子,还有地皮。

新中国成立后,史良担任了第一任司法部长,月工资有400多元,她丈夫陆殿栋工资也有300多元,在当时绝对算高收入家庭。

1985年史良去世后,组织及她的家人却发现她名下没什么遗产,连她留下的一大包首饰,也全是假货。

那么,史良的钱都到哪里去了呢?

对于钱财这些身外之物,史良自始至终一直看得很淡。

解放前,她在帮一些弱势群体打官司时,她曾像许多富有正义感的律师前辈一样,不但分文不收,还自掏车马费、膳食费,甚至还自掏腰包资助贫苦无依的当事人。

至于1948年她收到的那一大批房产,基本上全捐给了国家。比如南海花园,就成了中国民盟的办公楼。

当初,在周总理的建议下,史良也曾留了一所大房子,打算自用,但后来她还是把房子又卖掉了,所得钱款全部分给了曾在解放前受过她牵连的亲戚和朋友。

新中国成立后,史良没有了律师收入,完全靠工资生活,但她依然经常接济生活困难的亲戚和朋友。

不管是在解放前,还是在解放后,因为社交或工作需要,史良也购买了一些貌似很高端的首饰,以备不时之需。

但事实证明,那些看似高端的首饰,其实全是装点门面的水货。

因此,官方主流媒体对史良的评价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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