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翰川智能发了一则关联交易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这则公告向我们揭开了长久以来存在于证券市场的内幕。根据公告,2023年3月17日,原告蒋海东参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认购金额5,049.9972 万元获配869,041股,发行价格58.11元/股。2023年10月30日,原告蒋海东与二被告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蔡昌蔚共同签署了《差额补足协议》,约定被告一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原告的投资本金承担差额补足义务,被告二蔡昌蔚承诺就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协议项下承担的义务与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 担连带责任。现原告要求二被告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简单来说,就是1年多以前公司定增的时候股价是58.11元,几天后又通过大宗交易接盘了50万股,单价57.7元。交易完成后7个月之后双方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约定瀚川投资为蒋海东的投资本金承担差额补足义务,蔡昌蔚承诺承担连带责任。从这一细节分析,很可能是定增发行的时候曾经有过口头承诺补足差价,半年后股票解禁出现浮亏,蒋海东要求补齐差价。瀚川投资和蔡昌蔚被迫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一定时间(可能是一年)后如果还是亏损就补齐一定的金额。时间到了以后仍未补足,于是蒋海东持协议将两被告告上法庭要求执行。如果以2024年10月30日也就是协议满一年的时间股价11.47元计算,这两笔投资的损失大约是4053万和2311万。本次起诉要求赔偿2860万和1636万,刚好是这两笔损失的70%左右。
这一次的官司实际上给我们揭示了一个长久以来大家的猜测,那就是上市公司高价定增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机构参与,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大股东会有兜底承诺。现在市场上参与定增特别是高价定增的外部机构主要有3种,第一种是类似本次诉讼涉及的机构、个人、私募基金等,他们多数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提供兜底承诺。这一情况在民营上市公司中还是比较普遍的,国有企业多数不会兜底。第二种是公募基金,这种不是自己的钱,不心疼。第三种是券商,他们的玩法会比较特别一些。
有些参与定增的券商以自营的名义拿下定增份额,然后寻找场外愿意对赌的机构,双方签订场外期权。通过场外期权的方式将市场波动风险转嫁给场外期权的合约对手,自己可以拿到期权费、利息等一系列较为固定的收入。这种情况在一些大型的券商中还是比较普遍的,特别是某些中字头券商更多一些。
多数情况下,上市公司大股东提供兜底承诺,为了避免自己兜底,都会采取各种方式维护股价。不断发布利好、积极增持股份、安排上市公司回购等方式最为常见。例如翰川智能在完成增发后,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公告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3年5月20日公告子公司对外投资拓展充换电业务,2023年分配方案10转4股,连续发布利好消息。2023年6月22日公告实际控制人间接增持公司股份,2023年8月2日宣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等等。
事实上,类似的情况在A股市场上屡见不鲜,相当多的公司都存在增发后不久即启动增持、回购、发利好等各种方式刺激股价的情况。对于很多散户来说,以往发生股价跌破增发价的时候都会认为大股东要维护股价,因为确实多次发生上市公司用各种措施维护股价的情况。以前散户们可能会理解成为了维护股价,是保护散户的利益。这一次的官司相当于把背后的原因揭露出来,公司积极维护股价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散户,而是大股东不愿意掏钱赔偿,想尽各种办法支撑股价。继续想一下,实际上高价增发以及高价回购,目的还是要让定增的参与者能顺利减持,最终的接盘人还是广大的中小散户。
看似为了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增持、回购,却变成割中小散户韭菜的镰刀,这恐怕是很多人没想到的吧?通过这次翰川智能的官司,我们作为普通投资者应该知道什么呢?1、无论研究报告怎么写,无论上市公司如何宣称自己价值多高,大家需要自己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例如翰川智能的经营业绩始终都很一般,50多元的定增价能值那么多吗?2、上市公司出台各种维护股价的措施,投资者需要冷静的思考,真实的目的是什么。有些是为了避免大股东质押爆仓,有些是为了维护定增股价,诸如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