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禅师说法的时候,总有一个老人去听。众人散去,老人也离去。
忽然有一天,别人都走了,老人还不走。百丈问:“你为什么还不走?”
老人说:“我不是人啊,过去迦叶佛在世时,我曾住持此山,宣讲佛法。当时有一个学生问我:’大修行的人还落因果吗?’我说:’不落因果。’就为这一句话,五百世堕为野狐身。现在请和尚大发慈悲,为我转迷开悟,好让我脱离野狐之身。”
“好吧,”百丈说,“现在你就问我好了。”
老人便问:“大修行的人还落因果吗?”
百丈朗声答:“不昧因果!”
老人言下大悟,作礼说:“我已经脱离野狐之身了,我住在后山,希望和尚能按僧人去世的惯例为我做法事。”
百丈遂令人击鼓示众说:“饭后送亡僧。”
众人都很疑惑:大家都很平安,一个病人也没有,哪来的亡僧可送?
饭后,百丈带领众僧,到后山岩洞中,用禅杖挑出一只野狐,依亡僧的仪式把它火葬了。
因果律是佛教最基本的教义之一,生灭有为之法,均受其支配。老人以为“大修行人”可以不落因果,自误而又误人。
百丈一字之易,使他体会到因果不可昧,便脱了野狐身。
禅宗习用这个典故,斥责那些远未见性而妄称开悟、似是而非、不契禅之真义,却自许为得禅之三昧、欺世惑人者,就是自误误人的野狐禅。
以下,是一则日本野狐禅的例子。
在一个地方,任何游方僧人想要留宿寺院,必须在法战中获得寺主的首肯。某寺住有师兄弟二人,师兄博学多闻,师弟不仅根机迟钝,而且有一目失明。
一天,有一游方和尚远来投宿,依规矩应当辩论上乘义理。
这天,师兄因为读经太多,身体疲乏,便嘱师弟以“无言对答”代他接应来僧。于是,师弟便与来僧同到法堂坐定,开始法战。
不久,就见来僧起立,走向丈室说道:“大师师弟果是法将,学人已被击败,特来告辞!”
“试将经过道来!”方丈说道。
来僧说道:“首先,我竖一指,表示大觉世尊,人天无二;他就竖起两指,表示佛、法二者,一体两面,是二而一。之后,我竖三指,表示佛、法、僧三宝,和合而住,缺一不可;他就在我面前捏起拳头,表示三者皆由一悟而得。”
“至此,我已技穷,无法再战。因此,他赢我输,无权挂褡寄宿,只得离去!”
来僧走后不久,师弟追到方丈室,追问道:“刚才那秃驴躲到哪里去了?”
“我知你已赢他,恭喜师弟了。”师兄说道。
“一点也没赢,我要揍他一顿!”师弟气哼哼地说。
“这是怎么回事?”师兄不解地说。
师弟解释道:
“哼!他向我瞧了一眼,接着就竖起一指,讽刺我只有一只眼睛!我因他是来客,必须礼貌,所以就竖起两指,表示他有两只眼睛,比我幸运。谁知这秃驴无礼,竟然举起三根指头,暗示我们两个人只有三只眼睛!你说气不气人!因此我举起拳头,正要好好揍他一顿,谁知这个软蛋拔腿就向你这边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