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时说交满10年就能取钱给孩子上大学,现在却要等到60岁!”陕西西安的谢先生拿着一沓保险合同欲哭无泪。
这位月入5000元的厨师,十年前听信熟人推荐购买的太平洋人寿“东方红・状元红”保险,如今成了全家的心病。

到底是怎么回事?
2016年,谢先生经亲戚介绍认识了太平洋人寿保险员何某,对方拿着计算器算出“每年存1万,十年后本息超12万”的诱人数字,反复强调“18岁上大学正好取钱”。
看着女儿天真的笑脸,谢先生咬咬牙签下合同。“当时觉得亲戚介绍的肯定靠谱,合同那么厚,哪里看得懂?”回忆起签单场景,谢先生肠子都悔青了。
十年来,谢先生雷打不动地往账户里存钱。
2025年2月,当他满心欢喜准备取出10万元时,保险公司的答复如同晴天霹雳:“本金要等到被保险人60 岁,现在只能领每年2000多的教育金。”
更让他崩溃的是,若现在退保只能拿回6万余元,相当于十年白干还倒贴4万。
谢先生当场傻眼,这和他当初的预期完全不符!
他多次联系保险公司和当初的保险员何某,但对方表示合同条款写得清清楚楚,谢先生签字就代表认可,现在取钱只能按合同执行。
对此,太平洋人寿客服坚称“合同条款明确”,并表示投保时已履行10天犹豫期和电话回访义务。对于销售误导的指控,公司要求消费者提供证据,否则无法认定违规。
谢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
许多网友在社交平台分享了类似经历:“我也是熟人介绍,每年给孩子交1万的教育险,说十年后可以连本带利取出来,我是不是也上当了?”
有人投保时被承诺“十年到期可取”,到期后却被告知需等到80岁;有人缴纳3万元保费退保仅得2000元;更有投保人发现承诺的5.5% 年化收益实际仅1.8%。

保险合同中往往有许多复杂的条款和限制条件,普通人很难完全理解。
很多人在购买保险时,因为轻信熟人或业务员的承诺,忽略了看合同条款,最终吃了大亏。
比如上述的太平洋东方红状元红是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年龄30天-15周岁,保障项目有特别给付金、祝福金、教育金、大学教育金、祝寿金等。
自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在17周岁前,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一次少儿教育金;18周岁成年后,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大学教育金,大学教育金领取年龄为被保险人18、19、20和21周岁。年满60周岁后,按照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一次祝寿金。
保险合同条款注明了60周岁之后领取已经缴纳的保费,谢先生由于没有仔细看合同条款,与自己想象的产生了较大区别。
因此,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尤其是关于收益、提取条件和退保损失的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此外,如果发现保险员存在误导销售的行为,一定要保留证据,比如录音、聊天记录等,以便日后维权。
最重要的是,不要因为熟人情面而盲目签字,毕竟钱是自己的,损失也只能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