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坪山工厂备受关注。
此前,有消息称,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富满微提问:坪山工厂芯片项目今年是否能生产。公司回答表示:坪山工厂芯片项目今年可以生产。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1,732,499 股,募集资金总额 899,999,998.2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803,521.23 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890,196,477.0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1年 12 月 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57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
号 元) 额(万元) 使用状态日期
1 5G 射频芯片、LED 芯片及电源 56,652.94 50,000.00 2023年12月31日
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38,973.00 20,000.00 2023年12月31日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
合计 115,625.94 90,000.00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由于项目建设因市场环境变化及土地建设受地质结构、雨季、台风、安全作业要求等因素影响,同意在不改变“5G 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及用途的情况下,将“5G 射频芯片、LED 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投
资截止期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
元) 资额(万元) 金额(万元) 入进度
5G 射频芯片、LED 芯片
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 56,652.94 50,000.00 37,755.97 75.51%
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 38,973.00 20,000.00 16,227.62 81.1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00.00%
合计 115,625.94 90,000.00 73,983.59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进度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原因
5G 射频芯片、LED 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部分已竣工验收,募投项目所涉生产设备仍在陆续采购中;研发中心项目相关项目内容因项目配套实施条件需与多方协调,以致实施时间延后。鉴于项目目前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决定将募投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原募投项目的用途不变。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情况
“5G 射频芯片、LED 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原
定投资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将“5G 射频芯片、LED 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项目”、“研发中
心项目”的投资截止期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G 射频芯片、LED 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项目”合计 37,755.97 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研发中心项目”合计 16,227.62 万元,上述项目实际进度与原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相比存在延迟,现拟将“5G 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
资规模及实施主体的变更。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5G 射频芯片、LED 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计划进度,是基于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推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在不改变“5G 射频芯片、LED 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及用途的情况下,将“5G 射频芯片、LED 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截止期由 2024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