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阜城农商行被罚90万元

界面新闻 2024-02-28 17:56:02

实习记者|章宇璠

记者|张一诺

2月28日,原衡水银保监分局发布了4张罚单,剑指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2年9月20日。

罚单显示,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贷后检查不严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未对集团客户实施统一授信。

商鹏,时任公司副行长,对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贷后检查不严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未对集团客户实施统一授信事项负责任;寇建强,时任公司授信审批部经理,对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未对集团客户实施统一授信事项负责任;刘建超,时任公司客户经理部经理,对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后检查不严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事项负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原衡水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商鹏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寇建强、刘建超警告。

根据天眼查,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前三大股东为北京维超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3.17%)、衡水隆基泰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3.17%)、河北坤腾食品机械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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