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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年代曾经是美国史上最璀璨华丽的时代之一,这个年代也被称为“爵士年代”或者“狂飚的二○年代”,如今能让我们联想到的,往往是当年那些惊人的新潮事物与享乐,像是贩卖私酒的地下酒吧,身穿短裙的“飞女郎”在狂野派对上跳着诱人的新舞步,那景象真可用酒池肉林来形容。大家似乎都很有钱。
1、大萧条时代的华人这种感觉源自于一九二○年代各种经济指数飙升,这是一个政府放手不管,任由美国商界大展身手的时代。一亿多美国人再也不用做单调乏味的家事了,因为汽车、收音机、洗衣机与吸尘器等新奇科技的发明一一出炉,从工厂生产线上诞生后立刻就被消费者买走。乐观无比的他们大都是用“先享受后付款”的方式购买。
不过,经过十年的疯狂投机炒作后,股市撑起来的泡沫经济终于垮了。一九二九年十月二十四日,也就是俗称的“黑色星期四”,华尔街股市第一次崩盘,接下来又出现一次次较小的跌幅,后来变成长期走跌,最终陷入全国性的经济大萧条。(根据另一种说法,股市大崩盘出现于十月二十九日,这是股市受挫最严重的一天。)这效应像涟漪似的从纽约往美国内陆地区扩散,银行与公司行号一家家倒闭,最后总计有两千万美国人失业,相当于美国总人口数的百分之十六。
资本主义的轮子突然间转不动了。破产的公司高层一个个从高楼跃下自杀,希望能用自己的人寿保险金救自己的家人。成千上万的工人失业挨饿,而农产品的新价格比过去更低,导致农夫付不起运费,只好一把火烧了农作物。眼看抵押出去的农地就要被收走了,许多青年男女变成游民,跳上货运火车搭便车,为了找工作而横越全国,但希望还是落空了。愈来愈多无家可归的美国人睡在报纸、厚纸板搭成的破烂小屋里,这种聚落被谑称为“胡佛村”,用来影射胡佛总统没有挽救经济的能力。最后经济大萧条席卷全球。就在人们对资本主义感到愈来愈悲观,觉得它无法自愈之际,许多年轻人开始阅读共产主义书籍,嚷嚷着要革命。
加州得以幸免于经济大萧条的最深祸害,主要是因为该州不同于高度工业化的美国东岸地区,经济发展仍以农业为主。不过,一九三○年代是加州农工劳动条件最糟糕的时代。经济大萧条刚好与中西部大平原地区各州严重的干旱同时发生,原本已经过度耕种的土壤在烈日曝晒下,仿佛“巨碗里装成的灰土”。
这个地区的白人农夫纷纷把家当装上老爷车(人数最多的莫过于俄克拉布何马州),逃往加州当农工,住进又挤又脏的私人劳工营地小屋里,遭受的待遇几乎与奴隶无异。这些不久前才沦为加州农奴的贫穷白人通称为“奥佬”,取代了几十年前华人农工在田里所扮演的角色,史坦贝克透过小说《愤怒的葡萄》,让他们的悲惨处境永留青史。
大多数的华人都得以避开加州乡间的动荡剧变。到了一九三○年代,华人大都已经住在大都市里,而且聚居在城里的某个区域。一九三○年代经济大萧条对于各地中国城的影响程度还不及一八七○年代的排华风暴,主要是因为华人社群都能自给自足。
华人深知白人通常不会借钱给他们创业,这根深蒂固的观念也促使他们早就养成一些自我保护的习惯,例如节约、仰仗亲族人脉,而且不随意举债。他们自外于美国的主流社会,对白人的银行充满不信任感,因此大多数的华人公司行号都是靠华人独有的非正式管道来融资。
想把生意做大的华人企业家会向自家亲戚借钱,或与其他华人以“标会”的方式筹集资金,按月缴钱给会头,若有谁需要钱就把利息拉高,当月就由他把大家缴的钱拿走。
2、华人获得的救济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华人完全没有受到经济大萧条的冲击。随着愈来愈多美国白人失业,他们也就比较没有钱来支付华人所提供的服务,像是到华人餐厅吃饭或者光顾洗衣店。
因为收入减少,华人家庭和数以百万计的美国白人家庭一样,也必须想办法节流度日。“我记得小时候穿的运动鞋上面有很多破洞。”刘莉安回忆起自己在纽约中国城度过的童年时表示。她会自己用厚纸板把洞补起来,不让爸妈知道。
大萧条开始几年后,美国国会通过一些紧急法案来进行纾困。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在一九三三年入主白宫,他开始了一项名为“新政”(New Deal)的计划,要求联邦政府以各种措施来规范银行,展开新的公共建设计划,让失业人口获得工作机会。
某些计划由政府提供职缺与经费补助,华人因此受惠。多亏了《联邦紧急纾困法》的帮助,到了一九三五年,旧金山已有百分之十八的华人(相当于两千三百人)获得政府补助。
与一般美国消费者接受补助的比例相较(百分之二十二),这数字偏低,理由在于许多华人拒绝申请补助,蔑视这种措施,视其为施舍。
“大萧条期间,我看到许多人都从学校领取罐头食物回家,”在美国出生的旧金山华人王马克(表示,“但我爸拒绝。他只是淡淡地对我说:‘不准带罐头食物回家,这没得商量。’我想华人的自尊心真的很强。就算吃的东西变少了,但我们还是不能接受别人提供的食物,即使那可以用来填饱我们的肚子。”
尽管华人讨厌接受政府补助,但是每当华人社群的利益受损时,他们总是会毫不犹豫地起身反抗。大萧条期间,纽约市的华人洗衣店曾遭遇白人竞争者打算以市府法规限制他们的发展,但华人群起反抗成功。
几位纽约市议员提案,规定必须要有美国公民身份才能开洗衣店,并且把执照规费与保证金提高到远远超过绝大多数华人洗衣店所能支付的金额,因为这些店家大都是小本经营。如果这法案通过了,即使不会全面摧毁纽约市的华人洗衣业,业界也会受到重创。
他们立刻采取反制之道。华人洗衣店业者组织了华人手工洗衣业联盟,在公开声明中表示他们如果不马上对抗这法令,“这国家将会有数万华人洗衣工失去立足之地,我们远在老家的妻子儿女也都会饿死。”
他们一起筹资聘请白人王牌律师,成功地迫使市府大幅降低执照规费与保证金,并且准许“东方人”即使没有美国公民身份也可以在该市开洗衣店。华人手工洗衣业联盟持续活跃好几年,会员人数在一九三四年达到最高峰,最多曾有3200人。
3、华人的自谋之道大萧条期间,许多华人为了维持家庭事业而更拼命工作,另一方面,华人社群的领袖们也集思广益,为了增加收入而想方设法。观光业显然是可靠的财源。旧金山华商早就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个有利可图的产业:旧中国城在一九○六年遭地震与大火摧毁后,根据《旧金山纪事报》描述,华商重建的新楼房“非常现代化”,但却散发着“东方魅力与吸引力”。
在旧金山商会与华人社群自己的努力之下,再加上各种文章、手册、广告与当地媒体报导的大肆宣传,中国城已经成为该市的景点之一。为了吸引白人男性莅临观光,旧金山中国城在一九一五年举办了第一次选美会。
主办选美会的王姓华商说他是为了“表彰那些让中国充满吸引力的美丽脸庞”。参赛者个个身穿紧身绸缎旗袍(中国女性传统服饰),展露出玲珑曲线。这些宣传活动果然奏效。到了一九三○年代,中国城的观光收入几乎已达该市观光产业总收入的五分之一。
美国各地的其他中国城也开始玩起招揽观光客的把戏。洛杉矶许多华人青少年在下课后帮白人观光客拉黄包车,赚取零用钱。纽约市中国城的观光业则是已经蓬勃发展了几十年,许多向导都劝戒观光客,为了安全起见,在逛街时要手牵手。当地华人居民拿钱上演行动剧,假扮成“抽鸦片抽到疯掉”的男人,为了妓女争风吃醋,拿刀在街头械斗。
事实上,一九三○年代的中国城已经没有以前那么暴力了。
旅行指南里充斥着持斧帮派分子与流氓打手的故事,让白人读者看得如痴如醉,但那都是旧时代的往事,完全无法反映出现代华人帮派的组织化现象。二十世纪初的华人堂会在运作上早已变得更为专业化,比较不愿意打杀见血,以免把白人观光客吓跑。
在过去,华商与堂会曾因为钱的问题争斗过,而此时他们为了寻求利润而开始合作。但事实上,华商常常加入堂会,借此扩大势力范围,甚至有些令人敬重的华商骨子里就是犯罪组织的老大。亚当·麦克恩曾指出一九三○年代旧金山的协胜堂曾经是个会强索保护费的庞大犯罪组织,他们的会议记录与“股份有限公司”没两样。全美各地支堂选出一“代表”前往总堂开会,为地方利益发声,会中讨论议题包括保护费的金额、勒索时该要求多少钱、付款期限,还有收入的分配方式。
一九三○年代期间,刘英培在旧金山中国城开了一家紫禁城夜总会,雇用数以百计的华人女性来表演舞蹈(她们大都来自中产阶级家庭,且受过大学教育)。与纽约市哈林区知名的棉花俱乐部一样,到紫禁城夜总会看秀的观众也大都是白人,两者也都以少数族裔女性的才艺表演为最大卖点。
以性为卖点果然好赚,紫禁城夜总会大发利市,每年都吸引了十几万名观众,其中不乏参议员、州长,而且至少有一个人当上了美国总统(里根总统)。二次大战期间,里根因为视力太差而没有到海外去打仗,只是被派往旧金山港服役。他就是在这段期间于一九四二年与紫禁城老板刘英培以及里根当时的妻子珍·惠曼留下了一张合照。
4、丑化华人的影视剧好莱坞向来很擅长帮少数族裔塑造刻板印象。自从电影诞生以来,影坛早就开始把一些残酷的笑话当成电影桥段来使用,美国华人也无法幸免。在一八九四年推出的默片《华人洗衣工》里,我们看到某个华人角色与爱尔兰警察展开了你追我跑的戏码,电影借此取悦白人观众。
一九○六年另一部默片《顽童》则是有一群恶作剧的男孩围攻一个华人,用力拉扯他的发辫。但很快地影坛又塑造出一个更为邪恶的华人形象。一九○八年,大卫·格里菲斯推出电影《千钧一发》,里面有个名叫彭力华人恶棍角色,手下有一票会耍刀的流氓,许多无辜白人女孩被他们绑架,沦为奴隶。
到了一九二○年代,随着中国城观光业愈来愈蓬勃发展,傅满洲这个角色开始出现在周六下午上映的电影中。亚瑟·萨斯菲尔·沃德以萨克斯·罗默的笔名写了一系列惊悚小说,把傅满洲描述为“梦想着由中国人来统治欧美的邪恶狠角色……他的存在对所有白人来说都是个重大威胁。”
罗默创造出来的傅满洲不仅是个天才,也是个怪物:
“他生就一双仿佛巨猫才有的灵动大眼,闪烁着绿光……棕色皮肤散发着油亮光泽,剃着光头像是一只矮小人猿,充血的眼睛却宛如疯狗!他上下排白亮的牙齿都露了出来,紧紧咬在一起,嘴唇上沾着口沫。”
除了傅满洲之外,也有个邪恶的华人女性角色。曾有一段时间,电影中的华人女性若非受害者、脆弱纤细的中国闺秀、永远屈服于白人男性的雄性魅力,就是女流氓、母老虎或者奸诈危险的荡妇。
史上第一位美国华人(事实上也是第一位亚裔美国人)电影明星黄柳霜整个演艺生涯就都是扮演这一类角色,例如傅满洲的邪恶女儿。
大萧条期间,白人观众喜欢的华人角色神探陈查理是一个集华人的神秘与滑稽刻板印象于一身的矛盾人物。一九二五到一九三二年之间,厄尔·比格斯在《星期六晚间邮报》上连载了六部“神探陈查理”系列侦探小说,后来陆续改编拍摄成四十八部电影。
陈查理是个矮胖聪颖的华人神探,尽管并不邪恶,但和傅满洲一样浑身散发着神秘的东方气息。这个角色曾经由许多白人扮演过,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出生于瑞典的华纳·奥兰,他们都被化妆成像是戴着一面古老中国面具,脸上挂着一抹扑朔迷离的微笑时,双眼总是眯了起来。他仿佛是孔子笔下老年智者的化身,随口能说出各种谚语,其数量多过坏人留下来的线索。但不可避免的是,他的行径却往往引人嘲笑。他那些隽语听起来就像引自幸运饼干里的字条,他的个性则往往被人简化,用中国餐厅的菜肴来加以比拟,在一九三七年的电影《剧场血案》里,某位白人警官说陈探长简直像“芙蓉蛋”,而且他对探长说,“你不赖啊。就跟杂碎一样,看起来神神秘秘的,不过是一道美味好菜。”
因为最好的华人角色都被白人抢走了,真正的华人反而难得有机会扮演好人。好莱坞电影把白人化妆成黄色脸孔,让他们饰演华人,这不但让华人无法演出主角,也让华人在银幕上饱受嘲讽。许多白人演员,包括约翰·韦恩与凯萨琳·赫本等一流红星在内,都曾在脸上打了厚厚的粉底,或者戴着面具演出华人角色,故意挤眉弄眼或者用怪腔怪调的英语说话,心里一点也没有违和感。尽管有些白人演员很高兴能够借由扮演异国角色来挑战自己的演技,但他们大都未想到华人演员被剥夺了许多类似机会──因为无论是谁,想都不会想到要把华人化妆成白脸,由他们扮演白人的角色。但除此之外,即使他们想要演华人的角色,往往也争取不到。
在黄柳霜最红的时候,由赛珍珠(Pearl Buck)小说改编而成的电影《大地》正在筹拍(这是少数几部以正面形象描绘中国的电影之一),她曾争取过女主角阿兰(O’Lan)的角色。结果饰演阿兰一角的却是露薏丝·蕾娜,而且还因此获得奥斯卡金像奖。
电影公司曾邀黄柳霜饰演邪恶的小妾莲花,她提出抗议:
“在这部所有华人角色都由美国演员演出的电影中,因为我的华人血统,你们居然要求我演出整部片里唯一不受欢迎的角色。”
黄柳霜遭到电影公司怠慢,心碎之余,在洛杉矶出生的她远走中国,结果却在祖国饱受批判,“因为我太常在电影中扮演恶女,我的同胞觉得我并未真诚对待他们,”后来她向某位记者表示,“某天下午我用四个小时才说服中国政府并非这么一回事。我不能放弃自己的演艺事业,因为我觉得这实际上有助于拉近中国与观众之间的距离,也能让他们更了解、更喜欢中国。”
如果连黄柳霜这种巨星都没办法在一部以中国为故事背景的电影里,拿到女主角的角色,其他华人演员的演艺事业前景当然就更黯淡了。在影坛工作的华人不多,大多数都只是跑龙套,很少有台词。他们之所以有机会露脸,大都只是因为故事以亚洲为背景,需要异国脸孔。他们的工作机会不多,往往要隔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才会有人找上门。每当有中国故事为背景的巨片要开拍时,某些华人临时演员往往不敢离开电话旁,唯恐错失罕见的工作机会。
5、回到中国的憧憬对许多在美国出生的华人来说,中国所代表的是一个理想的乌托邦,他们在那里能完全被接受。一九三○年代在旧金山出生成长的华人王维特表示,“老人家们总是说想要回家。他们老是说个不停:‘回中国后我们要什么就有什么,再也不会受到歧视。’”
即使在大萧条之前,某些华人移民家长就已经开始鼓励自己的孩子,虽然他们在美国出生,但仍然能够游走于两国之间:在美国接受教育后回到中国去发展事业。
张山姆是一位前往南加州垦荒有成的农场主人,在一九二五年他就曾这样劝诫儿子。他一方面劝自己的弟弟留在中国(其弟是乔治城大学医学院的毕业生,后来获聘为北京协和医院的医生,但正在考虑回美国谋职),另一方面写信告诉儿子:
“你叔叔如果现在回到美国,或许能赚得到一点钱,但名声与社会地位都会较为低下,他的知识也就浪费掉了。因为美国的社会是种族歧视最严重的地方,对黄种人有严重的偏见,所以他永远不会受到敬重。”
一九三三年,声誉卓著的旧金山华文报纸《中西日报》曾公开呼吁年轻的美国华人回到祖国求职,他们在那里比较不会遭受到种族歧视。
某些年轻人即使未曾见过自己的祖国,但因为大萧条时期实在求职不易,他们会比较容易选择效忠中国。周罗尼记得他的美国华人朋友们都梦想着“回到”中国去,即使他们都不太会说汉语,也未曾去过中国。一九三五年在太浩湖(Lake Tahoe)举办的华人青年暑期会议上,有百分之七十五的与会者表示他们想要为中国效力,许多人甚至宣称那是他们的义务。
据估计,一九三○年代期间大约每五个新生代美国华人里就有一个移居中国求职。不过他们大都只是过客,在祖国暂住几年后就返回美国。受过专业训练者获聘为工程师、科学家、医生、教授、社工、政府官员,或者经商。
有趣的是,迁居中国后,某些美国华人却拼命想保留过去在美国的生活习惯──就像他们的爸妈当年迁居美国后,也是顽固地维持着过去在中国的生活习惯。
以郑容金为例,她丈夫是芝加哥大学的毕业生,因为获聘为北京某大学教授而在一九三二年迁居中国。郑容金来自加州佛雷斯诺,是个新生代华人作家,长久以来一直梦想着在祖国定居,即使如此她还是无法与北京的中国人交心,因为她看不懂也不会写中文。
她在美国战时情报局的驻北京办事处找到工作,与许多会说英语的商人、外交官与学生变成朋友。自己的小孩在中国出生后,她也坚持要他们看美国影片、穿西方服饰、吃美国食物。
无论他们个人对中国怀抱着怎样的情感,许多在美国出生的华人最后为求自保,都不得不回到美国。因为在美国渐渐脱离大萧条时代之际,国民政府掌权的中国开始面临史上最重大的危机之一,几乎让他们一切的努力都前功尽弃。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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