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琬的东征计划,备受争议。
按照刘禅的意见,本来他率兵在汉中驻守即可。
蒋琬却谋划实施东征,协同东吴一起进攻曹魏的魏兴、上庸二郡。
若东西并力,首尾掎角,虽未能速得如志,且当分裂蚕食。
计划虽如此,可东吴两次进攻,蒋琬都未配合,理由是旧疾复发。
就这样,蒋琬在汉中准备了两年。
后来他遭到了群臣反对,刘禅更是如临大敌,三次派遣重臣前去阻止。
最后经过费祎和姜维的“劝导”,蒋琬放弃了东征的想法,转而支持姜维进攻陇西。
蒋琬的东征计划,与姜维北伐战略相比,究竟孰优孰劣?是什么原因导致其推行得举步维艰,最终胎死腹中?
蒋琬
蒋琬很早就被诸葛亮视为继任者。
臣若不幸,后事宜以付琬。
234年诸葛亮病重时,明确告诉刘禅所派使者李福,自己死后可由蒋琬接手各项事务。
诸葛亮去世后,蒋琬便于235年被任命为大将军、录尚书事,手握军政大权。
238年,蒋琬被刘禅派往汉中,并受命开府治事。
君其治严,总帅诸军屯住汉中,须吴举动,东西掎角,以乘其衅。
由此可知,蒋琬在职务上虽然和诸葛亮区别不大,但是职权上却变化明显。
与诸葛亮北伐的使命不同,蒋琬被划定了范围:只要“屯住汉中”即可,然后看东吴动向再行动,万一哪天东吴北伐有机会了,蒋琬再率军跟着喝点汤。
但东吴向来只想偏安一隅,让蒋琬看东吴的动向,潜台词差不多就是劝蒋琬不要北伐,就在汉中守着就好。
对于刘禅的意见,蒋琬听了吗?显然是没有。
在汉中,他接手并整合了魏延和吴懿旧部,手头兵马变得充裕起来。然后他便开始酝酿伐魏的计划。
对此,刘禅是什么态度呢?
......
241年,尚书令费祎出了趟为期很久的差。
四年冬十月,尚书令费祎至汉中,与蒋琬谘论事计,岁尽还。
费祎前往汉中,用了两个月时间来咨询和评议蒋琬的工作。
身肩重任的他能离开岗位这么久,显然是刘禅的安排。
结合当时蒋琬已有东征计划来看,费祎显然和蒋琬有过一段激烈的争论。之后费祎返回,然后再无下文。
此后朝廷并没有明确表态支持蒋琬的计划,可见双方是谈崩了。
费祎见蒋琬
蒋琬此前就曾遭受过朝臣的非议。
督农杨敏曾毁琬曰:“作事愦愦,诚非及前人。”
督农杨敏曾经诽谤蒋琬说:“做事昏庸,实在比不上前人。”
蒋琬的一意孤行已经招来了大臣们的反对。
就比如这次和费祎没谈拢的东征计划。
琬以为昔诸葛亮数窥秦川,道险运艰,竟不能克,不若乘水东下。乃多作舟船,欲由汉,沔袭魏兴、上庸。
蒋琬认为诸葛亮多次越过秦岭出兵,道路难行,运输困难,不仅耗费巨大,而且也很难拿下城池。
所以不如造一批战船,沿着汉水向东,顺江而下攻击曹魏的魏兴、上庸二郡。
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
1、水路进攻,更容易取得战果
秦岭山路艰险,军粮运输困难。这个问题已经成为诸葛亮后期北伐的主要短板:
亮每患粮不继,使己志不申,是以分兵屯田,为久驻之基。
到后来诸葛亮不得不考虑在靠近前线的地方屯田来缓解军粮危机,但大好战机不再有,诸葛亮积劳成疾在五丈原去世。而后姜维北伐,依旧卡在了粮食问题上,段谷之战,姜维到上邽时断了粮草,导致将士战斗力下降,被邓艾所击败。
但从水路进攻,显然就不会有这个问题。在汉水的丰水季节,就可以从汉中源源不断地将粮草物资运输到上庸前线,运输距离难度大大减轻。
上庸三郡在子午道的出口附近。这个子午道就是当初魏延子午谷之谋所要经过的道路,它的长度仅300公里,通向曹魏的关中腹地。“不过十日可到长安”,出了子午道就能够向长安发起攻击。
运输难度小,直达曹魏要害,这无疑增加了蒋琬东征的胜率。
2、防守更为薄弱
蒋琬若从汉中出发进攻凉州,其难度已经相当之大。因为经过诸葛亮的多次北伐后,曹魏已经在西线建立起了一个完善的防御体系,取得进展的难度相当之大。所以五丈原之战时,诸葛亮处处都遭遇魏军的围堵,打得是极为艰难。
但打下上庸三郡,难度就小多了。毕竟自从司马懿消灭盘踞于此地的孟达和申氏兄弟后,曹魏再未增派大军驻守于此。
此外上庸三郡还接近东吴地盘,也可以让东吴来配合佯攻一下。所以拿下上庸三郡,基本上没啥难度。
3、更容易与东吴协同作战
以往从汉中出发北伐,与东吴的西线相距千里,很难实时配合,往往你方唱罢我登场,这就容易被魏军各个击破。
而如果蒋琬拿下上庸三郡,可以配合荆州的吴军对襄樊形成包围之势。这样二打一,拿下襄樊的概率直线上升。
拿下襄樊,接下来蜀吴联军就能突入南阳盆地,断了曹魏重要的粮食、人力来源,进而威胁曹魏的许都。这种打击对于曹魏来说是致命的。
上庸三郡地形图
前面说了拿下上庸三郡的好处,那有没有什么短板呢?难道战败后逆流退兵困难,便是否决这个战略的主要理由吗?
显然不仅于此。
1、进攻路线受限
从上庸三郡出发,主要就是两个目标:长安和襄樊。
这两个目标对于曹魏而言都是要害之所在。
首先,从兵种上来说
蜀汉没有大规模马场,所以蜀军还是以步兵为主。在陇西、汉中等复杂的地理环境下,蜀军山地步兵还能略胜一筹。
但进攻长安就要踏入关中平原,拿下襄樊后就要进占南阳盆地。在这些一览无余的广阔平原,曹魏骑兵更具有优势,蜀军步兵能获胜的概率微乎其微。
其次,从防守形势来看
子午谷路况并不适合大军进攻。子午道中行进全靠栈道,而栈道一旦遇雨,随时都会被冲垮,从而陷入进退不能的困境。
因为路况不佳,导致后勤运输不会太顺畅,如果大军滞留在子午谷内,就有可能面临缺粮的困境。
更大的问题在于,长安是曹魏重点防守的要地之一,城墙坚固不说,驻军也常年保持在三万人左右。东汉末年,李催曾率军十余万用了八天都没攻入长安城。
所以蜀汉大军冲出子午道后,由于缺乏重型工程装备,短时间内根本无法突破长安城墙。时间一久,甚至有被驰援曹魏骑兵包围的危险。
攻占上庸后,蜀军虽然具有水运优势,但是兵种优势无法发挥,很难再更进一步。
所以子午谷的最好打开方式还是奇袭,趁着曹魏将主力调往他处时,趁其空虚发起突然攻击,从而趁乱取得战果。
也就是说,上庸的战略位置就决定了,其只适合偏师发动奇袭。
但如果蒋琬率重兵守在上庸,曹魏必然会严阵以待,那么便失去了奇袭的可能,而占领上庸便毫无意义。
2、很难与东吴形成配合
经过夷陵之战后,蜀汉和东吴的关系可谓一落千丈,沟通不再通畅。
就在蒋琬“多作舟船”时,东吴甚至有人提醒孙权,称蜀汉之所以要造船,是想再次进攻东吴。
这就说明东吴根本不能及时了解蜀汉的战略意图,两国缺乏足够的沟通,就算近在咫尺又谈何互动?
在蒋琬备战期间,东吴就曾经发动了两次小规模北伐。
241年,朱然、孙伦率领五万士兵围攻樊城,朱然用朱异之计攻破樊城外围。后来司马懿率军抵挡,朱然最后遁走。
242年,朱然出征柤中(襄樊南漳附近)。魏将蒲忠、胡质各自率领数千士兵迎战,双方经过一番较量后,各自退兵。
这两次军事行动,蒋琬都没有配合支援。反倒还怪东吴:
然吴期二三,连不克果。
东吴约定的时间接二连三地改变,几次都不能有效实施。
相互指责,配合不力,这种情况下还怎么协同作战?
3、造船费时费力
制造船只是非常浪费时间的,比如王濬为了灭吴,从263年开始训练水军,历时七年,才打造出了一支强大的水师。
虽然蒋琬并非全要造战船,但要打造出一支上规模的运输船队,耗费的时间也短不到哪里去。
所以先造船再进攻的办法,容易浪费时间,错过战机。
蒋琬造船
有这么多不利因素,蜀汉的大臣们自然纷纷反对:
而众论咸谓如不克捷,还路甚难,非长策也。
大家都认为:水路出兵容易,但万一失败则回返不易,不是上策。
未战先言败,朝臣们对蒋琬战略的态度就很明显了。
为什么大家会如此反对蒋琬呢?
因为他们反对蒋琬这种揽权的行为:本来刘禅只想给蒋琬一个面子,让他在外开府治事,但实际任务是带兵驻守汉中就好。可没想蒋琬非要在平凡的岗位干出不平凡的业绩,竟然还真想着东征伐魏的事情。
接下来,蒋琬势必会成为另一个小诸葛亮,不论东征是否会真的实施,他都会以战争为借口,最大限度地将蜀汉的军政大权抓在手上,从而再一次将刘禅和他的朝廷给架空掉。
这是刘禅所不能忍的。所以他联合费祎和姜维发起了反击。
安南将军马忠自建宁还朝,因至汉中宣诏旨于琬。
于是遣尚书令费祎、中监军姜维等喻指。
中监军是什么官职?《历代兵制》记载中监军只能由一人担任。主要职责就是协理军务,督察将帅。
也就是说先派人去宣读诏令。紧接着又让军政要员联手,再一次到蒋琬处督办。
这已经是很严厉的措施了。刘禅这样一做,几乎就把他对蒋琬的不信任摆到了桌面上。
之前费祎找蒋琬谈,蒋琬还能不理会。如果这次诏令到了蒋琬还坚持要发起东征,那等待他的将是什么,不用说都知道了。
巨大的压力下,蒋琬不得不给刘禅写了一封信。
辄与费祎等议,以凉州胡塞之要,进退有资,贼之所惜;且羌、胡乃心思汉如渴,又昔偏军入羌,郭淮破走,算其长短,以为事首,宜以姜维为凉州刺史。
这就等于表明自己放弃东征计划,转而支持姜维的北伐。
但蒋琬还是提出了条件:
若维征行,衔持河右,臣当帅军为维镇继。今涪水陆四通,惟急是应,若东北有虞,赴之不难。
作为放弃东征的交换条件,蒋琬并不打算放弃兵权,他要求率蜀军主力驻守在涪县。
虽然243年蒋琬自汉中返回涪县,其大将军、录尚书事的职务被剥夺,并转由费祎担任。但蒋琬仍旧没有放弃手中的军队。
一意孤行的蒋琬
蒋琬放弃东征,至少带来了三个新动态:
1、蜀军主力仍旧被蒋琬掌控在手中
244年兴势之战发生时,镇守汉中的王平等将领被围时,没有指望成都的蜀军,而是第一时间想到求助蒋琬所率的蜀军主力。
比尔间,涪军足得救关。
这说明削弱蒋琬的行为虽取得一些成效,但蒋琬并没有伤筋动骨,依旧颇具威胁。
2、姜维的北伐依旧受限
蜀军主力在蒋琬手中,费祎也不肯投入更多军队。所以即便姜维能开战北伐,但其所率军队从来没有超过一万。
可见姜维所谓的北伐,只是刘禅费祎等人用以夺取蒋琬兵权的借口而已。姜维全程充当工具人的角色。
3、刘禅开始理政
魏略曰:琬卒,禅乃自摄国事。
在诸葛亮、蒋琬之后,刘禅终于获得了治理国政的机会。
由此可见,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刘禅重获权力过程中的插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