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困境与出路

爱农者看闻 2024-06-13 07:45:20
作者:杨斌 摘 要:“人”是基层治理的最重要资源,乡镇干部的个人能力能直接影响基层治理效率。现存乡镇干部选拔机制中依然存在着选拔任用标准单一、提名制度失范、选拔测评机制片面、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乏力四个问题。本文围绕乡镇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存在的问题,从选人用人思想、提名过程制度化、选拔任用监督体系、选拔任用问责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破解乡镇干部现存选拔任用机制困境的对策。 乡镇政府位于科层体系最底端,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纽带。乡镇干部工作能力高低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乡镇区域内的执行成效。“选拔”是根据乡镇工作需要,上级组织部门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以综合考核标准把表现突出的普通干部提拔到乡镇领导班子、中层岗位的工作机制。 一、乡镇干部选拔机制存在的问题(一)选拔任用标准单一简单地把“政绩”当成“数字”。选拔出来的干部没有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宗旨,反而因追求“政绩”过度汲取农村资源,严重危及社会主义事业。 (二)提名制度失范1. 提名程序缺乏制度化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候选人提名往往以上级党委领导提名为主,甚至以一把手提名取代了民主化的提名要求,这使提名主体单一化,提名主体的比例严重失衡。 2. 提名的数量、比例、范围没有明确界定。在提名过程中掺杂个人意志,导致选拔任用过程廉洁性丧失。滥用提名权极大地破坏了民主性、限制了民主活动的范围、动摇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三)选拔测评机制片面1. 测评主体单一。选拔乡镇干部过程中,难以做到测评主体多元化,不能以全面观点看待问题,没有将群众和同事的意见作为有效的测评参考指标。 2. 测评指标亟待完善。实际工作中,往往采用模糊化的“德、能、勤、绩、廉”标准和数字化的经济指标作为乡镇干部的考核指标,导致真正有用的人才难以得到选拔任用。 (四)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乏力1. 内部监督不灵,外部监督不行。长期以来,党内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 2. 提名过程缺乏监督。对党政主要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提名监督几乎没有,导致在实际的乡镇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提名权滥用、得不到规范的现象。没有监督就没有规范行使权力的自觉性。 二、乡镇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问题的破解对策(一)培养科学的选人用人思想乡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执行与政策反馈等。 1. 树立科学的用人导向。党管干部是乡镇干部选拔的根本原则,党管干部原则要以“管少”“管精”“管好”“管活”为工作重点,让党管干部原则更加科学化、彰显时代性。 2. 秉承严谨开放的人才选拔观。不断学习国内外新的不同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方法和经验,例如,国外公务员制度的“职位分类”“品位分类”“文官常任制”等相关机制,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借鉴,在实践中推进。 3. 摒弃落后的人才观念。乡镇干部选拔要坚决摒弃旧观念,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观念,要放开视野选人才,不拘一格,慧眼识才,放手使用优秀青年人才,为他们奋勇创新、脱颖而出提供舞台。 (二)干部提名过程制度化提名程序是乡镇选拔干部的最重要环节。在乡镇干部的选拔过程中须以制度化程序来对提名过程的提名主体、客体以及相关责任进行规范。 1. 推进比例提名制。在坚持党管干部根本原则下,须扩大群众提名的效力和比例。即上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与群众共享提名权,最终交由民主程序表决通过。在政府干部尤其在政府班子一般成员和中层干部中推行比例提名制是现行选拔机制可逐渐探索的领域。民主化的选拔标准实质是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走群众路线,多倾听群众意见,是兼顾选拔和任用干部的民主性与科学性的最好办法。 2. 完善提名责任终身制。即行使了提名权,提名者就需要对所提名对象在其所提名的职位任职的行为直接负责,一旦出现用人失察现象就应该追究责任。只有对提名者的责任以规定形式制度化,方能提高乡镇干部提名质量,让提名程序更加合理、规范、科学。 3. 推动测评标准科学化。测评标准的综合性是干部选拔科学性的前提。在测评内容上,既要注重干部业绩测评结果,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修养和道德操守。在测评向度上,既要注重年度考核也要注重经常性考核;既要注重八小时内考核也要注重八小时外考核。在测评主体上,既要注重上级测评,也要注重单位同事和群众测评。 (三)构建全过程监督体系1. 建立民意测评参与制。要将民意评价作为测评体系的一部分,提升群众对选拔干部过程的参与度,保证民意评价真正成为测评的一部分。 2. 注重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体制内负有监督责任的主体对选拔任用过程的一种监察、督促的行为,是基层体制内对选拔任用工作的自我监督。内部监督主要包括党内监督、上级政府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党内监督贯穿于整个选拔过程,是选拔工作最严格的防线。 3. 强化外部监督,形成内外监督合力。一要以主人翁意识激发公民监督意识。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最好方法是,通过一系列宣传手段使群众真正感知到乡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与群众的利益关联度。二要合理使用新的监督媒介。建立乡镇干部候选人信息库,整合拟任干部的相关信息,及时向外界公布。三要完善监督法律法规。以法律形式确定群众监督权利,让制度化行为促进公民主动自觉监督的非制度化行为,保证群众参与的经常性、主动性、自觉性。 (四)完善选拔任用问责机制1. 完善上下问责制。目前干部问责体系缺乏自下而上的“逆向问责”,没有突出群众对政府的自下而上的问责机制。自上而下的问责使得“乡镇为考核而工作,大量政府工作与乡村发展实质进程无关”。在乡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引入群众对选拔任用过程的问责,以改变单一化的自上而下的问责机制。 2. 推进问责双纠责任制。问责的“双纠”指的是在乡镇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行为主体出现不当行为的责任追究。坚决依法打击利用政府“利益代理人”攫取国家资源的行贿行为,行贿与受贿应同罪同罚,加强对行贿者的责任追究,以肃不正之风。 三、结语“任贤则兴,有佞则衰,得人者昌,失人者亡。”选人用人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兴衰与人民福祉,乡镇干部作为政策执行者,其个人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影响到群众满意度和基层政权稳定。完善乡镇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有利于助力乡镇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乡村振兴事业蓬勃发展。 来源:《决策探索(下)》期刊 作者:杨斌 浙江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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